定个条例,校车就安全了?
校车频频出事,有关方面有点着急,希望尽快制定校车安全条例。动车出事了,地铁出事了,运炸药的车出事了,餐馆爆炸了,化工厂也爆炸了,煤矿也出事了,怎么办?统统制定安全条例?定个条例就能保安全了?
若是仅靠这种办法就管用,那么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制定一个国家安全条例,鸦片战争、中法战争、八国联军侵华、甲午战争、日本侵华战争统统可以避免了;若是仅靠这种办法就管用,那么制定一个渔船安全条例,日、韩、菲就不敢擅自扣押中国渔船了;若是仅靠这种办法就管用,制定一个南海安全条例,美国也不敢在南海主张有利益了,越、菲小国也不敢在中国的领土上采油了;若是仅靠这种办法就管用,制定一个渤海环境安全条例,康菲也不敢肆无忌惮地污染中国内海了。
乳业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之后,乳品质量提高了吗?没有发现。不仅如此,按原来的标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新标准检验说不定就能合格。原因何在?菌落总数提高了,由50万提高到200万;蛋白质含量降低了,由2.95克降至2.8克。速冻米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金黄色葡萄球菌允许存在了。(链接: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1/11/28/008219869.shtml)校车安全条例若是依这样的思路制定有什么意义呢?不过违法的不安全变成合法的不安全而已,新闻媒体倒是又可以做什么校车安全条例有哪几个亮点拟或看点之类的节目了。
即使校车安全条例不以与食品安全标准一样以降低标准追求合格的思路进行,又能包括什么内容呢?无非什么安全第一原则几个字,外加不得超载、不得逆行、车况要好,再添上什么行政处分、刑事责任以及严格问责之类。这些东西以前不是没有啊,人人知道的啊,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啊,没管用,再写一遍就管用的依据何在呢?
2007年出了泔水油、苏丹红事件,随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对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8年三聚氰胺牛奶出了大乱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卫生法紧急修改为食品安全法,还随后出台了实施条例,大大加重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结果怎样,大家都看到了,不仅我们每个人差不多都吃过地沟油,现在连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也说不清呢。
食品安全出问题的原因是法律不够健全吗?显然非也。校车安全出问题的原因是法律不够健全吗?显然亦非也。根本原因不外乎三方面:一是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经营者个人,尽量压低生产成本,不仅置法律、道德于不顾,而且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二是政府只看GDP,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存在严重的漠视态度;三是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喜欢吹牛,流于形式,真抓实干少。只要不出事儿,谁吹得好,谁的官就升得快。这三个原因哪一个能依靠纸上的法律可以屏蔽掉?
出一事儿立一法,出N事立N法,是不是会法繁不胜记?然而立了法还出事,一点也不见少,这就需要改一改“一法就灵”的套路了。想当年,一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能管好几百万军队,有什么奥妙呢?不值得深思吗?我看有关方面这次又有点懵了。同志,懵不得啊!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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