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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届”的人生路--从红卫兵司令一路走来(续一)

火烧 2008-11-07 00:00:00 历史视野 1033
文章讲述一位红卫兵司令从公社党委书记到区综治办主任的转型历程,回顾文革经历与政治变迁,展现老三届群体在时代洪流中的挣扎与成长。

步步艰辛(下篇)  

——从公社党委书记到区综治办主任  

   

历史性的“十年”,戏剧般地逝去。在之后的日子里,在新的历史长河中,在“新潮”之下,那些“十年”中的活跃分子,有些被“新潮”淹没,有些止步不前,也有些在默默地沉思着,却有更多的人,在改换思维方式,企图寻求新的途径,重新投身于新的时代。显然,其中的“改换”、“寻求”、“重新”,是很不容易的。尤其像我这样,当年当过“红卫兵司令”的人,要让“新的时代”接纳,要想在“新的时代”中“继续活跃”,其过程是十分艰辛的……  

   

   

   

第 一 章  祸从天降  扑朔迷离  

正当我们湖山公社干得红红火火的时候,伟大领袖毛主席却于1976年9月9日逝世。不久,“四人帮”被粉碎,历经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也随之宣告结束。  

其实,在中国,在那个年代,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已是家常便饭,所以,“动乱”的开始和结束都属正常。说白了,就是今天你输我赢,明天我输你赢,斗来斗去,最终还是老百姓受苦、受气。显然,要从根本上解决你争我斗的社会现象,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必须下功夫改造“土壤”,必须实现民主、法制。  

出乎意料的是,“动乱”结束以后,有人竟乘机将“动乱”的责任,“按其所需”地、及时地、慷慨地送给那些当年幼稚无知的学生娃。官场上的这一幕,令我哭笑不得。  

 1978年1月8日 晚上,县领导集体找我谈话,内容是关于我的“三种人”问题。  

那位主要领导先来个开场白:“有人揭发你的“三种人”问题,今天县委常委集体找你谈话,希望你将当年的问题如实说清楚。”接着,主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常委打开案卷,宣布关于我的“三种人”的几个问题,然后由县委各位领导轮流向我发问。  

问:“文革”中你当过造反派头头吗?  

答:1966年9月21日,由海口市委主持召开海口地区大、中学校红卫兵成立大会,我是在缺席的情况下当选为海口市红卫兵司令。我当时经市文革小组的批准,带领海南侨中115名红卫兵代表上北京,准备参加国庆庆典,接受毛主席的接见。  

问:你为什么当红卫兵司令?  

答:因为我曾当海南侨中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在学生当中有较高的威望。在海口地区,侨中的“文革”运动起步较早,市委工作队进驻侨中后,我被推举为侨中文革委员会主任。接着,在海口市委文革小组主持下,我又当选为海口地区大、中学校文革委员会主任。由于有这样的背景,我才会在缺席的情况下被推选为海口市红卫兵司令。  

问:你在“文革”中干过什么坏事?迫害过多少老干部?  

答:“文革”是举国上下,男女老少都参加的,如果 “文革”本身是一件错事,我跟你们一样,既然都参加了,大家都在一起干过那件错事。至于迫害老干部的问题,你们也许都知道,在整个“文革”过程中,我一直被“造反派”骂作海南最大的“铁杆保皇派”、“保皇司令”。我带领海口市红卫兵司令部,顶住骂名,顶住压力,在杨泽江、于光、孙克杰等老干部遭受“造反派”迫害的危急关头将他们抢了过来,送到安全的地方保护起来,这是迫害老干部吗?因为我们多次保护老干部,使那些“造反派”恼羞成怒,连海口市红卫兵司令部都被砸了,这是当时在海口甚至海南,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问:你这是什么态度?怎么将我们和你连在一起?还要摆功?  

答:不是我故意要将我和你们连在一起,而是当年你们和我一样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也一起高呼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的响亮口号。在那样的口号下,我们自然连在一起,难道你们在座的各位当时已经公开地反对“文化大革命”了吗?至于说到摆功,我不敢,但我敢摆事实!事实是我在当年顶着很大的压力,保护过不少老干部。不信的话,我可以列出名单,你们派人去取证。  

问:这么说来,你不是“三种人”了?  

答:我不懂什么叫“三种人”,请你们先把概念讲清楚。  

问:你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告诉你:第一种是跟随林彪、江青造反起家的;第二种是打砸抢的;第三种是突击提干,坐直升飞机升官的。  

答:第一,当年我跟你们一样,是紧跟着毛主席、党中央闹革命的,我始终都按照《十六条》来指导我们的行动。第二,在“文革”中,我在思想上,始终都反对打砸抢;在行动上,我从来没有动手打过一个人,我带领的海口市红卫兵也从未故意打伤、打死过一个人,而且,我还制止过多起打砸抢事件。第三,我响应毛主席号召,1968年底回文昌老家,当了整整两年农民,靠挣工分吃饭。后来,村民推举我当生产队干部、大队干部。在生产队、大队干部的任上,我办过很多实事。1970年10月,县委挑选我为“政治学徒”,作为后备干部来培养,其间我参加了3个大队的斗批改工作,4个水库的大会战,在实践中学习当干部的必备知识。1973年5月,经海南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县委提拔我为县团委书记,接着又任命我为文教公社党委副书记兼革委副主任。1974年11月,经海南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县委任命我为新成立的湖山公社党委书记兼公社革委会主任。我是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走过来的,也是各级党组织一步一步地将我培养、提拔起来的。这是你们在座的各位都十分清楚的,这也叫做坐“直升机”吗?  

问:你为什么老是把你和我们连在一起?你不要嘴巴硬,你还有一个特别严重的问题,你知道吗?  

答:我想不起来还有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请你们直说吧。  

问:你要不要老实交代?  

答:请问,你们今天是“谈话”,还是“审问”?  

问:你为什么坚持这样的态度?这是要吃亏的。你还有一个特别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有人揭发广东省那两个“三种人”刘健发、梁秀珍(当年均为广东省革委会副主任)来文昌跟你接过头,你还不老实交代?  

答:他们什么时候来过文昌?是因什么事情来文昌?我怎样和他们接头?可以告诉我吗?  

问:他们两个曾借考察工作来过文昌,我们县委领导接待过他们,我还陪他俩到文昌糖厂、文昌化肥厂去过,你不知道吗?  

答:谢谢你告诉我,我现在知道了。  

问:既然你现在知道了,你就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答: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们的是这么一回事:一要讲政策。据我所知,在清查“三种人”的政策中,当年的中学生不在其列;二要讲证据。给任何一个人定性都是十分严肃的问题,离开证据,凭想当然,或者捕风捉影去给人定性,是会出现冤假错案的。比如广东那两个“三种人”来文昌与我接头的问题,其实纯属无中生有,你们却在那里捕风捉影。退一万步来讲,即使当时他俩是因为工作来过文昌,如果我真的接待过他俩,尽管我和他俩都曾当过群众组织头头,那也不见得我因此就能定为“三种人”,对吗?更何况我从未在文昌见过他俩。如果真是那样推理的话,倒是某些县领导真的在文昌接待过他俩,还陪着他俩到这到那,也免不了陪着他俩吃喝吧。那么,陪着他俩的县领导到底是什么人?我倒怀疑这里有人在贼喊捉贼。三要讲唯物辩证法。看一个人是不是‘三种人’,不能只凭他头顶上的那顶“桂冠”,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所作所为,这就叫做唯物;根据他的所作所为,历史地、深入地、辩证地、客观地、综合地分析,这才是辩证法。只有坚持唯物辩证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我这一说,谈话会场一下冷场,当晚谈话只好草草收场。  

很凑巧的是,几年以后,我在海南检察分院工作期间,一次我从检察院下班,骑着单车到海口华侨大厦门口时,竟碰上了当年与我谈话时喊得最凶的那位县委领导。看见我时,他赶忙停下单车,十分热情地喊我:“杨书记,杨书记,有件事想请您帮忙一下!”我也停下单车,十分诚恳地问他:“书记,您怎么会有事让我帮忙?别开玩笑吧!”此时面对着面,他十分难堪地向我诉求道:“听说您跟李检察长关系很好,李检察长是区党委清查‘三种人’办公室负责人,现在他又是海南检察分院检察长,他在掌握着我的命运啊!求您帮我说说情,让他千万别逮捕我!”我说:“这是怎么回事?有那么严重的事吗?”接着他十分可怜地说:“我已被定性为‘三种人’,被撤掉党内外一切职务,公职方面属开除留用,每月只发给我60元工资供生活费用。”听着他的一番诉说,想起当年跟我谈话的那一幕,一时真的令我哭笑不得。原来“文革”时他在某公社当过造反派头头,主持杀过人,虽然被杀的是“五类分子”,但“五类分子”也是人,是不能想杀就杀的。面对这位“贼喊捉贼”的老领导,我只好劝他正确对待了事。  

想起来,中国的“运动”,一个接着一个,把人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今天你是人,也许明天变成鬼,说不一定后天又变成人了,真是好玩又好笑。可是,“运动”落到我的身上,却让我难受几十年。虽然自从那次关于“三种人”的谈话草草收场以后,几十年来,再也没有任何组织、任何领导跟我谈过“三种人”问题。我也深知,我根本没有资格当上“三种人”,但是,我却一直默默地、无辜地享受着那个“三种人”的特殊待遇。  

   

第 二 章  糖厂悲欢  逆水行舟  

因为享受着“三种人”待遇,1978年1月15日,我被调离湖山公社书记岗位,调整到文昌潭牛糖厂,任厂革委会副主任。记得当时县委书记找我谈话时是这样说的:“组织上为了照顾你,决定将你安排到潭牛糖厂。虽然当革委会副主任,但糖厂是县的部委办级机构,糖厂的主任由县农办副主任兼任,你的正科级待遇不变,跟公社党委书记一样,你就算当厂长了。”  

文昌潭牛糖厂坐落在离文城不远的琼文公路东侧,交通非常方便。琼文公路东边属于平原地带,路边矗立着一座拔地而起的青山岭。糖厂大门正对着公路,四周是宽广辽阔的田野和坡地,让人看着心情感到十分舒坦。厂区的道路两旁都种了高大挺拔的椰子树和鲜艳的花草,整个糖厂都被拥抱在椰树和鲜花之中,很有生活的情调。文昌这地方,因为文化积淀深厚,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工厂,人们总喜欢在居住的地方栽种椰树和花草,绿化环境,美化环境,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相得益彰。  

文昌潭牛糖厂连我在内一共有5个革委会正副主任,只有一位姓张的副主任是科班出身,熟悉业务,其余的都是从各单位调整过来的科级干部,有的是年龄偏大了,暮气太重,干劲不足;有的是性格太犟,脾气太倔,不能事事都唯县委的指令是从;有的是工作中有所过失,难于挽回威信——都是或多或少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干部。  

这样看来,组织上对我的那个“照顾”好像有点残酷无情。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那个“调动”有点“流放”的味道。但这种味道我闻过了,所以对我来说刺激不大。  

我刚到糖厂那会儿,很多干部、职工也都自然而然地把我当成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干部。于是,有些人在背后也打算将我对号入座。可无论他们怎么打听来打听去也打听不出我的什么问题来,无法将我对号入座,反而听到的都是我在湖山带领社员艰苦奋斗、脱贫致富、努力工作、关心群众的事迹,以及我在学生年代的光荣历史。再加上我一到糖厂,就深入到干部、职工当中,与他们拉家常,聊天,听他们讲家长里短,所以干部、职工经常有事没事都爱上我家里串门,而且来去自如。有的职工说,到二公家就像回自己家一样方便和随便,根本没有一点拘束感。干部、职工知道我的遭遇后,不但没有因为怕受牵连而疏远我,而是千方百计地安慰我、亲近我,给了我很大的支持和很多的关怀,使我感动不已。我是个性情中人,我想:不管组织上怎样“照顾”我,就冲着糖厂广大职工对我的这份热情,我都没有理由不好好地干。于是,我一如既往,马力十足,惯力不止,仍然像在湖山当书记那样,一股脑儿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深入到工人中间,根本就没有时间思考那些受委屈的事。我觉得将自己的那份工作做好,做出色,自身也是一种享受。说来也奇怪,在一个人把自己的工作当做一个事业,全心全意地投进去的时候,那些个人的恩怨得失,总是自然而然地、不知不觉地被置之度外。这也是这些年来,我虽然遭遇过多次打击和挫折,但我始终都没有垮下来,仍然信心百倍,干劲十足,心中总是充满着光明和希望的缘由。  

糖厂,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环境。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企业管理,对于我,更是一门全新的课程。我只能虚心地当“小学生”,白天在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处理糖厂的日常事务;剩下的时间,就变成“小学生”:有时我约厂干部到外边,边散步边谈心,有时我到厂工人宿舍,在房间,在厨房,边聊家常,边请教。由于我态度诚恳,又没有一点官架子,干部、职工都乐于和我交心,说心里话。没过多久,我就基本上懂得了糖厂各个车间的生产流程,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看到了糖厂当前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知道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了解了他们各种各样的要求和建议。  

人们把制糖业比喻为甜蜜的事业,认为在糖厂工作就像泡在蜜缸里,连呼吸到的空气都带有甜滋滋的味道。但潭牛糖厂的现状就不那么甜蜜了,其实,在那里我尝尽了甜酸苦辣。  

潭牛糖厂是国家计委立项的、刚建立起来的新厂。本来发展蔗糖产业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县经济,实现财政增长,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可是在文昌,在建设糖厂的同时,却没有及时抓好甘蔗基地的建设,没有抓好甘蔗的种植工作,因此糖厂的生产便走进了死胡同。当时,令人焦急的问题是榨季太短,一年开榨时间不够一个月,经济效益差,职工收入低,思想比较涣散。而在这诸多问题当中,原料不足、榨季太短是最主要的矛盾,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榨季短的直接原因是作为糖厂主要生产原料的甘蔗远远供不应求,糖厂长期吃不饱。人家比我们小的县,一个县两、三个同样等级的糖厂都有得吃,而我们一个大县,却让一个糖厂常年吃不饱,实在说不过去。  

文昌县气候温暖,多雨、湿润,适宜种植甘蔗。在糖厂附近的潭牛、东路、新桥等公社的农民,他们祖辈都有种植甘蔗的习惯。如果能在全县适宜种植甘蔗的地区,积极发动社员种植甘蔗,为糖厂准备充足的原料,促进制糖业的发展,让其又反过来带动甘蔗种植,帮助农民增收,最终促进全县工业和经济的发展,糖厂日子自然会好起来,这将是一种多好的良性循环啊!这种良性循环的突破口就在于甘蔗的种植。  

理清了工作思路以后,在厂领导办会议上,我主动提出由我负责抓糖厂的原料供应问题。会后,我便开始行动了。首先,我组织了潭牛糖厂甘蔗基地开垦工作队,在糖厂生产淡季的时间,带领上百名干部、工人,深入到潭牛、东路、新桥等公社,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大量种植甘蔗,同时安排厂农务股干部,长期轮流蹲点农村,落实甘蔗种植面积,帮助农民解决好甘蔗种植、砍伐、运输等一系列环节。这样,农民种植甘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农民纷纷种上了甘蔗,为糖厂源源不断地提供、补充原料,糖厂的日子也开始好过起来,农民的收入也增加了。发动农民种植甘蔗,开发糖厂原料基础,这一步路子,我们走对了,取得了双赢的效果。种植甘蔗的农民都说:这批种植的甘蔗,每一根都是二头甜,既有利于糖厂,也有益于农民。像这种“二头甜”的甘蔗,我们以后还要继续种下去。  

糖厂找到了填肚子的好路子,生产逐渐上去了,经济效益也开始好转,工资也能按时发放,广大干部、职工脸上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干部、职工都说:“二公来了,咱们厂有希望了。”  

那年,正遇上全国性的工资调整。按文件规定:这次只给40%的人员调整工资。具体做法是,一般干部和职工,以各股室、各车间为单位,自下而上提名、评议,各股室、车间综合群众意见,上报厂调整工资领导小组,张榜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然后,再自上而下,将第一榜名单下发到各股室、车间进行复评,第二次上报,厂里进行第二轮审批,公布第二榜名单。接下来,各股室、车间对第二榜名单,进行再次评议,第三次上报,厂里做最后的审批,公布第三榜。经过三次上上下下的评议、审批,才做最后决定。  

糖厂5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调资,也全部以厂里各股(室)、各车间为单位,自下而上提名,经过三上三下的评议、审批。不同的是,审批的机构是县革委会。  

第一次对领导成员提名、评议的结果:全厂各股室、车间的干部、职工一致评议杨来清晋升一级工资,并在厂里张榜公布。厂调整工资领导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县里审批,县里的批复是:不同意。要求厂里再次自下而上评议。第二次评议结果与第一次一样,全厂10个股室、车间还是一致同意杨来清升级,同样在厂里张榜公布。像这样全部股室、车间都一致提名的,只有杨来清一人。厂里第二次将名单上报县里,县领导回复的意见还是:不同意。接下来便有县委某领导打电话与厂里个别领导通气、打招呼,说县里不同意糖厂前两次上报的那份名单的真正原因,是不同意杨来清,只要把杨来清换下来,县里马上就批。县里这一招无疑给厂调资领导小组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大家都知道,以杨来清的工作及其与群众的关系和在群众中的威望,就是再提10次名,评议10次,也还是同意杨来清升级。但是,只要上报的名单上有杨来清,县里就不批,真不知如何是好?调资小组只好将厂里的情况如实地向县某领导汇报,要想换掉杨来清可能不那么容易,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了。于是县里某领导要求他们到群众中打招呼,做工作,说这是县里的意思。无奈之下,厂调资小组只好分别到干部、职工中做工作,“传达”县里某领导的意思,希望大家在第三榜时不要再提杨来清的名,以便使调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县委某领导”的算盘还是打错了。虽然经过调资小组做了工作,打过招呼,可第三次自下而上提名时,10个股室、车间还是和前两次一样,一致评议杨来清升一级工资。厂调资小组在十分无奈之下,只好第三次将名单上报,并且再次向县里说明情况,希望同意杨来清升级。  

谁知,“县里”的态度是:你硬我更硬,看谁硬过谁?最终,将 “杨来清”的名字划掉。这便是这次调资的最后结果。  

此时,厂调资小组成员、政工股股长符国校好心劝我:“二公,你的工资一个月才42.5元,在厂领导成员中是最低的,甚至比一些老职工还低得多,这回厂里干部、职工都一而再而三地将你评上去,这正是你晋升工资的一个好机会。目前看来,关键问题在县里。我看你就服一次软,亲自到县里去找那位领导,求个情吧。”我说:“老符同志,我感谢你,我也不是不想要这一级工资,可是,明知我有理,为何我还要乞求呢?难道一级工资比一个人的人格还重要吗?那样的事情,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老符说:“你真是不为五斗米折腰啊!真是条硬汉,我算服了你!”  

这消息在厂里传开了,厂里的干部、职工,议论纷纷,我母亲也为这件事感到愤愤不平,可是,她怕我受不了这种打击,自己却强忍着内心的痛苦,反倒过来安慰我说:“阿清啊,咱家祖祖辈辈都没有一个人领过国家干部工资,如今你能领到国家干部工资就很不错了。只要你的工作对得起你那份干部工资,当妈的就放心了。至于有人想打击你,妈相信你能顶得住。”  

母亲的一席话,让我的心情渐渐地平静下来。对这件事,我想得很开,也看得很透。我用辩证的方法来分析:这样的事,既有失,也有得;既是坏事,也是好事。  

从表面上看,我理应提升一级工资,结果却没有被批准,因此在群众的思想上造成一定的混乱:好像我有什么“重大”问题似的,为什么“县里”三番五次要把我拉下来?这是我所失去的。从本质上看,我的名字被“县里”三番五次拉下来,而且在调资小组向群众打招呼、做工作以后,广大干部职工仍然毫无顾忌地提我的名,再次坚持评议我提升一级工资,这是一种多大的信任和支持啊!我虽然失去了一级工资,但我得到的是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么一对比,我得到的远远要比失去的多得多。当领导的,有什么能比得上得到广大干部和职工的信任和支持更宝贵的呢?在这次调整工资的过程中,我虽然没有得到升级,但是让我看到了我在广大群众中的位置,看到了群众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感受到我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情感,我知足了。  

从这件事中,我同时也看到了国营单位的特殊、当代官场的复杂、仕途上的艰难险阻。我似乎感觉到,我开始享受“三种人”待遇了。但,群众心中有我,我心中有群众,即使是逆水行舟,我也会一如既往……  

   

第 三 章  检察生涯  彰显刚毅  

一天,在海南区党委一位老领导调离海南时,在海口机场,与前来送行的几位区党委老领导在一起,谈起我,觉得我在遭遇不公正的待遇,认为应该改变一下我的工作环境,便决定将我调往刚刚恢复的海南检察分院工作。于是,1979年10月15日,我便到海南检察分院报到了。记得当日我是分院第21位报到的检察官。从此,身上穿着检察官制服,头上戴着庄严的国徽,我又来劲了。  

   

主办要案  

在开始一个月的“两法”(《刑法》、《刑诉法》)学习班里,在学习结束时,我考获两个满分:《刑法》100分;《刑诉法》100分。在新的岗位上,我一如既往地、认认真真地工作。我曾成功主办过时为海南解放以来最大、最难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海南外贸土产仓库重大责任事故案),也曾成功地出庭公诉时为海南解放以来最大、最难的,轰动一时的贪污受贿二审抗拆案(定安县物资局长冯孟安贪污受贿案)。  

海南外贸土产仓库重大责任事故案,是因为该公司领导不落实市公安局消防部门《关于必须立即停止在木棉仓库内弹棉加工的通知》,让工人继续在木棉仓库内弹棉加工,并违规操作发生火花,引起火灾,造成重大损失(价值人民币24万元)。  

接到侦查任务以后,我在想,一把火烧掉几个仓库,造成重大损失,这样的案件,要从何查起?有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步入这个侦查行列,新手要查大案,又是案件主办人,一时感到压力很大。可是,压力再大也不能打退堂鼓啊!我再往另一个方向想,又觉得这正是领导的信任,是领导看得起,所以,我暗下决心:此案的侦查工作,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侦查工作一开始,我就跟办案人员一起研究侦查方向,讨论侦查方法,制订侦查方案。我始终抓住那个因果关系,从“果”开始,往“因”方面追查,显然,仓库被烧,是为“果”,那么,造成这个“果”的“因”又在哪里?这个“因”的文章就复杂了:它不是简单的一因一果,而是复杂的多因一果,并且,其多因之间,链条似的紧紧相连,很难截然分开,一一清算。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沿着公安消防《关于必须立即停止在木棉仓库内弹棉加工”的通知》,一环紧扣一环地开展追查,从该公司文件签收记录本上查到该《通知》的签收人,接着,从签收人那里开始,进一步追查该《通知》的递送流向——从办公室到保卫股,从保卫股到公司领导,从公司领导到木棉仓库。按正常的程序,该《通知》理应按照以上三个流段运行,可是,事实上,该《通知》只是从办公室流到保卫股再流到公司领导那里就止步不前了,它并没有流到木棉仓库。这就意味着公安消防部门的《通知》没有得到落实。事实是,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以后,其木棉仓库里的弹棉机仍然一如既往地在弹棉加工,加上那天下午上班的工人李金妹,因开机前不检查机器,未及时发现上一班的工人丢在弹棉机滑轮带上的一把剪刀,在李金妹开动弹棉机时,那把剪刀连同棉花一并被卷进去,在弹棉之中发生火花,木棉被燃烧,酿成火灾,连烧几个木棉仓库,造成重大损失。  

事实查明以后,分清责任又成为一大难题。这场火灾是多个原因造成的结果,而责任之中,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领导责任、一般责任。简单地说,在仓库发生火灾,仓库领导有责任,从部门职能分析,公司里头发生火灾,保卫部门有责任;从领导角度看,公司仓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公司领导应负责任。以上分析,都各有道理。但是,从办案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既不能那样笼统,又不能那样简单,必须严格地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必须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从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出发,准确地分清责任。经反复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原因为工人李金妹的违规操作,而接到《通知》不报告、不讨论、不采取积极行动,不落实《通知》要求的公司分管仓库领导陈小莉应负领导责任。所以必须依法追究李金妹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同时依法追究陈小莉的玩忽职守罪。  

但是追究领导责任却难度很大。一方面,其主要被告人陈小莉的胞兄时任海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属海口市赫赫有名的、关系广泛的领导干部;另一方面,对于玩忽职守问题,按照惯例,历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到最后一般是检讨了事,顶多党纪、政纪处分,很少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本案被告人的特殊关系及其定性难题搅在一起,形成极大的阻力,加上当时我又是办案新手,而被告人陈小莉在我当公社书记时,曾陪海南外贸局局长亲临我所在公社支持我们创建过外贸出口基地,因此,这其中还有个感情问题。以上种种因素给办案带来了大量困难。办案期间,海南检察分院检察长曾邀请海南纪检、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业务领导,先后召开13次会议,专题讨论该案被告人陈小莉的罪与非罪以及如何定性等问题。会议上有人认为:既然是重大责任事故案,追究直接责任人就行了,公司领导在党政方面作处理也未必不可;有人认为对违规操作的直接责任人固然要追究,但对玩忽职守的领导也不能放过,问题是要找出因果关系。我认为:该案所造成的重大损失的结果,是由工人违规操作的行为以及领导玩忽职守的不作为共同造成的结果,属二因一果,其二因缺一不可。故本案既要追究违规操作人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也要追究负有责任而不履行义务的有关领导的玩忽职守罪。海南中院吴乾煌庭长说:“看完卷案后,我感觉到本案办案人虽属新手,但其询问过程,思路清晰,步步深入,并能始终紧扣案情关键,而且有关证据收集齐全,其定性意见也有足够的事实、法律依据,我完全同意本案主办人杨来清对本案被告人的定性意见。”因为吴法官是50年代西南政法学院的法律专业本科生,是很有名气的法官,所以,他的意见举足轻重。尽管这样,由于种种原因,该案还要反反复复地经过13次讨论。最后,在检察院的专案讨论会上,李炳发检察长决然依法表态:“不管多大的官来找我们,不管干扰人是谁,也要依法办案。我完全同意主办人杨来清的定性意见,将该案两个被告人一并向法院起诉!”这样,该案才冲破阻力,成功结案,经移交起诉后,由海口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小莉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李金妹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广东海南检察分院恢复以后,直接受理、自己侦查的第一起大案、要案、难案,案件的成功办理,对于检察院,对于我,对于全体办案人员,都是极大的鼓舞,对于打开玩忽职守罪的侦查局面,是一个难得的、良好的开端。这样,在新的起点上,我又挺进了一步。  

走过一步又一步,一步比一步更艰难。没过多久,海南检察分院又面临一个更大的难题:由定安县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的“安定县物资局局长冯孟安贪污、受贿案”,经一审开庭,被告人冯孟安被判无罪释放。定安县检察院向海南检察分院报告以后,海南检察分院领导,分院检委会对该案再三讨论,最后对该案依法做出抗诉决定,俨然向海南中级法院发出对该案的抗诉决定书。不久海南中院决定对该案的二审开庭审判。显然,海南检察分院务必派出公诉检察官,出庭公诉,参加二审庭审。因为这是一起抗诉案,是一碗夹生饭,案情特殊,被告的身份特殊,二审难度大,所以海南中院指定一名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老庭长出任审判长。那么,海南检察分院怎么办?谁知,分院领导经再三讨论,最后决定:由杨来清出庭,代表海南检察分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对于这样的决定,我是怎么也想不到的,因为院里明明有一个起诉部门,而我身居自侦部门,业务不对口,再说,我从来都没出过庭,没有提起过公诉,怎能在抗诉的二审法庭上出庭公诉?院领导找我谈话时说:“小杨,你不要怕嘛,在文革大辩论中,在海口、在海南,你都是公认的、大名的铁嘴,你怕啥?”我说:“文革大辩论,是派性活动,而面对这一场,是司法行为;文革大辩论,我代表的是一帮一派,而面对这一场,我代表的是国家;文革大辩论,运用的是毛主席语录,而面对这一场,运用的是国家法律,这怎么能比呢?”领导说:“不管怎么说,在当年的大辩论之中,你是打下基础了,只要再下一点功夫,你是会胜任,会打胜仗的!”终于,在领导的再三鼓励之下,我勇敢地挑起担子,并将领导的信任化为动力,苦下功夫,抵消压力,投入战斗。  

该案属贫污受贿案,其中之行贿人为一包工头,其供词前后反复不一,让案子变得十分复杂。为了啃下这块“骨头”,接到该案的那段日子,我每天提早起床,天天手端《刑法》、《刑诉法》,一学再学,一读再读,有关条款我全给背熟。对案件卷宗,我是一翻再翻,一阅再阅。有几个夜晚,我是泡着花旗参,一再提神,通宵达旦地翻阅卷宗,连哪个情节在卷宗第几页我都一一熟悉。在掌握有关法律、熟悉案情以后,我认真地、细致地开展补充侦查,从被告人到证人,从基本案情到详细情节,我都全部摸清。这样,我既有把握,又有信心。但是面临开庭时,我要面对的压力却很大:一是该庭地点定在南航司令部大礼堂,这是海南解放以来公开审判开得最大的一个庭,当时海南的海、陆、空三军转业干部几千人参加,其中有连排级干部,也有师团级干部;二是广东省纪检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派员亲临开庭现场,视察开庭;三是被告人的委托律师是当年海南最有名气的、连辩连胜的两位大律师。加上本人刚调到检察院不久,连出庭公诉的小场面都从未见过。客观压力加上主观压力,真是压力重重。此时,我反复地回想当年“大辩论”的情景,虽然内容、形式完全不同,但是我的“自信”却不变,加上我的功夫也用尽,所以,出庭之时,我满怀信心,应付自如。我身着庄严的检察官制服,头戴佩有国徽的检察官帽,俨然代表国家向法庭严肃地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我的公诉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条文运用适当准确,句句掷地有声。我一边慷慨激昂地陈词,一边目视被告人。看着他做贼心虚、理屈词穷的狼狈相,我心里在想:今天非让这个贪官接受严惩不可。可是,辩护律师却在法庭上死死抓住我的所谓“非法拘传证人”的问题:认为我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即上手铐,是违法的,违法取证,于法无效。我信心百倍地予以反驳:一、拘传是《刑诉法》明文规定的侦查阶段所能采取的五个侦查手段之一;二、该“证人”既是“证人”,同时是“行贿人”,是犯罪嫌疑人;三、《刑诉法》所规定的拘传之“拘”字,显然带有强制性,你们如果有字典可以翻开看一看。这样一驳,辩护律师无言以答。主审法官完全同意我的公诉意见,认为,该案侦查手段合法,所收集证据,于法有效,抗诉有理。结果该案抗诉胜诉,被告人被判处贪污受贿罪。  

本案的抗诉胜诉,在海南司法界曾轰动一时,因此,刚恢复不久的检察机关,在人们的心目中,其影响也在不断扩大。当然,作为办案人,我也在其中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我对检察工作的兴趣越来越浓……  

   

四晋不批  

我主办大案要案,出庭公诉抗诉难案,案案办得成功,效果很好。《海南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都曾专题报道过我的办案事迹。在检察院的日子里,我一直在一个接一个地、成功地办理案件,于是,我年年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院里曾无记名投票推荐接班人,在100多位检察官中,只有两个人票数过半,我的票数居第一名。院里的前后任领导,都一直在培养着我,关心着我。可想不到的是,我的不懈努力却换来一个“四晋不批”的结果。海南检察分院曾多次上报提拔我,其结果却是:第一次上报不批,第二次再报再不批,第三次再报再不批,第四次再报再不批。10年期间,一连上报4次,一而再再而四地上报,迎来的是一而再再而四地“不批”。院里的同志纷纷为我鸣不平,连海南政法大院的同志都为此事议论纷纷。有一次在区党委小卖部旁边碰到海南中院的吴乾煌庭长,他笑着对我说:“老杨啊,听说你是4次提拔连报连不批,你却是一直办案连办连不停,连我们法院的同志都说这可能是海南第一例,真奇怪!”我也笑着说:“谢谢吴庭长的关心,其实说怪也不怪,可能是因为当年我当过红卫兵司令的缘故吧,也许我在享受着‘三种人’待遇!”  

说来也怪,没过多久,我的话在一位大领导那里得到了验证。有一天晚饭后,我刚好散步在政法大院大门口,碰上离休了的海南政法委老领导也在散步。他很热情地请我一块到他家聊聊。一坐下来,他十分坦诚地说:“小杨啊,关于你提拔的事,在我手上就卡了4次,因为当时政法各单位提拔干部都要先报政法委审查后再报组织部。关于你提拔的事,检察院多次报到政法委。虽然你的工作很好,能力很强,成绩也显著,群众基础也很好,但是,你当过红卫兵司令,你的名太大了,真不好办,我们也不好往组织部报,我们确实感到很为难啊!”我笑着说:“老领导啊,其实我的名大都是跟着共产党、毛主席的结果。读书时,在小学我当少先队大队长,在中学、大学我当学生会主席,我出名;‘文革’中,当红卫兵司令、铁杆保皇,我出名;上山下乡两年,我两次出席过广东省的先进代表大会,当过小队、大队干部,公社书记,我出名;在检察院,我办大案、要案、难案,又出名,媒体有关单位大篇幅专题报道,我再出名。我这样多次地出名,名就大个不停,难道名大也是罪过吗?”老领导说:“这些你怎么不早来跟我说呢?”天啊,“这些”为什么要由我来说呢?那还要组织干嘛?那个所谓的“组织审查”就表面地审查我那个“大名”了事,多省事啊!  

   

第 四 章  校园风波  波及前程  

1984年,春末夏初。党政机关里刮起一股“文凭风”,那股风将我送到广东电大干修班的考前复习班。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复习,最后经严格考试,50%的学员被电大干修班录取,我为其中之一。从此,我进入二年制的全脱产读书阶段,由检察官变成了大学生。  

在广东电大干修班,我读的是行政管理专业。据校领导说,我们将要学习的17门课程,是胡耀邦总书记亲自点定的。  

广东电大干修班行政管理专业,设在海口白水塘原海南干部学校,由该校负责干修班的全部管理工作。海南干校位于贯通海南南北交通三大动脉的海榆中线公路海口段,离秀英往南两、三公里。因为那里原本就是一所学校,远离闹市,安静幽雅,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是读书学习的好地方。  

学校设有三个班,每班设党支部、班委会,学校有学生会。刚入学时,我被安排在一班。因为我朋友多电话多,一班距离校办公室较远,靠别人传电话很不方便,而当时也没有手机。所以,在我的请求下,校方同意将我调整到三班。开学不久,我当选为三班党支部书记,校学生会副主席。  

记得开学典礼那天,海南区党委、组织部和广东电大等领导,亲临开学典礼大会,有的动员,有的指示,整个开学典礼大会开得十分隆重。学员们都深受鼓舞,因为领导们都说我们是“第三梯队的接班人”,都寄很大希望于我们。当然,这对于我们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进步”机会。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有了机会不一定就能成功,同样的机会,对于不同的人,其结果可能完全相反。有些人,会把握,会利用,因而得到很多很大的收获;而有些人,对那些千年不遇的机会却不以为然,既不会珍惜,也不会把握;更有甚者,还反其道而行之,碰了一鼻子灰,惹来一身祸。其实,机会是一把双刃剑,能帮助你走向胜利,也有可能会使你受到伤害。我正是一个很不会把握机会,与大好的机会对着干的人,在机会面前得到的不是好处,而是伤害。因此,人们都说我是“最大最大的傻瓜”!  

在电大读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次很好的“进步”机会。我单位一位领导的“女朋友”刚好和我在同一个班里,那位领导知道我是三班的党支部书记,又是校学生会副主席,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曾多次托人给我打招呼,要照顾一下他的那位“朋友”,特别是要在政治上多多帮助她进步。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就是要在电大读书期间,帮助她解决“组织问题”。那时人们都把谈恋爱、结婚称为解决“个人问题”,而把入党称为解决“组织问题”。领导还暗示:只要我帮了他这个大忙,他也会帮我一个大忙。我心里很明白,他要帮我的这个大忙指的是“提拔”、“晋升”。  

电大的同学来自五湖四海,都是各单位各部门的“后备”人才,都有着很强的后劲和宽广的前途。在电大学习,除了学习专业知识以外,大家都想利用这两年学习的大好时机结朋交友,扩大自己的社会关系,夯实自己的社会基础,以便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得到来自各方面的及时的帮助。因此,在电大读书期间,同学们相处都很好,关系都很融洽,能帮助别人的都会尽力去帮。按理说,领导托我照顾他的那个“她”,也在情理之中。况且,我作为班的党支部书记,帮助班上的同学在政治上进步,介绍政治上成熟的同学入党也是我的本分工作。  

可那个她有点特别。也许是散漫惯了,她上课爱来不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拿学习不当回事,在校园里很难看到她的人影。学习成绩经常排在班上第一名,当然是从后面算起。她好像自恃有当官的做后台,自我感觉高人一等,平时很放肆,很不检点。太多正统的同学对这位“特殊”女人平时的吞吐举止,都看不惯。大家私下里都在议论,男同学说:说她漂亮吧?一没有擦肩而过时让人纷纷回头的魔鬼身段,二没有看过一眼就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的天使脸蛋。说她高贵吧?一来无论是言语、举止、眼神、做派都十分庸俗低级,二来在待人接物,社交往来方面更是一点礼仪规矩都不懂,就算穿金戴银也像不了贵妃。女同学说:一个刁蛮女人的身后,肯定靠着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这种女人其实没有什么本事,顶多也就是狐假虎威而已。  

为了解决她的组织问题,有位领导也特意找我商量过好几回。领导说:“我知道你是个热心人,帮过很多人的忙,这次你就帮帮她吧。”  

我说:“其他的不说,她平时纪律太散漫了,太典型了,就算是开支部大会也很难通过啊!这个忙确实太难帮了。”  

领导说:“她的情况我也清楚,要是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她肯定不够格。不过这个人有一定的来头,再说,当今是改革开放,咱们各方面的观点都得更新,而且她也是干修班的(第三梯队)的学员,你们第一批不是要发展好几个学员入党吗?那就顺便将她也一起安排进去!表决前,我们再做一点工作就行了嘛。”  

遵照领导的指示,带着“改革开放”的新观念,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她塞进我班第一批发展的新党员行列,共8人,一起讨论表决。结果连她在内,8位一并通过,当然她的票数最少,不过也算过半。所以,8位一并按程序送至海南机关党委,等待审批。谁知,审批回来只有7位,她的入党不被批准。我想,她的“被通过”和“不被批准”,都是正常的,因为此事发生在中国社会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在这个新的历史阶段,有些人在无限度地“更新观念”,也有些人在拼命地坚持原则,这是当今社会产生的一对新的矛盾。  

两年的大学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可想不到的事情,却在留校的最后一天发生了。那是在大家离开学校前的当天,大伙都毕业了,各自都在收拾行李,不少小车也来到学校,准备接学员离校回家,校饭堂的“加菜”也差不多准备好了。  

下午,突然间,我班的学员陈少林急急忙忙地来找我说:“学校通知三班党支部全体党员召开紧急会议,你要参加吗?”  

我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震惊,说:“不会吧?怎么召开三班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连我这个三班党支部书记都不知道?”  

“真的,我接到通知了,听说是要讨论通过一位女人的入党问题。怎么,你没接到通知吗?”陈同学满脸的疑惑。  

“我是党员,现在还是三班党支书,原本这样的会议应该有我来召集,由我来主持召开,怎么能背着党支书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这个会我当然要参加,我想看看他们究竟搞的什么名堂?”我斩钉截铁地说。  

在我的预感中,这是一次会议,也是一场风波,更是一个挑战。于是,我让陈少林帮我到校小卖部,买来了包好香烟,带着香烟,提着口杯,我漫不经心地往三班教室走去。  

一路上,我想,关于那位女人的入党问题,第一次我已经作出让步了,也碰钉了,这次可能领导估计再叫我让步是不可能的了,干脆利用大家将要离校的最后一天,故意避开我,突击解决她的入党问题。  

其实对我来说,这无疑也是一次机会。我可以假装不知道这回事,不去参加会议,躲开这个难题,至少不会得罪单位领导和校领导,以免影响自己的前途。但我做不到,我想领导这样做,简直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并且是在拿“党章”开玩笑,对此,我是如鲠在喉,一刻钟也忍受不了。  

当我走进三班教室时,只见讲台上坐着校长等领导,三班的党员同学也陆陆续续地走进教室。整个教室,一时气氛十分紧张。  

几分钟后,领导登台讲话:“同志们,同学们,你们大家都毕业了,就要离校了,饭堂的‘加菜’也在等着你们。今天,我们占用大家一点时间,召开三班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内容是,讨论通过一位女同学的入党问题,看大家有什么意见?”  

出乎意料的一幕拉开了,领导话音刚落,稳稳地坐在学生座位上的我,立即庄严而镇定地举起左手,显然在请求发言。此时,只见领导脸色突变,他没有料到我会出现在会场上。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因为他自知理亏,只好在台上故装镇定,一时显得气势汹汹。可是,凶也好,装也罢,而对我的举手,他怎么也回避不了,他似乎在那里支支吾吾的,不知想说啥,也不知该说啥才是……  

座位上的我,一边举着手,一边盯着讲台上的他。他站在那里,好像让我发言也不是,不准我发言更不对。时间却在紧张的气氛中,一分一秒地追赶着,紧逼着。我一看手表,好像3分钟将近,我毅然站立起来,严肃地走向讲台,并且十分礼貌地说一声:“领导,对不起,此时此刻,这个位置是我的,请您让开,好不好?”  

“怎么回事?你要发言,就在你的座位上讲,干嘛跑到台上来了?”  

“道理很简单,因为您刚才宣布的是召开三班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您是老革命,老党员,老领导,不会没有学过《党章》吧,《党章》明文规定: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那么,我这个三班党支部书记,既没有免,也没有撤,我本人,既不外出,更没有见上帝,怎么突然间,您这个大领导降为三班党支部书记,取代我了?有文件吗?”  

因为太理亏了,尽管他本来很能说会道,可此时,啥也说不出来,只是气鼓鼓死占着那个“重要位置”不动。  

我本想用手将他挪开,让他腾出那个“重要位置”。可是,心里又想,不知他老人家身体怎样,有否高血压,搞不好怕出事,我也只好与他并列在那个“重要位置”那里。其实,一个学生与一位校长并而列之,也实在是冒天之大不韪。不过,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校长所暴露出的“无知”、“独裁”,更是令人莫名其妙,令人费解。  

更令人想像不到的是,此时,那位眼看“党员”就要到手的女同学,突然间,大哭大喊大叫起来,据说是大腿一时紧张而抽筋了,旁边的女同学也急忙给她按摩不止。  

一时间,三班教室里,台上一幕,台下又一幕,一幕比一幕离奇。可是,就在这种离奇的气氛中,“奇迹”出现了:在领导的强行表决仪式中,一些同学“响应”地举了手。就这样,她终于如愿以偿,“光荣”入党了!  

我的天啊!此类事,如果发生在那个年代,还不足为奇,可它却偏偏发生在1986年秋季……  

想不到的是,那个校园的余波更可怕——那一幕戏还没完没了地演到海南检察分院。这或许是我党历史上罕见的、特别离谱的一件怪事:因为我不同意一位女同学入党,就要接受组织处分。1986年秋季,我从电大毕业回到海南检察分院后不久的一天,院××处领导突然来到我所在的法纪处办公室,他手里拿着一份“红头文件”,气势汹汹地指着我说:“老杨,这是××××会的‘红头文件’,你要深刻检讨,接受处分!”我将该“红头文件”扫了一眼,随即发现两个十分离谱的问题:一是该文件虽属“红头”,但其落款却是××××会××处向外发送的,其行文、发文离谱;二是该文对我的“处分意见”,其理由是我不同意那位女同学入党,其依据的事实是我“捏造事实”:该班学员55人,那位女同学的总分为名列第37名,杨却说她倒数第一名,这显然是捏造事实。  

心中有数以后我就向那位领导说:“让我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范围做检讨吧,请你马上打电话到××××会领导,通知海南机关三大院全体党员到区党委大礼堂,我立马检讨。”  

“你怎么这个态度?”  

“这个态度还不好吗?以最快速度、最大范围做检讨还不行吗?”  

“你捏造事实卡人入党还要嘴巴硬!”  

“请问你,我捏造什么事实,请问你学过算术吗?”  

“什么意思?”  

“你懂‘并列’两个字吗?我告诉你:我班学员55人是事实,那位女同学的总分顺数第37名也是事实,但同时她倒数第一名同样是事实。”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因为在总分排列中,第9名、第13名、第18名有几位同学总分并列。你明白吗?”  

拿我没办法以后,那位领导拍桌子了,可是他拍我也拍,拍完桌子后,我请他坐下,并从抽屉里拿出《党章》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递给他,请他好好学习。他怒气冲冲,骂个不停,我忍痛带笑,笑个不止。此时院里许多同志都围到我们办公室看热闹,苏检察长知道后,马上从楼上办公室下到我们处办公室前面来,问明真相以后,指着那位领导说:“不同意一个人入党就要处分人,这是哪个党的党章、党纪?你给我回去,别闹了!”显然,这场闹剧是经过“高级导演”精心策划的,可是,闹剧却在检察官的一片掌声中唱反了,那些“高级导演”枉费心机了。一时检察官们议论纷纷:“一个身为检察官的共产党员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都那么难,何况平民百姓?”“真正应该受到处分的是那些利用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人!”  

闹剧谢幕不久,观众自行散场,检察大院一时处于平静之中。可是,我的耳边不时地回荡着那个骂声、拍桌子声、笑声;我的脑海里在不时地浮现着那个电大、××会、××院;我的内心在反反复复地想着那个党纪、国法、纪律检查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我的眼睛在紧紧地盯着那个党员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我清楚地看见那个权威的机关,一些手中有权的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践踏党纪、国法,在大庭广众之中,明目张胆地侵犯党员、公民的合法权利。我不知道,那些监督他人的人,在其自身违法乱纪时,该负何种责任,该不该追究,由谁去追究,怎么追究?我也不知道,当年在利用职权,合谋陷害他人的人,后来是被批评、被追究了,还是被提拔、被重用了?我只懂得,如果那种人,非但不被批评,不被追究,反而被提拔、被重用,那么,那出闹剧也就演变为悲剧了,简直可悲至极!  

记得懂事以后,我看过好多戏剧,有歌剧、舞剧,悲剧、喜剧,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舞剧《白毛女》。因为剧中将那种富人吃穷人、强者欺弱者的社会现象,表演得活灵活现,揭露得淋漓尽致,因为剧中前面的悲剧变为后面的喜剧,最终好人扬眉吐气,坏人威风扫地!长大以后,我也常常在看“戏”,后来甚至在边“演戏”,边“看戏”。在戏台上看“戏”,看得更清楚,连一些“演员”是怎么“化妆”的,我都看见了。我看见他在费尽心机,用尽功夫,精心策划,化得很美,装得很像,也演得很到位:该点头时则点头,该哈腰时就哈腰,该下跪时立马下跪……他终于以假象获得成功,青云直上。但可悲的是,“成功”之后,在一片掌声中,他忘乎所以了。他当场抛掉“戏袍”,当众卸妆。于是,在观众面前,他原形毕露。观众们说:“原来他那个官是买来的”,“其实他是混进来的,”“他本不是人民公务员,他是一个贪官污吏”!这显然是悲剧。我觉得比悲剧更可悲的是恶剧,眼前的一些“戏台”上,一些大大小小的《白毛女》重演了,一些地方(像黑矿山)的“黄世仁”亮相了,“喜儿”又哭了。此时,观众们期盼着“大春”,期盼着强有力的好人,期盼着受欺的弱者尽快得救。观众们恨不得将那些吃人肉、吸人血的,大大小小的“黄世仁”千刀万剐!观众们希望悲剧变为喜剧,希望社会走向公平正义。  

一遍又一遍地看戏,我越看越清楚,一次又一次地深思,我越想越明白:看得见的“黄世仁”固然可怕,但化了妆的“黄世仁”更险恶,尤其令人担心的正是生长“黄世仁”的那块土壤。  

   

第 五 章  宾馆闯祸  是非颠倒  

在海南省会海口市两条最繁华的马路——海府路与海秀路的交接处,矗立着一幢白玉般晶莹剔透的建筑,它就是被称为“绿岛白宫”的海口宾馆。那是海南建省之初一座年轻的星级宾馆。宾馆正对面是海口名山胜景之一的大英山公园,东北面是水波潋滟的东、西两湖。大英山公园以“一园、二湖、三庵、四庙、五井、六村、七桥、八路”的葱绿苍翠的自然景观和深厚久远的历史文化,积淀成为海口人休闲、娱乐、健身、交友的好地方。大英山与海口宾馆遥相呼应,组成了海口人气最旺的黄金地段。  

建省之初,十万人才过海峡,海口宾馆成了闯海人聚集的地方。九层高楼的海口宾馆客房里住宿着来自国内外的高官富贾,名人雅士。宾馆大堂从早到晚都被挤得水泄不通,客房则要提前好几天才能预订到。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宾馆前面的广场却是另一番景象: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密集的空气中充斥着一阵阵胭脂水粉的香气。不少来自内陆各省、市的年轻漂亮姑娘们组成了一支支人数众多,很有战斗力的“黄色娘子军”。她们涂脂抹粉,身着低胸薄裙,打扮得花枝招展,风情万种,招揽生意。难怪有个泰国华侨在海口宾馆住过一夜以后深有感慨地说:想不到海口宾馆比泰国还要开放得多,宾馆前面就有一个很大的“鸡场”。  

宾馆内外的热热闹闹,给管理带来极大压力,老总感到难于招架。宾馆凉总经理不久前在一个公社当书记,当乡官那是驾轻就熟,当老总可就不那么顺手了。我与凉总是老相识了,当年我曾在与那个公社毗邻的湖山公社任书记,与凉总同朝为官。湖山和锦山公社是相邻的两个公社,我们经常并肩战斗,可谓知根知底,我调到海口工作后,我们还一直保持来往。  

当年的宾馆,几乎天天出事,情急之下凉总马上想到了我,知道我在海口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也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便一而再再而三地登门,与我掏心掏肺地交谈,请求我能过去协助他工作。在凉总的穷追不舍之下,我答应到海口宾馆工作。我之所以答应去,其实是冲着海口宾馆面临的巨大压力,冲着海口宾馆的许许多多难题,因为我天生就是个喜欢迎接挑战的人。1989年12月26日,我被调任海口宾馆总经理室经理,不久,又当选为宾馆党总支书记,兼任总经理室经理。  

新的岗位,给我带来新的课题:酒店管理。新的课题逼着我寻找新的老师,开始新的学习,好在宾馆中层管理人员有不少旅专毕业的大专程度的酒店管理人员,他们在宾馆开业之前还专门到广州白天鹅宾馆学习了三个月。这一批中层管理人员正是我最好的、最近的老师。我老老实实地拜他们为师,认认真真地学着他们借给我的“酒店管理”教材,细心地摸索着本宾馆的“管理实际”:从硬件到软件,从领导层到各部门,从客户到员工,从前台到客房,从餐厅到后厨,从宾馆大堂到前面的停车场。刚到宾馆一两个月的时间,我天天在“啃”着两根骨头:管理知识与管理实际。“啃”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发现两者之间的差距,也慢慢地看见宾馆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以及一些宾馆员工,在自身素质方面的一些欠缺之处。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观察、实践和思考,我开始慢慢地理出了一些头绪,梳理出我的工作思路。作为总经理室经理,我结合实际,亲手起草了30多项宾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规范宾馆方方面面的管理。作为党总支书记,除了协助总经理工作以外,我还具体分工人事和保卫方面的工作。因此,我着重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爱岗敬业教育、规范管理教育以及培养企业的独特文化。  

一天夜晚,零时已过,我还高枕在床上,想着宾馆的管理,想着宾馆的员工,想着各个岗位的工作,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后来干脆就不睡了,我一人悄悄地爬起来,趁着这夜深人静的时刻,到宾馆的各个岗位巡视一翻,想看看这夜幕之下各岗位在岗员工的工作情况和精神面貌。从客房主楼开始,我挨着楼层往上走,每到一层,我都停下来看一看,还顺便向当班的员工了解、咨询一些情况。记得上到六楼时,我只是打开电梯大门,看见岗上员工精神状态很好,便关上电梯继续往上走。想不到,当我上到八楼时,当班的员工便彬彬有理地对我盘问开了。因为我刚调到宾馆不久,不少员工还不认识我,经解释后才消除了误会。其实,在我经过六楼时,当班的员工就发现有人停在电梯里一段时间,但是不出来。已是下半夜了,一个陌生人,不明不白地,停了电梯又不出来,于是他们警觉了,便主动打电话到七楼、八楼,让在岗员工留意此人,于是才出现了八楼的那一幕。联想到当时宾馆的治安状况不是太好,面对眼前的这一幕,我十分感谢叫人盘查我的那位员工。第二天上班时,我与总经理室的同事们一起商量后,决定通报表扬那位有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的员工,并给予100元的奖励。  

可是,令我难以想象的事情却随之而来,发出奖励后不够半个钟头,当我路过宾馆前台时,发现在“接待台”岗位上的服务员,是伏在案前睡着上班的。大白天在大堂之中,在最显目的位置,竟出现如此洋相,太不像话了。  

我立即喊醒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你管什么名字?干什么?”  

“你怎么可以上班睡觉?”  

“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昨晚上没睡好觉。”  

“你经理是谁?”  

“我不知道!”  

如此现象,与我的特有性格在相撞之中,立即擦出火花。我立即让旁边的服务员帮我将客房部经理请来,当即宣布将该员工开除。  

消息传开以后,一方面,管理层的职员拍手叫好,其他员工也深受教育,可是,另一方面,却招来一场风波。  

总经理知情后立即找我,说:“老杨啊,这样不行啊!”  

“怎么不行?”  

“你知道她是谁吗?”  

“难道她有什么特别的吗?”  

“她是黄丰暴副省长的亲戚,你知道吗?”  

“领导的亲戚就可以上班时间睡大觉?领导的亲戚就可以不执行宾馆的规章制度吗?”  

“我们是国营单位,上面有好几个婆婆管着呢。哪一个都可以对你指手画脚,我这个总经理就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你知道吗?这里的利害关系不能不考虑啊!”  

“要关系,不要制度,这个宾馆还怎么管?这样吧,你叫司机过来,我现在就到省府去,向领导如实汇报!”  

“不行!”  

“怎么又不行?有责任我负嘛!”  

凉总还是死死拖住我,不让我向领导直接汇报。后来有人告诉,那位违规的服务员,不是黄丰暴副省长的亲戚,而是宾馆老总的亲戚。我的天啊!一个好端端的宾馆,却塞进一大堆“这个亲戚”、“那个亲戚”,而且“亲戚们”又多不自觉,宾馆能管好吗?  

这是我在海口宾馆经历的第一场风波。  

虽说是老总的亲戚犯了事,但这件事很典型,我在做了一些退让以后(暂时做留用处理),决定抓住这件事在员工中进行一次深刻的职业规范教育。在征得老总的同意后,我以这件事作为切入点,结合上次我在八楼被盘问的事情,一正,一反,两个典型,在员工队伍中进行一次爱岗敬业的自我教育。通过这次教育,宾馆的正气新风逐渐树立起来了,歪风邪气压下去了。海口宾馆出现了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  

但是,没过多久,一个更大的、更特殊的、来自远方的“亲戚”出现了,宾馆掀起一场更大的风波。  

一天,老总紧张兮兮地找到我说:“麻烦大了,洪花要正式调入我们宾馆了。”  

“有什么麻烦的,她调进来又能怎么样?难道还要翻了天不成?”  

“老杨啊!你是有所不知,那个她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一进来,整个宾馆就要乱套了!”  

“怎么会呢?”  

“你可不知道啊,她现在只是临时聘任的,就闹得不可开交,可以冒用我的名义叫员工开总统房,并且将房间搞得乱七八槽的。若让她正式调进来,她胆子就更大了,麻烦也就更多了。”  

“如果是这样,宾馆不同意她调入不就得了。”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她的来头可大了。听说有几个大领导都为她的调动批了条子,谁敢顶着不办?搞不好会丢乌纱帽的。”  

看到老总十分为难的样子,我安慰他说:“要不这样吧,我们俩演一出“双簧”,你唱红脸,我唱白脸,你当好人,坏人由我来做。我是党总支书记,管干部、管人事嘛!我出面顶。”商量完以后,我即到省人劳厅查看该职员的人事档案:文化程度——初中,职业——炊事员……看完以后,我马上找人劳厅领导,明确表示态度。  

领导说:“老杨啊,这个人的商调,我劝你千万别顶住不办啊!实话告诉你,我们也认为她不够条件调进。因为省里有明文规定:当做人才调进海南的,必须是大专以上的国家干部。但是,有大领导批示,要让她调进来,我们也顶不住了。你还是三思而行吧!”  

“我不管这个领导那个领导,我只管这个规定那个条件,我看太离谱了。”  

“那你就看着办吧!”  

从省人劳厅回到宾馆后,我让宾馆秘书立即通知那位想商调入海口宾馆的洪花到我办公室来。看样子,这位‘人才’确有几分姿色,怪不得有几个大领导要帮她的忙。  

我不愠不火地发问:“是你要商调到我们宾馆吗?”  

“是啊!”她好像很自信的样子。  

“请问你什么文化程度?”  

“大学!”她回答很干脆。  

“专科还是本科?”  

“当然是本科!”  

“你学的什么专业?”  

“外语!”  

“哪个国家的语言,是英语、法语,还是俄语?”  

“俄语!”她连想都没想,张口就来。  

她怎么也想不到的一幕出现在面前:我在一张纸上写上俄文“Русский Язык”(俄语),让她念。她先是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回过神来,装出一副十分认真的样子,看来看去,却怎么也念不出来。  

“久了,忘了!”她显得很尴尬。  

“我的天啊,怎么俄语专业的本科生,连‘俄语’这个单词也不会念?”  

“不过我学过两个专业呢!”她很能随机应变。  

“还学过什么专业?”  

“法律专业!”  

“也是本科吗?”  

“是啊!”她一点都没有害怕。  

“那么,请问,犯罪构成的四大要素是什么?”  

“杨书记啊,求你别为难我好吗?久了,忘了!”  

“怎么啦?读法律专业的本科生,连犯罪构成四大要素都不懂?读俄语专业的本科生,连‘俄语’那个单词都不会念?依我看,你的大学生可能是假的吧?”   

我的话点到了她的痛处,她恼羞成怒,一下子拍着桌子,怒气冲冲地说:“我告诉你,调不进海口宾馆,我不姓洪!”  

“那我也要告诉你,你能调进海口宾馆,我不姓杨!”  

出乎意料的是,不久,一位大领导下了这样一个批条:将海口宾馆那位党总支书记搬出海口宾馆,并将洪花同志调进来。这样一来,最终还是那个假大学生赢了,我真的输了,可幸的是,她至今还不逼我改姓,我还是姓杨。  

宾馆的风波,一波又一波,波波向我逼近。在一次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的大会上,一位大领导向大会郑重宣布:我们决定成立一个专门调查组,专查杨来清。组长由××旅游山庄抽调来的总经理黄支担任。据说组员由几十人组成。三个月过后,专门调查结束。一天,我接到通知:下午三点准时到成领导办公室,领导要找你专门谈话。  

在领导办公室,在一片阴阴森森的气氛中,正与邪、强与弱、恶与善的较量开始:  

“我们对你的调查基本结束,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决定今天找你谈话,你必须端正态度,改正错误。”  

“请问,我的错误是什么?”  

“你连自己的错误都不清楚吗?”  

“你们不是组织几十人,查了几个月吗?既然调查结束了,为何不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直说?”  

“经调查,你的最大错误是公然抵制领导,无理刁难人事调动。经研究决定:你必须在三个月内联系调动单位,调离海口宾馆。”  

“我认为,对洪花的商调问题,我不是‘无理刁难’,而是照章办事。因为省里有明文规定:作为人才调进海南的,必须是大专以上的国家干部。经查档案,洪花同志,既不是大专程度,也并非国家干部。在其人事档案上的记录是:文化程度初中,职业炊事员。在其临时被聘任在本宾馆工作期间,工作表现又不好,她完全不符合调进条件。”  

“你知道,有领导批示,要将她调进来吗?你懂不懂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我只管她本人的条件,不管那个莫明其妙的领导批示。难道上级的批示,明显错误,下级也要无条件地服从吗?如果你现在叫我去杀人,我也要去吗?”  

“听说你这个人很傲慢,嘴巴很硬,我看一点也不错。你真的要顶着领导干吗?”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傲慢,我是在维护、执行省里的规定,怎么能说傲慢呢?其实,那些竟敢公然违背省里明文规定的领导,才是傲慢!我也不是嘴巴硬,确切地说,应该是坚持原则,理直气壮!至于三个月期限的调离决定,更是强权夺理,荒唐至极!因为那样的决定,既无事实根据,更无法律依据,简直是无法无天!”  

“你真的要顶到底,碰到底吗?你到底调离不调离?”  

“告诉你,像我这样的条件,在海口联系调动单位,别说三个月,只要三分钟就够了。其实,海南煤气发展总公司早已安排好我的办公室了,让我当总经理助理,不信你问潘总。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你们在强权夺理,无理将我赶走,这样我偏不走,看你们怎么样?”  

“不走就停发工资!”  

“你敢?你凭什么?”  

“你走着瞧吧!”  

那天的谈话,不欢而散。  

没过几天,领导真的说到做到,海口宾馆总经理也坚决执行上级批示,宣布停发杨来清工资。我的“铁饭碗”被打破了。当时,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天天要吃饭,还要供小孩上大学。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我妈告诉我,她到市场买菜,是等到市场散了,剩下便宜的菜,她才买回来,我们一家当时是这样过日子的。如今怎么办?我默默地承受着,忍耐着。  

一时,那个被打破的“铁饭碗”化为一面洁白的镜子,它映照着我周边的每一个人:有人用安慰的目光看着我,眼光中充满同情;也有人一看见我,就赶紧避开,生怕我跟他打招呼,会受到牵连。我记得,这种人是我在位时,赞歌喝得最响的;还有人,在背地里暗暗鼓掌,因为他与她“胜利了”。但是,这种人,再怎么乐,也只能在“暗地里”,再怎么说,也不敢公开面对我,因为他与她都自知理亏,也都了解我的脾气。  

我的“铁饭碗”被砸的消息传到香港以后,一位当年是我的红卫兵,如今是香港商人的杨安宁先生,很快地就派人将我接到海口戏院二楼招待所,那是他办的海南加欢艺术公司的办公室。当时他租用整个二层楼,他让我在那里避难,还让我在避难中帮他的忙,让我当总经理。我不答应,我说:“艺术我不在行,帮不了忙。”他说:“今天不在行,明天会精通,我知道你是聪明人。反正不能浪费你这个人才!”我想,我的“铁饭碗”被打破了,我虽当过十年检察官,之前还当过公社书记、工厂厂长,但家里确实一点积蓄也没有,眼下一家人,总得过日子吧。于是,打那以后,我一边端着“洋饭碗”,一边还念念不忘那个“铁饭碗”。  

因为我天生的“不服输”,所以,在海口戏院的日子里,我又导演了新的一幕:一天,我向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各位领导写信论理。因为当时没有打字机,而我的字又写得不好,我只好请海南检察分院一位书法较好的老同事小叶帮我抄,抄好以后就复印,复印好以后,就让一位原在海口宾馆当过部门经理的小陈与我一起,连夜登门于各位省领导之家。在领导面前,我都一一如实汇报真情,提出本人请求。不少省领导,对此事感到震惊,并深表同情。对着个别领导,我甚至扬言:此事若海南不解决,我就上北京,我就不信有人能一手遮天。  

没想到,这一招很快奏效。一天,海南省纪检会派员到海口宾馆,主持召开一个同样是领班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却是不同内容的大会,宣布:依法恢复并补发杨来清同志工资。  

尽管如此,我这条船毕竟在那个茫茫大海中碰过礁了,我想还是靠岸点吧。于是,我想方设法往“岸”上爬。想想当年,从海里爬上岸也真不容易,因为,想不到的是,有一只很大的手在岸边拼命地拦着……  

1991年5月,我向海口市新华区委呈送商调函,想调到新组建的新华区工作。消息传开后,出乎意料地碰到一位曾经对我很好的领导,他先后4次亲自给该区区委书记打电话,反反复复地强调我是“三种人”,并以领导的身份再三责成区委书记决不能接收我。不过,后来我还是被该区接收了。  

我这一次商调引起官场表演了相反的两幕:  

助力的一幕:海南检察分院检察长李炳发、副检察长沈权深,先后到海口市委找市委副书记陈斌、海口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常委梁华忠;海口市委离休老书记周训堂,亲笔写信给时任海口市委书记的老部下陈玉益;振东区原副区长王和强亲自上门找新华区委书记陈善良。以上助力,由不少处级、厅级领导合力而成。  

阻力的一幕:由曾经对我很好的我原单位的一个副职领导,而后来很快爬到高位的那位高官独演。那位高官确实原来一直对我很好,这是全单位人人皆知的。只怪我在读大学干修班时当上一个班的党支部书记,在一次会议上,我死死坚持原则,不同意那位高官的女朋友入党而导致后来的结果。其实,他那位女朋友不符合入党条件,不过,如果为了拍马屁,我倒可以出卖原则,利用小小的职权,将其拉入党,但是这一点我可真的做不到,因此就招来后面的麻烦,招来我商调途中的4次关于“三种人”的责成电话。新华区委常委对我的商调问题也几经讨论却迟迟定之不下。幸亏区委书记陈有善同志十分了解我,他既讲政策,又讲原则,尤以廉洁出名,否则的话,对于那位手握检察大权的高官,是谁也不敢抵制的。恰恰相反,那种颠倒黑白的阻力在陈书记那里却毅然决然地变为动力:“发出调令,将杨来清调进来!”我终生难忘陈书记,衷心感谢许许多多领导干部对我的关怀,我也十分感谢那位高官的“跟踪帮忙”!  

   

第 六 章  走进新华  重整旗鼓  

海南建省之初,海口市从商品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海南行政区首府,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的省会城市。随着海南特别是海口经济热潮的冲击,随着十万人才过海峡,随着省会人、财、物的加速流动,海口一下子沸腾起来,成了开发热浪的漩涡,一夜之间就出现许多陌生的面孔。大开发、大建设的热潮,给我们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给我们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对我们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给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  

海口市新华区是1991年5月才挂牌成立的市辖县级区,是大特区年轻省会的中心城区,是海口市党政首脑机关所在地。(2003年改为龙华区)海口最繁华的街道、地段几乎都在新华辖区内。在这里,商贸活跃、交通发达、信息网点密集,是海口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新华区濒临海洋,属热带岛屿季风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日照充足,雨量丰沛,绿树婆娑,百花争艳,椰风海韵,风光旖旎。因海口市素有“椰城”之称,所以新华区享有“椰海明珠”之美誉。  

因为是新成立的区,百业待兴,所以迫切需要一个和谐安定的治安环境。由于是新成立的区,又处于闹市区,人口流动量大,治安形势相当严峻。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加以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我于1991年6月13日调入新华区,曾担任新华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委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当时的区综治委是以区长为领导,由区委、区政府各重要部门为委员单位的委员制领导机构,下设综治办公室作为它的具体办事机关。担任综治办主任,就意味着要具体去处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事情。我十分清楚这副担子的分量,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努力地将担子挑起来,把工作做好。  

新华区地处海口市中心,面积51.3平方公里,总人口4.3万人。全区下设5个街道,一个乡,共41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  

1991年5月新华区组建后,区委面临的情况,一方面是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当地居民群众提心吊胆,外来投资者谈虎色变,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一方面是各级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一片空白,群防群治队伍零零散散,综合治理局面一时打不开。  

新华区组建之初,一方面,大特区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的大好形势要求我们带领群众挑着重担快步走;一方面,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需要我们带领群众加快步伐综合治理。实践告诉我们:经济建设需要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只能来自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面对新组建的县级区,新的治安形势,新的综治工作,为了打开新的工作局面,我向区委建议“两步走”:第一步是紧紧围绕“三项基本建设”,夯实基础,即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治安联防网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建设;第二步是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树立榜样,并发挥榜样的无穷力量,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向新的台阶。  

区领导及时采纳了我的建议,区委成立不久便组织我区三套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1991]两个7号文件,并围绕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何起步?”的问题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万丈高楼平地起,打好基础是关键。应立即抓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以治安联防网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建设。区领导指示我专门负责“三项建设”的工作。  

我们首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决定》中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的六个方面,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建设”,包括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决定》的精神,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区委书记明确指出:必须突击一个月,全部建立、健全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三级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各级办事机构要有专人抓。在一个月里,我们先后召开了两次街道办事处(乡)主任(乡长)和派出所所长会议,专题布置。限期落实组织建设工作。这样,按照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的要求,我们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级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一个月内就100%完成了组建任务。全区三级领导机构共64个,174人,其中区综合治理委员会25人,街道、乡综合治理委员会6个,共计24人,居(村)委会领导小组125人,办事机构共57个,62人。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次会议后,新华办事处按照会议精神,及时对6个居委会、治保会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得胜沙居委会治保主任张诗荣,上任后就摸清本居委会的情况,并亲自画出街道简图,专门了解全居委会的住户、单位情况、制出表格,搞户口登记,使之一目了然。还制订了治安工作制度,每月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治安工作,并亲自带队巡逻。他上任以来,该居委会从未发案,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滨海新村、得胜沙、竹林、龙华、龙昆上村等一批居委会在基层基础建设中,都以新的姿态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地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总之,以上领导机构和办理机构,在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不断地发挥着领导、指挥和协调作用。  

接着我着手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往往处在忙忙乱乱之中。为了使复杂的工作忙而不乱,逐步走上轨道,并使之制度化,根据区委的决定,我区第二次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专门研究制度建设的工作。会上,区委书记明确指出:组织建设搞好了,有组织、有人员,下一步工作怎么抓?区委认为,区综治委必须着手抓制度建设,包括居民公约、学习制度、例会制度、岗位责任制、奖惩制度、工作职责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健康发展。会后我带着一个专门小组,一边深入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调查研究,一边召开各种座谈会。花了两个月的功夫,我起草《新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例会制度》、《新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制度》、《新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新华区治安联防岗位责任制》、《新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新华区暂住人员登记制度》、《新华区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制度》等十一个规章制度。以上规章制度经区综治委通过后,将之订成小册子,发至各办事处(乡)、居(村)委会、派出所和联防队员人手一册,一边学习,一边落实。这样便逐步地将我区复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引向制度化。  

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在区委的直接领导下,我带着综治办一帮人,马不停蹄地抓好以治安联防网络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工程建设。社会治安的涉及面很广,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其工作对象更为复杂,其治理手段,有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还有思想教育、组织管理等,所以,要促进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就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的建设。  

在海口市《五级治安联防网络》的总体部署下,我及时制订了《新华区四级治安联防网络实施方案》,经区综治委通过以后,分步实施:  

第一步:整顿、充实、扩大和培训治安联防队伍。我区原有治安联防中队3支(新华、大同、滨海)22人,现已扩大到8支(其中新华48人、大同42人、滨海60人、海垦30人、城西30人、中山30人、金贸区中队10人、区直属机动中队18人)共268人、对原治安联防队伍,我们以中队为单位用2天时间进行整顿,每人写一份小结,然后大家评议。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辞退了个别组织纪律差的队员。新队员由居委会推荐,办事处(乡)和派出所审查,送区综治办审批。队员上岗前,我们用4天时间对全体联防队员进行了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书记、区长作了重要讲话,分别向全体队员提出严格要求,同时,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忠和我以及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蔡笃强队长分别给全体队员上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现场保护常识》等辅导课,还请两位老联防队员给新队员介绍经验。这次培训班使队员们普遍受到一次很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了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第二步:深入基层,走上街道,因地制宜,选点设岗。如何选点设岗?我定了三条原则:四通八达之交叉点、案件多发之处,案犯常逃之路。我们集中半个月时间,深入到6个办事处(乡),亲临有关街道、地段,逐街、逐段地定下43个岗、亭。各治安岗亭与当地居委会相结合,实行“四定”:即定点设岗、定段联防、定人、定时巡逻执勤。一天晚上,在解放西路与竹林路之交叉点,一位港商被抢内装人民币11万元的手提箱,在岗上的新华中队联防队员将该抢劫犯抓个正着。接到归还手提箱的港商连声赞叹:“万分感谢,万分感!真是天罗地网,天罗地网!”这些治安岗、亭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盐灶市场的小贩说:“以前这个市场上,扒手、小偷、烂仔一伙一伙地活动,我们摆卖的东西,你们爱吃就吃,爱拿就拿,从不给钱。现在政府在这里设治安岗,天天有人执勤、巡逻,现在,昔日那些坏蛋不见了,我们放心多了,政府做这件事真好!”  

第三步:对我区四级治安联防网络的指挥系统、兵力部署和各级网络的职责、任务,我们进行了组织安排。在海口市《五级治安联防网络》的总体部署下,我们层层组织:  

二级:指挥系统为区综治委、区公安分局、区治安联防队指挥部,领导成员共11人;兵力部署,区派出联防大队机动中队18人和区公安分局刑警队21人,共39人。这一级既负责全区联防工作(三级——五级)的指挥、协调,并负责第二级巡逻执勤,同时检查各治安执勤情况。  

三级:指挥系统为各街道(乡)综治委、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各治安联防指挥所,成员共42人;兵力部署,联防中队6支,共240人,派出所干警70人,卫生警11人,共321人。这一级对第三、四级联防网络负责指挥、检查、协调,并负责第三级巡逻执勤。  

四级:指挥系统为各居(村)委会综治工作小组(治保会),成员共144人;兵力部署,巡逻小队30支,188人,联防小组89个,194人,调解会57个,235人,以上“队、组、会”共526人。这一级对各自的巡逻小队、联防小组、调解会负责指挥、协调,并负责第四级执勤巡逻,同时负责调解民间矛盾。  

五级:指挥系统为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和治安科。内保科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联防工作;治安科负责指挥、协调各宾馆、旅店等服务行业、文化市场和特种行业的治安联防工作。内保科5人,治安科7人,共12人。兵力部署,由辖区各单位的护院队、护厂队、护校队、保安队组成。内保科5人,治安科7人,共12人。兵力部署,由辖区各单位的护院队、护厂队、护校队、保安队组成,共1522人。这一级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治安工作,维护秩序安定,保护国家财产、个人合法财产和干部、师生、职工、顾客的人身安全。  

区治安联防大队的领导体制是:大队、中队、小队(2—3个岗为一小队)、小组(一个岗为一小组)、领班(每岗3班倒,一班2人中设一个领班),分别设正、副大队长、正、副中队长、小队长、组长、领班。  

建区一年中,我们的治安联防大队直接接到群众举报刑事案件114宗,抓获99宗,抓获率为86.9%;接到举报治安案件341起,协查337起,协查率为98.8%。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292人(其中抢劫、抢夺119人,盗窃211人,扒窃60人,诈骗22人,打架斗殴152人,赌博272人,卖淫嫖娼97人,其他359人),协助公安分局遣送盲流5455人。缴获赃款人民币59156元,港币9950元,银行信用卡港币6000元,外币100元。缴获轿车、摩托车、电视机等赃物一大批,折款人民币290270元。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缴获各种黑枪9支(其中军用手枪3支)、子弹25发,手雷1枚,凶器一批,抓获外地流窜的杀人在逃犯2名。建区一年,联防战果累累,联防队员们,一直在用生命和鲜血为椰城保驾护航。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抓好三项基本建设,夯实基础以后,经过一段实践,我们顺利地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总结经验,树立榜样,推广典型方面。根据区委的决定,区综治委第三次会议重点研究“如何将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上新的台阶”的问题。会上,我及时地提出建议:要将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必须要有榜样带头,有典型开路。区委领导对我的建议高度重视,并指示,区综治委要认真总结经验,培养典型,树立榜样,不断推广。根据区委的指示,区综治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我建议从三个方面树立榜样:一是经过重点治理,治出典型,树立榜样;二是经过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树立榜样;三是经过战斗考验,打出典型,树立榜样。然后发挥榜样的无穷力量,将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上新的台阶。我的建议再次被领导肯定。  

会后,根据中共中央[1991]7号文件的精神,遵照上级综治委的指示,我们在出租屋多、暂住人员多、公司多、发案多、治安混乱的“四多一乱”的滨海新村进行重点治理。滨海新村是我市有名的治安老大难地区,区综治委先后派出两次重点治理工作队,由我带队,两进滨海新村。重点治理工作队进村前,区委书记陈有善亲自主持工作队会议,提出具体要求。重点治理工作队,一次进新村,整顿基层组织,建好“三会一队”;二次进新村,整顿出租屋管理,打开齐抓共管新局面。经过重点治理的滨海新村面貌焕然一新: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的成员,该免的免掉了,该调整的调整了,该充实的充实了,治安联防小队也扩大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了,对众多的出租屋我们心中有数了。大量的暂住人员参与治安管理了,离退休老人也发动起来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形成了。因此,滨海新村的发案率是:1991年比1990年下降50%,1992年上半年比1991年上半年再下降39%。广大居民群众和暂住人员说:“重点治理,终于将新村治好了,我们放心了!”就这样经过重点治理,我们在全区树立了滨海新村居委会的榜样,市、区都在新村主持召开现场会。滨海新村居委会被评为区、市和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这是第四级治安联防线上的榜样。  

在第五级治安联防线上,我发现海口金贸区管理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重视,工作十分主动,治安形势好转很快,就及时向区委报告。区委刘副书记指示区综治办要深入该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并不断引导、提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忠同志与我十进金贸区,总结出该管理处“内防、外联一起抓,治安形势大好转”的经验。该经验在区、市和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得到肯定和推广。金贸区管理处被评为区、市和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选进单位。省农垦第一物资供销公司层层落实治安管理目标责任制,39年无治安灾害事故,从1990年以来一直保持“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连年被评为区、市和省农垦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第五级治安联防线上的榜样。  

第三级的治安联防线上,经过总结经验,我们树产了“加强自身管理,增强队伍素质”的新华中队为榜 样,号召全区各中队向新华联防中队学习,认真抓好队伍管理。  

战斗在社会治安第一线的广大治安联防队员,不畏强暴、敢于牺牲的感人事迹很多。区委领导每逢到医院看望与歹徒搏斗、身负重伤的队员时,都及时指示区综治办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经过战斗考验而产生出来的治安联防队员好榜样。遵照区委领导的指示,在我区治安联防队员中,我们树立的榜样有:“身负五刀不退却,生擒罪犯立新功”的滨海新村治安联防小队队长王亚弟;“见义勇为、为保护外国游客身负枪伤志不移”的机动中队队员陈亚海;“赤手空拳缴获罪犯黑枪”的城西联防中队队员黎华耀;“身中两弹志更坚”的新华区联防中队队员王余期。以上光辉榜样,区委主持全区大会,大力表彰,区综治办通过《简报》大力宣扬。《海口晚报》、海口电视台、《海南日报》也大力宣扬。这样,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区治安联防大队的比学赶帮超活动,内容更丰富,效果更好。  

以上榜样,有三级治安联防线上的联队中队,四级治安联防线上的基层居委会,五级治安联防线上的内保单位,还有群防群治队伍中的先进队员。其经验有打击、防范、管理、建设、教育等各个方面,其先进事迹十分动人。我们充分运用各种典型经验,采用大会表彰、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简报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发挥榜样的无穷力量,逐步地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在建区一年来的“严打”斗争中,我们区摧毁犯罪团伙112个,成员331人,其中盗窃团伙53个,破获涉枪案件15宗,内有涉枪团伙9个,缴获各类黑枪102支,其中军用枪32支,子弹808发。一年以来,我们区共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429人,罚款1115115元,追赃总值2373929元。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也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  

接下来,我又一头扎到基层当中,将基层的各种各样的治安综治经验不断总结、推广。在调查中,我发现城西乡在打击犯罪活动中工作卓有成效,我便帮助他们总结出“村自为战”的经验,向全区推广;我发现滨海新村居委会总结出的“谁出租谁负责”的出租屋治安管理模式,效果显著,便立即在该居委会召开全区流动人口管理现场办公会,把全区乡、街道、居(村)委会的治安干部召集到现场来学习、取经;我发现盐灶居委会治安联防小队形成“打击、防范、管理一体化”的经验很好,很快地就在全区推广;新华街道办事处推行家庭向派出所签订“家庭治安承包合同”的办法很有新意,我将其及时地推广到全区。各个基层,各种各样的经验和做法,在总结交流中不断交叉推广,成为全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生动内容,真是百花齐放,万紫千红。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后来的漫长的治安征途中,我还在不断地冒风险,破阻力,不断地开拓创新。  

   

第 七 章  铁碗碰硬  矢志不移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种种原因,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在不断组织“严打”斗争的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在《决定》的指引下,全国开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治安工作面对社会。当今社会,一些有钱、有势、有后台的人喜欢仗势欺人,敢于违法乱纪。每每遇到这样的现象,我总是在想:面对横行霸道的行为,如果我胆怯了,我退却了,那不仅仅是工作上的失职,而且我也将失去尊严和人格,人民的利益将会受到侵害。我深知对于一位政法委领导来说,对违法犯罪的纵容、包庇或者退却、屈服,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对人民的犯罪。我就是看不惯那些以权压人的人,看不惯那些仗势欺人的人,看不惯那些明知故犯却死也不肯认错的人,看不惯社会上种种的丑恶现象,这是我为人处世的基座。  

治安以“治”字当头,务必敢于碰硬,方能治出成效。硬者,或源于社会,或源于官场。其中,源于官场之硬者,其硬度更强,碰之更难,因为他既有权又有势。而碰硬人倘若也在官场之中,那就难上加难,因为他头戴“乌纱帽”,手捧“铁饭碗”,动辄“乌纱帽”会丢,“铁饭碗”会破。我在海口宾馆当党总支书记时,曾因坚持原则,依法碰硬,而无辜地被摘掉“乌纱帽”,砸破“铁饭碗”。尽管后来补发工资,我爬上“岸”了,但是,那个硬度、难度,那个碰硬的后果,我终生难忘。在龙华辖区,在治安途中,碰到的“硬骨头”更多、更硬,我是一意孤行,坚持碰硬,一直在“啃骨头”的风险中,扫歪风,治邪气,破阻力,抓治安。  

这里顺便讲一讲几个碰硬的故事:  

(一)碰到一位正在享受“三陪”的、动枪吓人、动手打人的某执法部门领导……  

我看,当今社会比较硬的东西是法,因为它带有强制性,强制者硬也。还有一样比较硬的东西是权,因为有权则有势、有力。而执法机关的掌权人,手中既有权,又仗着法,可谓硬上加硬,硬度更强。  

90年代初,一天晚上,在明月楼歌舞厅享受“三陪”的那位领导,因为是执法机关的当官者,他手中既有权,又有法,身上还带着手枪,那不停地骂人的嘴巴还不时地吐出浓浓的酒气。凑巧的是,新华区“扫黄检查组”此时突然出现在明月楼歌舞厅。正在那位领导身边提供“三陪”服务的小姐,因为耳朵较灵,便及时地对那位领导说:“不好了,扫黄检查组来了!”“怕什么?你知道老子是干什么的吗?老子官比他们大!”说罢便冲出包厢,面对扫黄队队员发问:“你们想干什么?”“我们是新华区扫黄检查组的,来检查!”“检查个屁,你有证件吗?”韩小畴当即向他出示证件,他接到证件,连看也不看,一下就抛在地上。“你们给我滚,告诉你:老子是领导!”此时,旁边的扫黄队员用对讲机将情况向新华区扫黄指挥部紧急报告。还没等我赶到现场,我的司机李忠持看情况紧急,便抢先赶到。他本来要将目睹到的现场准确地向我报告,但看见那位领导欺人太甚,忍不住问一声:“请问你是哪个单位的?”“关你什么事,你给我滚!”年轻气旺的小李怎么能乖乖听话?他更咽不下这口气,回道:“如果我不滚,你又怎么样?”那位领导一下拔出手枪,指着李忠持:“你滚不滚?”“我就不滚!”那位领导一下揪着小李的衣襟,不停地拳打脚踢,旁边的扫黄队员拦也拦不住,一时小李被打得遍体鳞伤,满脸是血。更荒唐的是,小李被打伤以后,那位领导还将他强拘于一个包厢,叫舞厅服务员拿纸笔给他,让他写检讨。我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情景是:几百个人围在明月楼歌舞厅大堂前,听着那位领导厚颜无耻地在做“报告”:“老子是××单位领导,在越南打过仗,这脚上还有伤疤,我怕你们吗?你们叫新华公安分局局长来!叫海口市公安局局长来!”听着,看着,被激怒了的群众一次又一次地冲向前面,人群中有人在喊:“这简直是流氓!哪里像××厅的?欺人太甚了,打死他!”尽管歌舞厅的保安员一拦再拦,在场群众还是一冲再冲,场面一触即发,搞不好很快就要伤人,甚至死人。这时,我急忙冲到那位领导跟前,向着在场群众大声说:“我是新华区政法委副书记,是来处理这个事的,你们安静点,请相信我,我会处理好!”在我的一再劝说之下,当场的群众慢慢安静下来,安静以后,我再劝大家解散。群众解散以后,看到被关在包厢里的满脸、满身都是血的司机小李,我忍着眼泪叫同事们将小李送到医院。当我回过头来找那位领导时,市、区公安局领导也赶到现场,市公安局领导说:“老杨啊,这个事由我们内部处理吧,好吗?”“好,但是非处理不可!”当晚的那出戏到此草草谢幕。  

第二天,我将该事在新华社《海南内参》上及时曝光。省委、市委多位领导在《海南内参》上纷纷批示:“执法犯法,必须严肃追究!”“知法犯法,该当何罪?”接着省委领导指示,由省、市两级政法委组成专案调查组,由专人负责专案调查。专案人员冲破重重阻力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凿充分以后,将专案办结,并依法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可是,意见归意见,处理归处理,此事一拖再拖,久久不见处理结果。  

面对此状,我一告再告,斗争不止。也许那位领导认为只要将我摆平,就会没事。所以,有一天,不知受谁的旨意,海南省××办公室一位厅级领导亲临新华区政法委办公室,一边将他写的两本书送给我,一边劝我:“老杨啊,明月楼歌舞厅那个事,我看你别再告了吧,那位领导的关系很硬,你知道吗?那位领导还说,如果你还要抓住他不放,他就要通过关系弄你的‘三种人’问题,你知道吗?那样你就被动了。”我说:“此事得分开讲才清楚,一是他公然执法犯法,后果那么严重,影响那么恶劣,至今却迟迟不做处理,今天还要吓唬我,我是吓不倒的,请你转告他;二是我的所谓‘三种人’问题。我最清楚我,我知道我到底是‘三种人’还是‘六种人’,用不着他关心,此事也请你转告他。”  

不久,“长征途中女英雄”、国家公安部巡视员谢飞大姐回海南,我向谢大姐详细诉说了明月楼歌舞厅的事。听罢,谢大姐十分愤怒地说:“这么严重的问题,真的处理不了?他后台再硬也硬不过法律!请你将材料交给我,如果真的海南不做处理,我找最高领导!”  

终于,过了一年以后,那位领导被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机关。  

我想,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执法机关领导干部,为了一个小姐,居然能够拿着抢,对着党的纪律,对着国家的法律,对着平民百姓。真不知道他手中的权、手中的枪是谁给的?更不明白那些手握大权的人,凭什么将那个权、那支枪轻而易举地交给他。  

(二)碰到一位在歌舞厅跟公安干警打架的庭长……  

90年代初,一个炎热的夏天,海口的夜晚热气煞人。一天夜间,海口东方娱乐城歌舞厅里,一反常态,一片乌烟瘴气。已是下半夜一点多钟,突然,我的手机响了:“杨书记,我是东方娱乐城歌舞厅肖总(香港老板)。我们这里出事了!法官跟警官在我们歌舞厅打群架,请您过来帮处理一下吧!”竟然发生这样的事,简直丢人!  

我火速赶到该歌舞厅,看到的第一幕是:两手插着腰站在歌舞厅门口的派出所领导。看见我来,他第一句话就说:“杨书记,我要宣布封掉这个歌舞厅!”“发生什么事了?”“法院的跟公安的在舞池里打架了!”“那是我们系统的人在公众场合出洋相了,怎么因此而封人家歌舞厅?”“谁主管谁负责不是吗?”“那么如果有人在你那个派出所打架,把派出所也封掉行吗?”“那你说怎么处理?”“先摸清情况再说。”  

我看到的第二幕是:舞池里气冲冲的两伙人。一伙是头戴钢盔、手持冲锋枪的防暴队队员与一些公安干警;另一伙据说是××院的庭长及其朋友。我当即命令:“防暴队的立即撤离!”防暴队的队员们一下子全部撤出以后,我先到那位庭长那边开始询问:“我是新华区政法委的,请问你们是哪个单位的?”“你有证件吗?”我将工作证递给那位庭长,他一看,说一声:“小政法委副书记,算啥?我是××院庭长,正处级,你管得着吗?”话没落地,我的工作证已被他抛到角落里。接着他向我出示一个名片:××院××庭长(正处级)。“今天我这个正科级就要管你这个正处级!”“你胆子好大啊,你凭什么管我?”“我凭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的《决定》管你!社会治安属地管理,你懂吗?”“那你就管吧,我看今天你怎么管?我还要告诉你,我的这位朋友是××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小孩,那位朋友是××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小孩……”“告诉你,我这个人是不管大孩中孩小孩的!”“那你管什么?”“我管今晚在这里发生的斗殴事实以及处理这个问题的有关法律,我只管这两样!”“你想怎么处理?”“今晚在舞厅里你们和公安的打架了,在大庭广众之中出了大洋相,但是后果并非十分严重,既无重伤,也无轻伤,构不成刑事案件,只能按照《民法通则》调解处理。处理之前,你们要各自多作自我检讨……”“你是哪里人?”“我是哪里人跟处理问题有关吗?我是本地人,怎么啦?”“你们也懂法律吗?”这一句带有讽刺和侮辱的话,一下子激起我身边那些联防队员的极大愤怒,他们忍无可忍,冲上去,揪住那位庭长,一个巴掌一个耳光地揍个不停,“你简直是个流氓,哪像个法官?你如此强权夺理,欺人太甚,饶不了你!”他被揍得呱呱叫,无奈之下,终于开口称“杨书记”:“杨书记,杨书记,叫他们别打我吧!”几分钟之前他的那股威风劲和此时此刻的狼狈相交织在一起,让我一时哭笑不得。此时也让我解解恨,但动手打人总是不应该的,我叫弟兄们不要再打他了。“但你要老实一点,请你先到那个角落将我的工作证捡回来,擦干净,送还给我,同时要赔礼道歉,深刻检讨,最后请你将陈木冲院长的手机和家里电话告诉我,我要让你的领导将你领回去,免得一路上不安全!”这一招使那位威风一时、目空一切的庭长满身冒汗,他自知理亏,连连认错,检讨,道歉。想不到,对那些蛮不讲理、死不讲法的人,有时这一招还真管用。原来,他们俩伙人是在同点一首歌“中国人”,同抢一个麦克风,因而引起一场打架斗殴的。那天夜里,我这一碰,把钢盔、冲锋枪碰跑了,把这个“小孩”、那个“小孩”碰乖了,最后把大庭长也碰醒了。  

一个人民法官,一个人民警察,居然在公众场合,如此“执政为民”,简直不可思议!  

(三)碰到一位竟敢敲诈政法委的所长和一位不讲法律的局长……  

1996年,我们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电脑年审制度:将新华辖区各单位当年履行其治安责任的结果一一量化打分,全部输入电脑,逐个审查。因为要从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司等部门抽人参与,要加班加点,同时要印发有关综治年审的大批资料,需要一笔资金,而财政一时负责不了,我们只好决定向辖区各综治年审单位各收取一点经费。在此之前,我特地向市委政法委、市物价局领导请示,取得同意以后,便开始实施。  

可是,意料不到的事发生了。有一天,区综治办副主任李美健给我电话:“市××所一位所长到我们办公室,来势很凶,说我们乱收费,要罚款。”“此事是经向该局领导请示,同意后才收费的,没问题,别紧张!”“可他在我们办公室,态度很强硬,再三扬言要罚款,怎么办?”“你请他到外边吃顿饭,通融一下吧!”没过几天,所长又登门“关照”,说“非罚不可”!小李再次电话报告。我说:“吃饭满足不了,你就带他去唱歌吧,看他还要怎么样?”一个晚上,小李从包厢出来电告:“他要我们给他一万元就没事。”“你给他说我们手头很紧,四五千行不行?”那位所长拿走5000元后居然再次光临,小李再次向我报告。如此疯狂我是忍无可忍了。我让小李买来一个小录音机,带在身上,再跟他讨价还价,并一一录上。第二天,我将录音开给他的局长听,局长向我当场表示:“我一定狠狠批评、教育他,一定叫他吐出来!他的问题,让我们内部处理好吗?”“既然你们几位正、副领导都下决心要教育他,挽救他,那也好,因为惩罚毕竟不是目的,能将他教育好就好!”那位所长很快地向我们全部退款,并在局里深刻检讨,表示一定接受处分。此事告一段落。  

过几天,我们在区法院会议室召开区综治委全委会,本是研究年终治安总结评比工作。谁知,会前一位领导突然向我发问:“老杨啊,听说有人宰政法委了,是吗?”“是的,有一个××所的所长宰我们!”“那你为什么不将他逮起来?”我招手让那位领导离开会议圆桌,到旁边去将情况一一向他报告,想不到他听不进去,没听我说完,他就大发雷霆。回到座位后,他一边站着,一边手插着腰指向我,气势汹汹地说:“你不逮他,我就逮你!”“就是要逮的话,也不能说逮就逮,还得按程序办,更不可能由我来逮吧!”“我问你:逮不逮?你不逮他,我就逮你!”“我看你还是学一学法律再来放屁吧!”看着我们两位在会场上吵得脸红耳赤,在座的其他领导只好协调了事:“你们俩别吵了,言归正传,开会吧!”  

几天之内,碰到这个所长,又碰到那个局长,真麻烦。一边是那位所长赤裸裸地在向我们敲诈勒索,不过我仅用一个小小录音机就将他碰倒了。一边是那位硬梆梆的局长,也许他想让我背上“行贿”罪名,竟然公开扬言要逮我,好在我还当过10年检察官,学过一些法律,接触过一些案子,辨别过多起“罪与非罪”的行为,否则,在威风凛凛、气势汹汹的领导面前,我真的要双腿发抖。其实,我不但不发抖,我的内心在笑,笑他当官不懂法,执法不讲法。我的嘴巴在碰,碰他这位狂妄无知、不讲法、不讲理的领导,碰得他咬牙切齿,手舞足踏。我想,这样一碰,将领导的官腔碰掉,让他清醒,叫他冷静,虽然一时难受,但对他的明天,也许会有好处,起码,这一碰会引起他的反思。  

一个是所长,一个是局长。这个“长”,那个“长”,我看应该为民而“长”,为国而长,依法行“长”才对。这样的“长”,才“长”得有意义,这样的“长”,才受人民欢迎。  

(四)碰到几位乱抓外来工、乱抓外来工程师的执法官员……  

90年代初,因为海南刚建省办大特区,一时“10万人才过琼崖”,祖国大特区省会城市海口一下沸腾万丈,所有酒店、招待所全住满外来人,连马路上都住人。海口治安形势骤然严峻,盗窃、“两抢”、杀人,案件连发不断。公安部门立即将治安眼光投向外来人,于是,三天两头组织一次“大清查行动”,清查出租屋,清查“盲流窝”,检查暂住证,无证者一律收容遣送。  

一个“大行动”的晚上,我连碰两个十分难堪的镜头:一是在滨海新村十字路口的马路上跪着一位外来妹,旁边停着一辆警车,站着几位警察和联防队员。我马上叫那位外来妹站起来,问她怎么回事?她哭着诉说:“我是今天才从北京来的,就住在滨海新村一位女朋友租住的出租屋里,刚才我到海甸岛一家歌舞厅唱歌,回来时碰到你们搞‘大行动’,检查暂住证,因为我无暂住证要被收容遣送。我从海甸岛回到此地,一路碰到几处设卡,我已跪求几次,再三说明,才回到这里。现在他们又要抓我收容遣送。我让他们跟我一起到我附近的住处检查我的身份证及当天的飞机票,他们不肯,我只好跪下来求饶。”我问旁边的警察和联防队员:“是这样的情况吗?”“是又怎么样?反正没有暂住证就得收容遣送!”“你们以为将人收容遣送很过瘾吗?如果是你们,当天到北京,当天就可以办到暂住证吗?再说,此地距离她住处很近,你们不可以去看一看她的身份证和飞机票吗?”“你是干啥的?你想管闲事?”“我是新华区政法委副书记,我管的不是闲事,我管的是人权!我严正告诉你们:不准乱抓人!”结果,那位外来妹被救了,他们也走了。我想,难道外来人就不是人,能这样对待吗?  

接着,我回到设在海口灯光球场的海口市扫黄指挥部,在大铁门前碰到第二个镜头:4位(3男1女)白发苍苍的工程师与林立高科长在争吵。  

“我们是工程师,是来支援海南大广坝工程建设的,我们昨天到海口,明天要到大广坝,你们凭什么抓我们到这里?”  

“你没有暂住证就抓!”  

“我们给证件你看好吗?我是高级工程师,他还是共产党员。”  

“我不管这些,我只管暂住证!”  

我的天啊,那还是一位正科级的老公安呢,怎么这样处事?我走向那位科长面前,很有礼貌地对他说:“林立高科长,放他们几个回去吧!”  

“为什么?”  

“因为他们是来支援海南建设的!”  

“你知道他们没有暂住证吗?没有暂住证的一律收容遣送!这是规定。”  

“你总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吧!”  

“什么具体不具体,你别管!”  

“我看这事我非管不可!”  

“为什么?”  

“因为你不讲法,不讲理,不听劝说,还要耍威风,简直在糊弄人,这是不允许的!”  

“你不允许,我允许!想放人找我领导吧!”  

“我告诉你,真的找你领导的话,非批评你不可!市委、市局、分局领导都在里面,咱们一起去找吧!”  

“那你说怎么办?”  

“没有怎么办的,立即放人!有责任我负!不放人,破坏大特区投资环境的罪名由你担当!”  

这一说,他才支支吾吾地说:“放就放吧,反正有责任你负!”  

结果,那4位老工程师被放了出来,他们向我道谢再三,我却向他们道歉不停。我想,碰上这类只会装腔作势而不懂具体处事的执法官员,真让人难受!  

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工作方法都不懂,我真不知道他那个官是怎么当的。我想,要当“老板”,就得有“本钱”,那个“本钱”就是能力。那个能力,应该是执政为民的本事,而不是吹牛拍马的技巧,更不是花钱买官的交易力。  

(五)碰到用脚执法的几位年轻人和一个动拳要钱的“的士”司机……  

在官场上碰硬,在机关中碰硬,在社会上也会碰到“硬”的。当今社会,一些年轻人,戴上大盖帽,穿上制服,满街执法,很是威风的,好吓人。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手中有“权”,眼里却无“法”。而手中无“权”的一些“的士”司机,他却手中有“拳头”,也够吓人的,此类人要碰一碰也很不容易。  

1996年秋季的一天,真是倒霉的一天。这一天,爱管“闲事”的我,碰上惊险的两幕:  

第一幕:一天早上9时许,我一个人站在大同路海南交际处门口等车,突然听到交际处大院里一位老太婆在呱呱叫,她边叫边骂:“你们是日本鬼子吗?你们是国民党兵吗?”我走过去一看,只见几个身着制服的青年仔一边用脚不断地踢着那位阿婆箩筐里的香蕉、苹果,一边与那位阿婆激烈地吵骂。一会儿,香蕉、苹果被踢得满地皆是,阿婆却跪着,哭着,喊着……简直惨不忍睹。我走向前问几个小青年:“如果这位阿婆是你的婆婆,你们会这样吗?”“关你什么事?”“看着阿婆在哭,在叫,我感到很可怜啊!”“可怜个屁,你不知道她违章、违法吗?”“违章、违法你们就可以用脚踢吗?难道那些香蕉、苹果也违章违法了?再说,这又不是在大马路上,而是在大院里卖水果。退一步,即使是阿婆错了,你们也不能用脚踢啊!”“我们在执法,与你无关!”“谁教你们用脚执法的?”“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你想干什么?”“我是在乡下当小学教师的,但我看不惯你们的行为!”“她妈的,你这个“先生国”(小教师)竟敢干涉我们执法,告诉你,再多嘴,揍你!”“请问,我又犯哪一条啦,为何连我也要揍?”“你再说……”话没落地,几个小青年气势汹汹地向我冲来,动手就要打。我急忙往后退一步,立即拔出手枪,喝道:“住手!警告你们,你们欺人惯了,今天碰鬼了。你们全部给我站住!”终究还是东风压倒西风了,他们一个个老老实实地给我站住了。“你们领过工资没有?知道你们的工资是老百姓给的吗?老百姓给你们喂饱了,喝够了,今日就来欺负老百姓了,你们的良心给狗吃了吗?是谁教你们如此用脚执法的,还要动拳打旁人。告诉你们,我是新华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杨来清,现在我命令你们:一、将被你们踢掉的香蕉、苹果一个一个地捡起来,一个不缺地放回阿婆的箩筐里;二、老老实实地向阿婆赔礼道歉;三、将你们的规定、章法一条一条地向阿婆宣传,耐心地做好阿婆的思想工作。”看着他们一一照办以后,我才放心的走了。  

第二幕开始:因为那天我的工作车外出了,我从大同路的海南交际处“打的”往省委门口的海南宾馆,欲与旧城改造指挥部的人谈事(当时我被抽调在旧城改造指挥部任副总指挥)。因为刚刚管了“闲事”误了时间,心里很焦急,在“的士”车上,我一路不说话。不知不觉地到了海南宾馆,“的士”司机说:“到了,付钱啊!”“多少钱?”“40元!”“啊,不会吧?”“赶快付钱下车,别啰嗦!”刚刚一肚子气还没消,此时又碰鬼,今天真倒霉。“你这不是宰人吗?据我所知这一小段路程,顶多10元,你干嘛不打表呢?”“你是干啥的,给不给钱?”“我是当教师的,钱肯定要给,但我不可能给40块钱!”“你这个‘先生国’(小教师)怎么嘴巴这么硬?”“那就让我先记下你的车牌号再给钱吧!”说着我便下车,往他那辆“的士”车前面站着,一边记着出租车牌号,一边正准备掏钱付款。突然间,那位“的士”司机气冲冲地跳下车,一开拳就要往我脸上揍来。此时,只见从宾馆大堂门口冲出一个人来,飞快地揪着那位“的士”司机,说:“你想打人?”“他坐车不给钱,还要记我车牌号,我打他跟你什么关系?”“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像个坐车不给钱的人吗?我告诉你,他是新华区政法委副书记!他是专治歪风邪气的。我看你今天是‘歪’了、‘邪’了,否则不会这样!今天你胆敢再动手,老子饶不了你!”听着,“的士”司机脸色苍白,连连认错:“不要钱了,不要钱!”我还是付给他10块钱,同时教训一顿便将他放行了。“的士”车开走后,我问那位“飞”来的“武士”:“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谢谢您了!”“我是您的兵啊,几十年不见了,杨司令您忘记我了?我叫亚标,现在国税大厦当保安部长,有时间请您到我们那里喝茶!”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我想今天一个上午,碰到几位“用脚执法”的青年仔,又碰上一位“用拳头要钱”的“的士”司机,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他们也都是人啊,怎么变成冷血动物了?可见人是要教育的,要教育、教育、再教育!  

面对当今的社会风气,我念念不忘毛泽东主席的谆谆教导:“思想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我看,那条“生命线”,比什么都宝贵!失去那条“生命线”,我的社会也会失去生命。  

(六)碰到从北京带着“尚方宝剑”来的调查组……  

2003年下半年,我被“划线离岗”,但余热尚存,还想为社会做点公益事,于是在海口市民政局依法注册成立一个民间组织——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旨在服务外来民工,扶持弱势群体。具体做法是为外来工无偿提供维权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该协会经国家外交部批准,由欧盟出资援助,于2005年元月开始,我们在龙华辖区实施外来工维权行动。我们组织海大法学院56名大学志愿者,与市、区司法部门联手,深入外来工聚集地,宣传法律,辅导法律,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辩护等等。其间,我们先后接受维权咨询人数7469人(男4126人,女3343人);受理个案14人(男11人,女3人);代理维权诉讼169人(男104人,女65人);维权引导2073人(男1292人,女781人);直接服务外来工32681人(男18816人,女13865人)。我们的无偿服务,令外来工拍手叫好。  

我们这些具体的、生动的、实实在在的维权行动,实际上正以铁一般的事实,雄辩地驳斥那些诬蔑“中国不讲人权”的人,给那些人一个响亮的耳光。于是,媒体各界,从《海口晚报》、《海南日报》,甚至《人民日报》,都纷纷报道。应该说这是一件大好事。  

可是,如此于国于民都有利的事,却引来莫名其妙的异议。我们正在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从北京到龙华,自上而下地一级又一级的“领导批示”,一时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很快地来了一个带着有色眼镜的调查组,还写了一份所谓的《调查报告》,说我们的行动侵犯了××组织的权利。其实,因为那是带着有色眼镜写的,所以,“报告”既不客观,也不公正,更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难道能说,我去帮忙人家救火,就侵犯消防队的权利?!   

面对自上而下的一个个领导的一大堆“批示”,我想起陈云同志的一句话:“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这一句话,虽然只有九个字,它却给我九牛二虎之力。它给我方法,给我信心,给我勇气。  

不久,听说,受上级领导机关委托的海南××部门,要派出调查组,亲临协会,开展调查。协会不少同志听到消息,顿感紧张,看着一张张受委屈的脸,我只好安慰大家:“我从事政法工作多年,我知道政法干警历来办事,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又看社会效果,所以,这回能有特殊的调查组来调查,应该是一件大好事,你们干嘛愁眉苦脸的?”我的一番话,给各位的脸上送去一丝笑容。  

一天早上九点许,我正在协会办公室,与工作人员们一起议论着个别官员对我们行动的那个“莫名其妙”的非议事时,在我们大家都十分想不通时,突然接到电话:  

“我们是海南××厅的,你在哪?”  

“我在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办公室,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们要找你,调查一些事。”  

“请问你们在哪里,要我去哪里?”  

“我们在宝华酒店西餐厅。”  

“我开车接你们到我办公室,好吗?”  

“好啊,请马上过来!”  

挂上电话,我即开车直奔宝华酒店,到西餐厅。看见我区工会主席正在喝茶,便上去打招呼,吴主席向我介绍2位同志,我就将他俩接到我们办公室,不久,从别处再来2位同志,一共4位,在我们办公室,向我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开展详细的调查工作。在他们说明来意以后,我开始认真地、如实地、详细地汇报。我汇报的全部内容集中为:三个合法,三个有利,三个满意。详细如下:  

   

三个合法  

一、项目实施主体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合法。 2002年12月28日 ,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筹备小组按社团登记程序,经龙华区综治委同意,向海口市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 2003年8月18日 ,按市民政局市民发[2003]83号文件批复,协会筹备小组召开会员大会(应到人数60人,实到人数58人),通过协会章程,选举协会理事会。同年8月28日,协会筹备小组先后向区综治委、市民政局报送《成立登记申请书》。 2003年8月29日 ,经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同时给“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发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为了项目启动,我们首先组建项目执行小组和执行小组顾问团,确定合作伙伴和协同单位,组建7个基层维权(培训)工作室,组建海南大学法学院维权志愿者服务队。  

项目执行小组:  

组  长:杨来清(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会长)  

副组长:贾西津(女)(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博士、副研究员)  

姜  丹(女)(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外贸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千惠(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副会长)  

程英歌(海口市劳动监察大队龙华区中队中队长)  

成  员:朱允和(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秘书长)  

蔡  葳(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许录夫(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张月娟(女)(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维权部部长)  

        张彩玉(女)(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昌郁(海大法学院团委书记)  

高秋萍(女)(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莫旺良(海口龙华法律援助处科员)  

        吴连存(龙华区工会主席)  

        吴  强(龙华区团委书记)  

        徐应新(龙华区妇联主席)  

项目执行小组顾问团:  

团  长:王  名(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团长:朱东海(海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博士)  

张  劲(海口市龙华区副区长)  

成  员:姚定楷(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副教授)  

王崇敏(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海南省律师协会理事)  

卢智斌(海口市“三制”办副主任)  

董  蓓(女)(海口市“三制”办组长)  

林尤俊(海口市公安局警官、作家)  

吕邵双(女)(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作伙伴: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海南省律师协会。  

协同单位: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龙华区法律援助中心、龙华区工会、龙华区团委、龙华区妇联、龙华区劳动监察中队、龙华区“外来工之家”第一、二、三、四、五家。  

合作伙伴主要任务是配合执行小组制订维权行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同单位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维权队伍开展维权(培训)活动。顾问团的主要任务是对执行小组进行理论和政策法律上的指导并对维权项目开展科学调研活动,把握维权方向。  

二、项目来源合法。项目申请背影及其推荐情况:2004年3月,由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各界政党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答辩、评奖活动在北京举行,海口市政府 “外来工之家项目”代表团(市政府副秘书长朱东海为团长、龙华区政府副区长张劲为副团长)赴京参加答辩、评奖。经全国专家委员会的答辩、评审,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之家”(外来工管理协会)荣获最高奖——“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  

同年4、5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者贾西津等4人亲临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之家”(外来工管理协会)开展个案调研,对龙华区“外来工之家”(外来工管理协会)在为外来工服务和维权方面的创新行为和显著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作专题调研报告。  

同年6月,欧盟欧洲委员会(欧盟)在北京召开维权小型项目介绍会。 贾西津 博士等学者参加该会议,认为海口市龙华外来工管理协会在为外来工维权方面,有工作基础,具备申请条件,于是向我会介绍该项目申请程序和要求,同时向欧盟积极推荐。  

同年7月,按该项目《申请指南》的程序和要求,我会积极筹备,主动申请。  

项目申请内容及其申请程序:按照欧盟的《2004年项目申请指南》规定:“2004年,欧洲委员会欢迎和下列优先领域有关的项目意向书,它们是同等的级别:1、促进和保护工人的权利,包括外来务工人员;2、促进艾滋病携带者/艾滋病患者的权利,并尽力减少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艾滋病患者及间接补艾滋病影响的人们所受到的歧视;3、促进弱势群体的受教育的机会;4、促进被拘禁者的人权及提高警察和执法人员的人权意识”。  

同年7月,由当年海口市政府“外来工之家项目”赴京答辩代表团成员共同参加的“项目申请讨论会”上,按其《申请指南》要求,共同议定向欧盟申请:“中国海南外来工维权行动项目”。  

同年11月19日,由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将该项目申请的有关情况,向海南省外事办公室书面报告《关于维权小型项目向欧洲委员会申请赠款的有关情况报告》。经省外事办向国家外交部书面报告并经核准后,同年12月,省外事办国际交流处黄秀香处长向我会来电告知:“已经国家外交部核准,协会可以签订项目援助合同”。  

同年12月27日,在欧盟项目发展部法人代表签字(2004年12月22日)的项目《援助合同》上,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法人代表正式签字,即日起,该项目《援助合同》依法生效。  

三、项目实施行为合法。项目主要活动有:1、开展外来工教育培训活动,对龙华区的广大外来工全面普法;2、在龙华辖区建立外来工维权活动交流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3、开展外来工维权志愿工作者草根组织行为(由海大法学院组织56名大学生组成),主动送法上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教育;4、建立“外来工维权网站”,交流外来工维权信息、维权经验;5、举办“外来工维权论坛”,组织专家、学者围绕“外来工维权理论和实践”课题深入探讨。  

项目资金开支合法:欧盟援助的资金6万欧元,于今年3月已到位4.8万欧元。按《援助合同》约定,该笔援助资金始终由审计部门监督使用,专门用于为外来工维权提供服务。主要用于发放海大法学院56位项目志愿者的交通、用餐补助(每人20元/日),《外来工维权宣传资料》、《外来工维权手册》等印刷经费、协会维权工作人员(12人)发放工资,以及外来工维权日活动、外来工维权论坛活动和出书费用。该笔经费严格按照财会制度,每笔费用开支都由协会财务部具体操作,经协会法人代表“一支笔”批准使用。  

9个月的实践证明,项目全部实施过程以及项目资金的每笔开支,无一违法违纪。  

   

三个有利  

一、有利于对外来工普法。项目实施过程,特别实施“龙华区外来工321普法工程”,即在龙华辖区外来工中专门培训300名普法骨干,每个普法骨干发展20名普法伙伴,每个普法伙伴再普及10名普法对象。在实施本工程过程,经过34场外来工法律培训,62场外来工法律宣传活动,向外来工发放15.28万份法律宣传资料,使龙华辖区外来工66300人(占全区外来工90%)普遍接受一次史无前例的、大面积的、生动的法律教育。  

二、有利于为外来工提供维权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我们专门开展“外来工维权服务网络”活动,由项目执行小组宣传部具体负责实施。充分利用2003年已创建的外来工管理协会网站(名称:外来工之家;网址:www.wailaigong.net.cn)组建“外来工维权服务网站”。开设首页、认识协会、协会新闻、外来工维权行动、外来工新闻、就业指南、法律法规、外来工维权论坛、联系我们等9个栏目。已登记展示协会新闻173条;外来工维权行动信息150条;外来工新闻109条;就业指南105条;国家、海南省、海口市有关法律法规10多条;外来工维权论坛分设法规论坛和会员论坛,访客多人,初步统计网站访客2000多人,在诸多信息中,有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相关网络的联系与交流的信息,有外来工的反映与呼声,有本项目活动情况介绍等。网站设专人管理,保持正常运作。还设立外来工维权热线,电话号码:96955925。有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对有关外来工维权服务知识的咨询、问答、讲解、个案分析与对话互动等。实行昼夜24小时提供维权求助服务,项目执行小组总部安排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接听维权服务求助电话,接待上门求助人员,认真受理求助案子,想方设法为求助的外来工提供维权服务。共接听求助电话198人次,受理上门求助事项55宗。同时制作《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维权服务示意图》,发放给龙华辖区外来工,以方便其开展维权活动。其间,我们给外来工提供的维权服务有:接受维权咨询人数7469人(男4126人,女3343人);受理个案14人(男11人,女3人);代理维权诉讼169人(男104人,女65人);维权引导2073人(男1292人,女781人);直接服务外来工32681人(男18816人,女13865人)。  

我们组织的7个维权工作组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的同时还热情地开展维权个案服务活动。有一位因为工伤需要索赔的外来工找到大同街道办维权小组的志愿者龚波同学,请求帮助维权。项目志愿者、海大法学院学生龚波几次利用课余时间主动找这个外来工了解情况,还亲自到出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充分了解情况后,龚波同学决定直接代理帮助这位外来工进行索赔诉讼。虽然被告人请了海口一位有名的职业律师代理诉讼,但龚波同学毫不畏缩,大胆地与被告律师对簿公堂,义正辞严地为外来工讨公道,结果胜诉,成功地维护了外来工的合法权益。他的维权服务行为令在场的许多外来工感动得热泪盈眶,纷纷向他表示感谢。连被告人的律师都说:“龚波真不错,很有前途!”  

三、有利于调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只有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社会才能和谐,只有社会矛盾得到妥善调解,社会才能稳定。为更好地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项目实施过程,我们组织海南大学法学院56名大学生,组成6个“社会矛盾排查调解小组”,深入龙华辖区城区片6个镇、街中的67个村、居委会以及近20个建筑工地,开展社会矛盾调研、排查工作。发现海口市昌炜花园建筑工地有一起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较突出的案例:四川籍外来工冯太坤等70多人在海口市昌炜花园建筑工地务工后,因包工头与建筑公司存在复杂的债务关系,虽然手持结算单,仍无法领到工钱。因此他们不断组织上访,甚至聚众“打砸抢”,有人曾被公安机关拘留,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今年3月7日,协会得悉这一情况后,立即派出维权部工作人员前往调解,积极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工钱,告诫他们千万不能鲁莽行事,给社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经过协会工作人员和海南大学志愿者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他们最终同意由协会指派的志愿者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陈吉波等帮助他们向法院起诉,目前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这样,协会就将外来工理性地从“上访路”引向“诉讼路”,将外来工的“聚众打砸抢”行动变为法律诉讼行为,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龙华区刑事案件中流动人口作案比率从1997年的80%下降到2004年的62.5%。今年龙华区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个满意  

 一、外来工满意。新华社海南分社记者黄桂林在本项目启动后,亲自走访外来工后在《海南内参》上发表文章说:在海口市东湖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的广西籍外来工周晓清说,开展“外来工维权行动”肯定好啊!像他就有过多次干过工后拿不到工资的经历。有几次因为数额不大,只有一两个月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又不太愿意管,自己只好认倒霉。如果有专门的外来工维权组织替外来工维权,我们外来工肯定高兴呀!  

同在海口市东湖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的俞丰明、黄尚金等几位外来工也说,只要有组织愿意帮助我们外来工讨要拖欠的工钱,我们按一定比例付给报酬都行,总比要不回来强啊!对于在海口已经启动的“外来工维权行动”,他们表示十分欢迎。  

二、社会满意。海南大学教授詹长智说,外来工维权是近两年来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件事情,上至中央领导,下至一般群众,都在关注外来工的权益保障问题。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与欧盟联合启动“外来工维权行动”,是一件好事。他说,当从有关媒体上看到这一消息时,作为一个长期关注外来人群生存状况的社会学者,感到十分欣慰。  

詹长智认为,“外来工维权行动”不管是什么组织开展的,也不管这一组织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只要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就应当持开放的态度,支持和推动“外来工维权行动”的开展。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转型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薛克俭说,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与欧盟联合启动“外来工维权行动”,这是一个积极的现象,应当给予支持和肯定。在我国一直来都是积极鼓励建立各种互组类组织的,至于开展维权活动和建立维权类组织,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出现的事情。虽然有人认为这有一定的敏感性,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无论是外来工,还是其他人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成为一种常态。  

2004年曾3次到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调研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协会调研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与欧盟联合启动“外来工维权动”,是一个创新之举,政府部门应当采取开放、平等、信任的姿态,以服务、扶持、保护的态度对待,尽可能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该援助项目成交以后,协会即向区、市、省有关部门及领导书面报告:《关于在海口市龙华区实施中国海南外来工维权行动项目的报告》。接到报告后,省综治委还专门为该项目发出一期简报“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实施中国海南外来工维权行动”(《海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05年第3期),称“这是对政府,对群众,对社会都十分有益的工作”。《海口晚报》、《海南日报》、《人民日报》还连续对该项目专题报道。实践过程,我们深深体会,通过项目实施,对龙华区广大外来工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教育,增强外来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对调解相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确实起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欧盟项目考察组满意。本项目实施过程,欧盟项目考察组曾二次亲临考察。2005年3月10日下午,亲临考察时,欧盟项目官员康雅文十分高兴地说:“项目执行人员短短2个月的工作,远远超出我们意料之外,你们的工作太好了!”在第二次考察时,昨天康雅文女土在协会办公室座谈上说:“我们开展了很有意义的活动,我觉得项目执行得很好,9个月了,项目仍顺利进行,很好!”  

果然不出所料,调查组的同志,经认真调查研究,并经如实汇报以后,向我们的反馈是实事求是的,公正的,令人满意的。  

时隔一月,于2005年5月中旬,一个更大的调研组又从北京来了,他们是受××院委托的、由××部牵头的、由18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他们从省里、市里到区里层层开会调研,最后亲临我们办公室,又是座谈了解,又是详细翻阅资料;又是记录,又是拍照,十分认真、仔细。结果,在调研结束碰头会上,国家调研组与省民政厅统一了三条: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其组织产生合法,经海口市民政局按程序合法登记注册;其维权项目资金来源合法,经国家外交部批准;其维权服务行为合法,始终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这个调研结论是省里一位厅级领导告知于我的。  

以上所碰,绝非偶然,也不仅是某个张三或李四,而是一种人为的社会现象,是党内的一股歪风,社会上的一股邪气。歪风与邪气,合成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它来自于某些手中有权甚至有枪,而心中却没有党纪国法的领导人,来自于某些身着执法制服,而心中却没有老百姓的年轻人,来自于社会上某些只管赚钱而缺乏教育的不法之徒。那些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其能量很大,影响很坏,危害不小。那些人,正是造成社会不公平、不稳定、不和谐的人。那些人,是最令老百姓厌恶的人。其实,社会风气都是人为的,那些人的行为,正是造成社会风气不好的直接原因,所以,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就必须造就良好的社会人,人是社会的决定因素,其中领导是关键。  

如果我们的领导人,都像当年的县委书记焦裕禄那样,如果我们的公民,都像当年的战士雷锋那样,那么,当今的社会风气,自然也会像当年那样,令人满意。有人开玩笑说:“雷锋出国了,社会风气不好了!”其实,如果社会需要,我们可以将“雷锋叔叔”请回来,如果那里的国民舍不得让他走,我们也可以自己再培养出新的、活的,甚至更多的“雷锋”,这正是当今老百姓的心愿。今年汶川的抗震救灾斗争,在全国涌现出千百万个“活雷锋”,让老百姓再次看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希望。  

   

第 八 章  联防新曲  唱响椰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艰巨的工作,繁重的任务,复杂的环境,对队伍建设提出严格的要求。我们区政法委、综治办的国家干部,从3人至10人,我们直接指挥的联防队伍有300多人。10位国家干部、300多名联防队员,我们统称为治安综治队伍。这是一支在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由政法委、综治办直接管理的,长期从事社会治安工作的治安综治队伍。这几百号人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思想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有组织,才能管理,要进行培训,才懂得业务,要开展思想教育,队伍才能过得硬。  

为了严密组织系统,结合行政辖区,我们将全区的联防队伍,设立为大队、中队、分队、小队。区设大队,乡镇设中队,片段设分队,一个治安岗设一个小队。大队设大队长、政委,由部队转业的正营职干部范高武任当大队长,由我和其他两位副书记分别任正、副政委,乡镇的中队,设一名中队长,并由治安专职副主任当教导员。另外,4个直辖小区中队,各设一名中队长,其教导员分别由区政法委、综治办派出的国家干部担任。如此设置的领导体系,显然是为了思想政治和治安业务双管齐下,既管思想,又抓业务,对队伍的总体要求是:又红又专。“红”指的是思想要过硬,“专”指的是业务要过硬。有两个过得硬的拳头,队伍就特别能战斗。  

设想是美好的,可现实却令我头痛。刚组织起来的联防队伍,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也不高,组织纪律较散漫,不知要在熔炉里熔多久才能成熟。有一次,我们在海口戏院召开全区联防队员大会,会议期间,有一位联防队员居然将他的脚翘起来,挂在前座的椅背上,好像那样坐就很舒服。坐在会议主席台上的我,一看到那个镜头就火冒三丈,当场就宣布将那位队员开除出队。有一次,在清查“暂住证”的大行动中,有一位队员,发现一个时称“盲流”的外来人骑着单车过来,当即上去“搜查暂住证”,结果将人家身上的45元钱“搜查”去喝酒了。听到此事,我又火冒三丈,当即召开小队长以上骨干会议,责成大队长将那位队员带到会场,当场宣布开除,当即将他的领章、帽徽摘下,并派两名队员将他扭送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像这样的队伍,在管理、教育、建设的过程中,我真的下了九牛二虎之力。  

这支队伍,多来自农村,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正统教育较少。他们多以出门谋生为主要动机,而联防队的生活待遇很低,当时每人每月工资才300元。他们面对的社会环境又很复杂,有些人“天天过年,夜夜上歌舞厅”,而联防队员每月却拿着300元工资,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在治安第一线拼搏,在那里保驾护航。看在眼里,憋在心头,队员心里很不平衡。长期处于“不平衡”的心态,如若思想教育再跟不上,稍微碰到“机会”,有人就会犯错误。所以思想教育那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  

我想,在队伍建设中,教育人是头等大事,而在教育人的过程中,学习毛泽东思想是头等大事。于是,我以区委政法委的名义,向全区综治干部、联防队伍,发出一个“红头文件”:关于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决定。决定运用一年时间,组织全区综治干部、联防队伍,认真学习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反对自由主义》、《矛盾论》、《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11篇著作;决定:由政法委、综治办干部分别负责11篇著作的逐篇辅导,其中,我负责辅导《矛盾论》、《实践论》;要求:每位干部、每个队员都要写学习心得体会,每个中队都要逐篇组织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同时制订学习、辅导计划。那一年,我们完全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那一年,是难得的一年,是触及灵魂的一年,是武装思想的一年;那一年以后,干部、队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越来越强,模范、标兵层出不穷。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新富曾说:“这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我想,“能分辩是与非”应是对队伍的基本要求,而法律才是分辨是非的真正标准,于是,我决定将全体联防队员,分期分批送到海南电大法律系学习法律。其学费负担一分为三:区、乡镇、本人各付1/3。每次在电大老师上法律课时,我都亲临课堂,我发现队员们听课很专心,记录很认真,问答很活跃,那样的场面,给我极大的欣慰。联防队员符传民说:“学习法律对我们的一生都有好处!”有一次全省综治工作年终检查时,万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华忠很感激地说:“将联防队员送上大学学习法律,我看这是全省第一例,可能也是全国第一例。这一举确实令我佩服,实在好!”我想,一支队伍的好与坏,其战斗力的强与弱,其责任,不在于某个队员,而在于队伍的领头人。  

作为队伍的领头人,除了对队员严格要求以外,我始终把他们当兄弟看待。一年冬季的一天,在查岗时,我眼看着队员们,在严冬之下,在大雨之中,坚守岗位,巡逻站岗。一些队员被雨淋湿了,牙齿在打架,身子在发抖,咬紧牙关,还在巡逻执勤。看在眼里,一时我心酸了,眼泪流了,可我不想让队员看见,我马上调转车头,到一个老板办公室,将以上状况向老板述说,请求老板给队员赞助棉大衣。那位许老板也真是好心肠,听我这一说,他马上表态:“我赞助!”第二天一早,我就派员到海南军区后勤部,给队员每人买回一件军式棉大衣和一件新款雨衣,将这些发给队员的时候,他们个个兴高采烈,感激不已,纷纷表态决心时刻坚守岗位,昼夜保驾护航!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可队员们只得到这点点滴滴,就心满意足了。我想,我们的队员多好啊!新华中队一位队员身中2弹还坚持战斗;城西中队一位队员被歹徒刺到肠子都流出来了,还坚持搏斗,最终将歹徒擒获,那天在医院看望那位队员,我又流眼泪了,同时也看到另一个病房,被拷在病床上的那个歹徒,我真恨不得一枪将他当场干掉;新华中队一位队员,一次不在上班时间,他走在解放西路的天桥上,突然发现天桥下面有歹徒抢劫,他奋不顾身地从5米高的天桥上飞跃而下,当场将抢劫歹徒擒获,可他受伤了,到医院看望他时,我的眼泪又流了。其实,那不是眼泪,而是浓浓的兄弟情。如今退下以后,每每看到在街上巡逻站岗的队员,我的内心都感到十分亲切,我在暗暗地为他们祈祷,希望大家平平安安。  

为了不断地提高队员的“文武素质”,在“武”方面,每年我们都从军区或武警那里请来教官,给队员脱产训练一个月;在“文”方面,除了经常组织学习以外,我们每年都自下而上地让每位队员“登台报告”,总结自我,锻炼提高。为了丰富队员的文体生活,我们常常组织联欢、比赛,一边增强其集体荣誉感,一边丰富其精神食粮。为了将队伍引向正轨,我们制订了12项管理制度。为了实现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我还设计实施了一个队伍建设“511”系统工程。为了保证队员的生活待遇,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政府打报告,请求提高待遇,后来队员工资从每人每月300元增加到600元了,慢慢地,政府也给队员们买了几项保险。队员的行动感动着政府,政府的关怀鼓舞着队员。  

10多年来,这支队伍,在风里雨里,在熔炉中,在课堂上,在治安第一线,一步一步地走上轨道,走向成熟,他们在高唱着一支新华治安的联防新曲,这一曲唱响椰城。1992年中央综治委表彰首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海南省受表彰的有3个单位、3名个人,其中新华区1个单位、2名个人,占全省总数的一半。那2名个人,正是新华区联防队“身中5刀不退却,坚持战斗擒歹徒”的队员王亚弟、“身中2弹不下火线”的队员王余期。如今,海口人都知道:龙华联防队真棒!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在新华区治安联防大队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人会上的讲话  

新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来清  

   

同志们:  

今天是新华区治安联防大队成立5周年纪念日。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因为五年前的今天,在市、区党政领导的关怀下,在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新华区治安联防大队诞生了!  

回顾我区联防队伍5年的光辉历程,我们信心十足,豪情满怀。有一首歌这么唱道:我们的队伍向太阳。5年来,我区联防队伍正是在金光灿烂的大道上厉兵秣马、英勇奋战,不断地走向成熟,成为一支特别能战斗、深受群众欢迎的队伍。  

一、这是一支不断走向成熟的队伍  

新华区治安联防大队是一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走向成熟的队伍。  

首先,管理体制在不断完善。联防队伍是新形势下的产物,队伍成立之初,归属问题不大明确。是归党政部门直接领导,还是归公安机关直接指挥?是以条为主,还是以块为主?这些问题不解决,造成操作过程矛盾甚多。我们通过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终于确定了管理体制:联防队由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公安机关业务指导,综合治理办公室直接管理;条块结合,以条为主,下管一级。其机构:大队(二级)——中队(三级)——分队(小区)——小队(四级)。  

其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我们是在大量队员无固定集体住所、无固定食堂、待遇低、工作苦、危险性大、兵力部署广的情况下,不断地探索管理路子的。  

我们的管理原则是:依法治队,“活”在其中。遵循这个原则,管理制度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并且不断地引向规范化。至今为止,我们已经制订了《新华区治安联防岗位责任制》、《新华区治安联防大队学习、生活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例如新华中队5年来坚持两个雷打不动:每周末半天政治学习雷打不动,每月领工资日组织生活会雷打不动。该中队对犯罪分子的人均抓获率一直名列全大队前茅,最近被评为全区标兵联防中队。  

我们的具体作法是:坚持“三会”(学习会、汇报会、生活会),砸烂“三铁”(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突出一个“活”字。滨海新村小队根据该村自然环境,将其分为6片,6个队员每人包管一片,只要是由于防范方面的原因而引起发案的,每发一案就扣队员20元。在队伍调度方面,我们结合防范和“严打”的需要,在公安机关的具体化指导下,针对不同时期犯罪分子作案的不同特点,从时间和空间上,坚持“动静结合,点面兼顾”的原则,采取“定点设岗、定段联防、定人、定时巡逻执勤”的“四定”方法,进行防范和打击。联防大队一成立,区公安分局王局长就带着区综治办几位同志,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到辖区各乡、办事处选点设岗。选点设岗的原则是:一、案件多发之地。二、案犯常逃之路。三、四通八达之交叉点。根据这3条原则,我们在新华辖区设下40个治安岗亭。犹如天罗地网覆盖着新华辖区。盐灶市场的小贩们曾说过:“过去这里小偷多,有时要我们的东西吃也不给钱。自从政府在这里设了治安岗后,那些坏家伙再也不敢来欺侮我们了。”1992年7月4日夜间。2名歹徒在解放西路抢夺一位港商的手提包,被发现后,他们慌不择路,逃窜入永兴小街,正好落入新华街道办事处永兴岗地段,被联防队员抓获。1991年冬季一天夜晚,一名贩卖枪支的歹徒,在海口公园被警察检查发现,他拨腿就跑,结果跑到大同里,同样落网,又是被联防队员抓获并缴获5·9式手枪一支。同年一天夜里,一伙持枪歹徒坐“的士”车到坡博村作案,被坡博治安岗的联防队员擒拿,并缴获6·4式手枪一支。犯罪分子终未能逃脱治安联防的天罗地网。  

我们的体会是:在科学的管理体制下,坚持规范化的管理制度,采取机动灵活的作法,就会带出好队伍,激发战斗力。  

再次,队员素质在不断提高。我们除了抓联防队伍的正常学习外,还选派队员到海南电大函授两年法律专业,现已有86人领取了结业证书,大大地提高了联防队伍的整体素质。队员们既敢打,又会防,还善管。盐灶小队的队员还兼流动人口协管员,对辖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四知”,即:知来源、身份、住处和职业。几年来,该居委会实现“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  

二、这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5年来,联防队伍在斗争中英勇奋战,以自己的血和汗创造了辉煌。据统计,5年共接到群众举报的刑事案件1912起,抓获1609起,抓获率为84.2%;接到举报的治安案件3403起,协查3329起,协查率为97.8%;抓获违法、犯罪分子9553人,并缴获赃物折合人民币659.69万元。  

5年来,我们的联防大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被省综治委授予“海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公民”光荣称号并被评为全国治安先进分子的王余期同志,在追捕逃犯的搏斗中身中2弹,仍然意志坚强,坚持当好联防队员。5年间,他亲手抓获189名违法犯罪分子;被省综治委授予“海南省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分子”光荣称号并被评为全国治安先进分子的王亚弟同志,在与重大盗窃犯搏斗时,身伤5刀,浑身是血,仍然坚持擒获歹徒,直至昏倒在地。他同样坚持当好联防队员,留医出院后再立新功;被省综治委授予“海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务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的梁家孝同志,在与歹徒搏斗时,被刀刺腹部,肠都流出来了,仍然坚持擒抓罪犯。他留医出院后,照样当护村队队员,继续坚持战斗。后来他应征入伍,当上了人民解放军。被评为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分子的陈亚海同志,他在下班后途经别的辖区时发现歹徒抢劫一位外商金项链,他丢下自行车,奋不顾身地与歹徒搏斗,被歹徒打中一枪,当场昏倒。留医出院后,他仍然坚持当好联防队员,为大特区保驾护航。5年来,我区联防队员从犯罪分子手中缴获军用手枪16支,同时缴获一批具有杀伤力的土造手枪。此外,我们队员曾经冒着生命危险在罪犯的枪口下缴获被盗摩托车。为了追赶歹徒,队员占进雄本月25日曾从5米高的天桥上飞跳下去,压在歹徒身上,将歹徒擒获。在场群众称之为“当代武松”。联防队员吴国硕曾经被群众称之为“擒贼大王”、“抓扒高手”。最近,占进雄、吴国硕被评为全区标兵联防队员。  

三、这是一支深受群众欢迎的队伍  

广大联防队员在治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危险性很大、待遇很低的情况下,坚守岗位,顶风冒险,为的是什么?队员们回答得好:“治安联防为人民,巡逻站岗保特区。”有一天夜里,滨海新村联防小队抓到一名盗窃犯,有人便用报纸包着几千元上门行贿,说“只要放人,我们包你们到高级酒店吃喝玩乐,享受3个月”。面对诸多诱惑,联防队员毫不动心,坚持将罪犯扭送到滨海派出所处理。最近,该小队被评为全区标兵联防小队。正是由于联防员坚定不移地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他们想的不是金钱而是人民,他们图的不是个人的安逸而是社会的稳定。因此,这支队伍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得到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了不辜负各级党政部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目前这支队伍正在不断地进行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训练,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地在辖区各单位扎根联防,不断地发展壮大。  

(1996年9月29日)  

   

   

   

第 九 章  建家立业  开拓创新  

改革开放,引起全国人口大流动;海南建省办大特区,引来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一个特殊的人群,十分陌生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刻不容缓地向我们提出一个全新的课题:流动人口管理。带着这个新课题,我们在“摸着石头过河”。其间,也走过不少弯路,付出过不少代价,慢慢地,在茫茫大海中,开辟出一条新的航道——创办“外来工之家”, 尝试当代社会企业。  

海南建省之初,“十万人才过琼崖”。因为治安管理工作一时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形势,海口治安现状骤然严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成倍增长,管理者一下子将治安重点投向那些市民们习惯称之为“盲流”的外来人口。于是,三天两头地组织全区性、全市性的“清查大行动”,将“外来人口”当做“打击”对象,不分昼夜地对出租屋、“盲流窝”当做清查重点,对证件不齐的外来人口进行收容、遣送。但事与愿违,其结果是一边遣送,一边返还;一边收容,一边反抗;一边清查,一边对立。这样,在“反抗”和“对立”的情绪中,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治安形势日益严峻。  

1994年元旦前夕,一对从北京郊区来海南打工的恋人,上岛后身上只剩下10多元钱,直到晚上9点多钟两人才合吃了一份盒饭。当天夜里,只好在海口南大桥下和衣而眠。第二天,他们走遍了小半个海口,还是找不到工作,只能一人吃了一个馒头充饥。第三天,他们又苦苦地找了一天,工作还是没有着落。到了晚上,已经没有钱买吃的了,只好忍饥挨饿地度过了第三个夜晚。第四天凌晨,这对恋人合谋杀死了一名的士司机,从死者身上搜出了162.3元钱后,在逃往大海中被公安干警抓获。海南省委一位副书记赶到凶杀现场,问戴着手铐的这对恋人:“为什么杀人?!”男的说:“没工干,没饭吃。”女的补充道:“没地儿住,没法儿活!”  

当场,我听到新华公安分局王昌忠局长向在场的领导们汇报说:“近几年来,在我们区破获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绝大部分属于流动人口作案。”  

当天夜里,王局长的一番话,滨海大道上的那起凶杀案,在我的脑海中反反复复出现,久久不能消失。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外来人口频频作案?那对戴着手铐的恋人的场景总是在我眼前闪现,我很不愿意相信这对看似文弱书生模样的恋人会杀人。他们真的下得了手?从后来的审讯中得知,他们没有前科,是初犯,杀人的动机确实因为没饭吃,活不下去,事后也后悔不已。我很难理解,这对恋人怎么能够对一个与自己无冤无仇的陌生人下手?人,其实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法国大文豪雨果在《悲惨世界》这部名著里对于人性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一个人有时会因为生活所迫而走到了危险的悬崖边上,推他一把,他会直坠下深渊,拉他一把,他就能获得新生。那对年轻的恋人,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在他们即将绝望的时候,如果有人伸出手来拉他们一把,他们是不会坠下深渊的,他们的灵魂也不会被罪恶严重侵蚀而使原本善良的人性丧失殆尽。那么,谁来伸出这只手?  

我想,这个答案,只能到外来人口中去寻找。于是,我花了大半年的时间,主动上门出租屋,深入“盲流村”,走访了80多户出租屋,50多个“肓流村。” 接触了从东北到西南,从沿海到内地,从两湖到两广,从鄂豫皖到陕甘宁,从闽浙苏到云贵川的外来人口;拜访了从学富五车的研究生到老实巴交的农村汉子,从拖家带口的妇女到身强力壮的男儿,从风风火火的江湖大汉到腼腆害羞的娇小村姑,从十几岁的娃娃到六七十岁的老头老太等各个层次、各种年龄、各个地域、各种心态的人群;与他们谈心、唠嗑、拉家常、摆龙门阵,倾听他们发自内心的呼声。  

人口的流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的重要条件。海南建省办大特区,经济高速发展,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劳动力市场,吸引着大批的人来海南求职发展。无论是一尺尺电缆光纤的延伸,还是一幢幢高楼大厦的崛起;无论是漫山遍野的瓜果飘香,还是城市容颜的梳妆打扮,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洒下外来民工们的汗水。  

大批的外来人口是冲着大特区来的。他们想:这里应该有大把的就业机会,可以靠自己的辛苦挣很多很多的钱;在这里他们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在老家,虽然生活安稳,可人多地少,交通不便,消息闭塞,想要脱贫致富就不那么容易了。所以,无论怎么赶,他们都不愿意离开,好不容易来了趟大特区,怎么能两手空空就走了?回了老家,哪有脸面见江东父老?  

社会上一些人把外来人口看成“盲流”,让他们内心感到一阵阵的酸楚,这是对他们人格的侮辱。如果我们的同志也这样看待他们,这不仅是认识上一个很大的误区,也说明我们与劳动人民在感情上已拉开了很长的距离。  

外来民工是一个典型的由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造就的一个低层群体,从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身份进入城市的,他们在城市中是一个弱势群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处于一种很不利的状况之中:其物质生活处于贫困水平,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他们大多居住在狭小、简易、肮脏的自建的窝棚里,甚至露宿街头或天桥底下,无家可归而成为实质性的游民;工作上,他们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从事的多是城里人不愿做的劳动强度大、就业环境差或是具有某种危险性的工作,而且工资经常被拖欠或拒发;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上,他们也处于弱势地位,遭受个别执法人员粗暴对待也是司空见惯的,还有可能受到当地居民的歧视和排斥。外来民工的大量聚集,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这使得他们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可能会很强烈,因而也可能带来更多的社会动荡因素和潜伏的危机。居住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业形势的严峻和相应的制度建设的滞后,是造成民工犯罪突出的重要客观因素。有些部门对外来工有偏见,以为外来工中包含着不少社会治安问题的隐患而在管理上采取“查、管、卡、抓、送”等简单方式,不仅大大挫伤了外来工的积极性,同时也激化了矛盾而引发了许多社会治安问题。人口流动尤其是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作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解决好这一难题,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否则,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就可能遭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得不到健康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全面进步。  

新的思路渐渐形成:把外来工一概看成“盲流”是认识上的误区,对外来工,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服务,应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服务的重点,一是引导求职,二是帮助安居。政府只有提供热情的服务,才能化解而不是激化矛盾,变社会治安中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既稳定社会秩序,又为大特区的建设吸引到更多的优质劳务。  

1997年是我难忘的一年,因为这一年我为外来工、为弱势群体做了一件大好事,在区委、区政府通过区综治委关于创建“外来工之家”的方案以后,我们在治安联防大队下属成立一个新云公司,我们政法委10多位干部和几百名联防队员,你500他1000地凑了14万元,在海口博爱花卉广场上创办全国第一家“外来工之家”。  

我知道创新总是要碰到阻力,要付出代价的。但我却万万没有想到,在“办家”的第一天,碰到一个蛮不讲理的泼妇,继而又碰到一个不讲法律的“大老板”。1997年入冬的一天,在博爱南路76号大院,在新云公司与海南湖园公司签完租赁协议,将该大院及一幢职工宿舍楼依法租下以后,在那块地和那幢楼的使用权,依法转移到新云公司以后,在区政法委、综治办、联防队、新云公司开始动工“办家”之时,一个“泼妇”不明不白地跑过来大喊大闹,硬是叫我们要将其中的一半无偿地划给她的那个基层组织,唯一理由是他们原来已经占用一部分。占用也有理,无偿划分也有理,简直荒唐至极!因为是开工第一天,我们很紧张地在开会、在工作,实在没空理她,她却一闹再闹,甚至一再冲进我们的临时办公室。因为她闹得太凶,直接干扰我们的工作秩序,在一再劝说不听的情况下,一位联防队员将她推出临时办公室。此时,她乘机大耍赖皮,跑到博爱路大马路上躺着,大喊大叫说那位联防队员调戏她,很快地,几个“大老板”赶过来处理。那几位“大老板”也够负责的,飞速赶到现场。  

一位先发问:“为什么调戏妇女?”  

“谁调戏妇女?哪位妇女被调戏了?”  

“不调戏人家为什么跑到马路上躺了?”  

“难道躺在马路上的女人都是被调戏过的吗?你不懂调查取证,起码当官要明理嘛。这个小小院子有100多人在做工,有很多国家干部、联防队员在场,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每个人都忙得不可开交,能干出那种事吗?那个泼妇简直在耍无赖。”一番对话以后,“调戏”的问题无人再提。  

可是,更出乎意料的问题,却由最大的“老板”提出来了:“老杨,你们跟基层组织签个协议,将一半地划分给她。”  

“那块地和那幢楼虽属该基层组织辖区,但其所有权、使用权并非属于那个基层组织,她是没资格在处分该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上签字的!”  

“要支持基层工作嘛,我叫你签你就签!”  

“签了也依法无效!”  

“大老板”往桌子一拍:“什么有效无效,我不管!我问你签不签?”  

“不能签!”  

“为什么?”  

“我说过了签了无效!”  

“我说有效就有效!”  

“不是官大就有效的,就是你签也无效!”  

“啊,我签也无效?”  

“是的,就是市委蔡书记,连省委杜书记签都一律无效!”  

“啊,人家说你这个人狂妄,真的是一点没错!你够狂妄的了,怎么能说这个话,连市委书记、省委书记签都无效?”  

“这不叫狂妄,这叫依法办事!”  

“老板”边发火,边拍桌子,我也边拍桌子,边回答,在一片“拍桌子”的吵吵闹闹中,大家不欢而散。因为办公桌是铁皮制的,回到家以后,我才发现我的右手掌黑了一块,我用驱风油擦了好几天,才慢慢地好了起来。手掌虽好了,可伤痕难忘。  

尽管如此阻力重重,我们还是硬着头皮,顶着阻力,排除干扰,以惊人的速度将“外来工之家”办好。在水、电设施配全以后,“外来工之家”以最低廉的租金出租给外来工居住、就业。  

在这里,外来工可以用每平方米月租不到10元的价格租住到卫生舒适的套房,月租400元左右就能租到20平方米左右的铺面。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大批外来工前来“外来工之家”居住和创业。经过几年的发展,这个市场发展得越来越好,成为海南唯一一个销售绢花等装饰品的专业市场。  

我亲眼看见一位四川籍外来工王德和含着眼泪说:“要是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外来工之家’,该多好啊!”当年春节,区委书记、区长还亲自到“外来工之家”给外来工拜年,与外来工一起包饺子。当年春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还在黄金时段特别报道新华区“外来工之家”。春节过后,区长谢文明高兴地说:“老杨啊,你干得好,为外来工着想,为新华区争光了!”  

我想,当年为了创建“外来工之家”,我碰了一下,虽然碰上了“大老板”,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但碰的结果,却碰出中国第一家“外来工之家”——值得!  

 1998年1月23日 ,《海南日报》发表短评,题为:“应给‘外来工之家’记一功”。指出:不论是光纤电缆的延伸,还是高楼的崛起,不论是瓜果的丰收,还是城市的靓丽,无不洒下民工辛劳的汗水。他们为特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合法权益也理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您为特区贡献,特区为您服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觉得应给“外来工之家”记上一功。希望各有关部门能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同社会稳定的大局联系起来,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2001年5月28日 ,《光明日报》发表文章,题为:“为外来工撑起一方天”。指出:从办五花八门的杂货店、茶园、酒店,到发展成现在海南省唯一一个辐射全省的绢花、塑料花批花市场,“外来工之家”一直在不倦地探索一条“治安综合治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对外来工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有情操作、低偿服务,这一革新举措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外来工之家”的种子在新(龙)华区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的过程中,不少好心人不断地为它浇水、施肥。新来的区委书记赵忠社,一边亲临“外来工之家”,到外来工各家各户嘘寒问暖,征求意见,一边亲自带着我步行到“高隆购物中心”周边一片芒草、泥泞之中,详细考察、详谈设想,要再办“外来工之家”。  

在海口电力村后面,在比人还高得多的芒草中,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幢半拉子楼,楼的周边全是芒草、淤泥。一些吸毒仔常常躲在芒草中吸毒、抢夺、抢劫,此地发生过杀人碎尸案、绑架案,“两抢”更是多发案件。这是一块原本十分恐怖的地方。区领导许云、张甲天、王周兴、符树标、王详正、韩孟英、吴永坤等,不分白天夜晚,常常在百忙中抽空亲临指导,计划在这里创办一家更大规模的“外来工之家”。  

 2002年4月15日 ,经龙华区人民政府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直接申请获准后,龙华区政府无偿使用芒草中那幢名叫高隆购物中心的半拉子楼及周边闲置地,创建龙华区“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  

按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我带着区政法委一班人,和联防队员,昼夜奋战,整治“高隆”,建设基础,招商引资,设立中心,服务外来工。不到半年功夫,路通了,电通了,水通了,土地整平了,人旺了,“高隆”焕然一新,前后判若两样天地。“高隆”主楼内外,人进人出,一派兴旺……  

龙华区“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占地近百亩。主楼一楼几千平米为外来工居住区,主楼二楼为“外来工之家”物业办公室,还有区委、区政府10个有关部门在“外来工之家”设置的专为外来工提供政务服务的10个服务中心。同时设有龙华区自愿戒毒所(亦称法制教育中心)。主楼二楼、一楼还分别设有歌舞厅(亦称文化娱乐中心)。主楼周边有汽修厂、商店、饭店、理发店、美容院等123家,还设有外来工农贸市场。这样,大概解决2000多名外来工的居住、就业问题。  

龙华区“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主楼二楼正中横挂着八个大字:龙华区“外来工之家”。主楼一楼楼梯右侧,并列着龙华区10个服务外来工的招牌。这样,“外来工之家”上规模,上档次,成品牌了。一时,岛内外参观团、考察团,纷至沓来,简直应接不暇。省、市领导也一次又一次地、一批又一批地前来考察、指导。  

2002年《海南人大》第9期中一篇题为《撑起一片蓝天——海口市新华区“外来工之家”纪事》的文章指出:新华区在全省第一个设立“外来工之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创举。中央综治办领导到“外来工之家”视察时赞扬说:“新华区的做法为全国作出了表率。”日前,国务院体改办的领导视察后也评价说:“你们是全国第一家,简直是太棒了!”。  

 2003年8月7日 ,《人民网海南视窗》题为:“关爱平民令人感动,海南外来工之家”为民办大事”的文章指出:媒体近日的连续报道,来自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之家”的报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人打电话或写信给媒体和杨来清,称媒体的报道及时感人。一位外来工在给杨来清的信中写道:“你创办的海口‘外来工之家’,是干了一件大事。你关爱平民的情感,令我感动。”  

2003年11月,在香港刊物《成功领导人》总第29期中一篇题为《中国首创  情系黎民——海南有个“外来工之家” 》的文章报道: 2003年7月21日 ,省委书记、省长汪啸风到“外来工之家”视察时,指着十个“服务中心”的牌子高兴地说:“好,好,这中心,那中心,我看都是为民服务中心。”  

2004年,清华大学专家学者前后两次亲临“外来工之家”开展个案调研,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贾西津写了专题调研报告《从管理到自治——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这家”的模式创新》。  

从那以后,在龙华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之下,“外来工之家”在龙华区一家又一家地建立起来: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外来工之家滨濂再生资源回收城、外来工之家大同废品收购站、外来工之家义龙后农贸市场等等,简直像雨后春笋,真令人欢迎鼓舞。岛内外有关媒体单位,也在跟踪报道,大力推广。  

出乎意料的是,在一次“指导”中出事了。情况是这样的:有两位领导,曾先后两次前来“考察指导”,其主要目的是考察在“外来工之家”里的自愿戒毒所(法制教育中心)。两位领导对该戒毒所很满意,当然对“外来工之家”也十分满意。不知怎的,“满意”之后,他俩却出了一个令人不满意的主意:将“龙华区外来工之家”改名为“龙华区法制教育中心”。  

这个主意,当做“领导指示”,成为一个难题,摆在我的眼前。好端端的一个“外来工之家”,还是全国第一家,并享誉于岛内外,外来工们更欣赏,为何要将她改掉呢?我实在不明白,于是就拖着不改。这一拖便惹事了。  

一天早上,与往常一样,我一早就到“外来工之家”上班,想不到两位领导来得更早,他俩正站在“外来工之家”门口等着我,并且神态都不太对头,个个都显得紧张。  

我想,肯定出什么事了。  

果然不出所料,两位领导神情紧张地对我说:“老杨啊,不好了,昨晚上级领导找我们俩到领导办公室严肃批评了。”  

“批评什么了,我们做错啥啦?”  

“领导叫将‘外来工之家’的名改掉,你为什么不改呢?”  

“原来是这回事,我看这是一桩怪事。我认为改的前提是错,要错才能改,不错怎么改呢?难道1+2=3,偏要将其改为1+2=4吗?请问‘外来工之家’的名字错在哪里?我看此名改之不得!”  

“老杨啊,不要为难我们了,还是按上级领导的指示办吧!”  

我深知这两位领导无论对我的工作,还是对“外来工之家”的成长都十分支持,今天却碰到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怎么办呢?这倒是为难我了。这回要再碰的话,就不止是碰区领导了,显然是直接碰上级的大官了。说心里话,碰大官我倒不怕,我又不是没碰过,我担心的是为难区里那两位无辜的好领导。  

不久,区里那位对我的工作一直十分支持的我的直接领导知情以后,更是在苦口婆心地做我的工作,这就难上加难了,结果我只好跟这位直接领导想出个折中的办法:在“外来工之家”主楼侧边再竖挂一个比“外来工之家”更长的招牌——“海口市龙华区法制教育中心”,其上头仍然是横的“龙华区外来工之家”。以此折中的办法应付一下,看怎么样。  

说来也怪,没过几天,市政府老大、老二紧接着前来“外来工之家”考察指导。这回的考察指导真像下了一场及时雨,让“外来工之家”的名更正,花更红,草更绿。市政府的老大、老二,虽非同日同时而来,但其认识却如出一辙,同唱一个调:“‘外来工之家’这个名字好,这个创意好,太好了!”如此不约而同,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在我们这里,好像谁官大谁说了算吧,于是,“外来工之家”还是“外来工之家”,“外来工之家”既不需要改名,也不需要变姓了,我那个1+2仍然等于3了,区领导的脸上也露出微笑。  

我想,这回我也间接地碰了一下,对方是两个大官,虽然这次碰不出火花,但却碰出一个“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最高奖项:“龙华区外来工之家”于2004年3月24日在北京获奖。  

   

第 十 章  一波三折  峰回路转  

 2004年3月24日 ,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之家”荣获最高奖——优胜奖。  

在北京的鲜花与掌声的背后,有谁会看到龙华区“外来工之家”和外来工管理协会所走过的艰难而又曲折的历程;又有谁会想到我们为此付出的心血和努力,为此挥洒的汗水和辛劳,为此遭受的偏见和委屈,第一家“博爱花卉市场”就曾经因为亏损几乎关门。  

这里原来是一块被湖园公司购买但多年未开发的约4000多平方米的空地,此外还有一幢建筑面积800多平方米的四层楼房可租赁利用。  

起初我们在这里开了一家饭店,一家茶店,特意安排外来工在那里打工。但生意冷淡,顾客稀少,最终连买厨房设备的钱都没赚回来,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宁可自己亏本,在饭馆工作的外来工的工资我们都保证按时发放,从来没有拖欠过。不久便停业另寻出路。  

临近年关的时候,“外来工之家”在大院里建起了200多个年货销售摊位让外来工投入营业。我通过朋友找人从厂家赊账,把组织来的年货按出厂价交给外来工销售,但一些外来工不善经营,生意做砸了,连本钱都陪了进去,结果亏损全挂在“外来工之家” 的账上。那一段时间,我天天都要接待上门要账的债主,人们背地里都叫我“欠账书记”。我为外来工排忧解难而欠账,我不觉得理亏,也不感到脸红。但欠账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我与“外来工之家”的管理人员想方设法,凑钱还债,我们甚至把自家的钱都拿来垫上。债主也看出我们的诚意,也答应我们慢慢还,没催得那么紧,我才算松了一口气。当“外来工之家”经营有了起色,经过二、三年的时间,我们最终把欠账也还清了。  

就在另寻出路的过程中,大家注意到,在“外来工之家”中有一家经营绢花、塑料花的零售店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于是我们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后,决定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将博爱路第一家“外来工之家”定位为“花卉广场”,统一经营绢花、塑料花,做起批发兼零售的生意。这一正确的决策,使“外来工之家”起死回生,生意逐渐红火起来,继而蒸蒸日上,成了整个海南省最大的“博爱花卉广场”。不少外来工在“外来工之家”由打工仔变成小老板。1997年,黄德和兄妹从四川来到海口租了一个2.5平方米的小板棚,既当“铺面”又作“仓库”,夜晚席地而卧,白天汗流满面,遇到刮风下雨天,日子就更糟糕了。他俩兄妹向我反应了情况,我立即在“外来工之家”为他们提供了租价低廉的铺面和住房,兄妹俩在这里摆开了海口市第一个绢花铺。如今的这兄妹俩已成为了这个新兴市场的“大户”。去年冬天,他们把一家8口人都从老家接来“外来工之家”定居了,黄德和已由当年的打工仔变成了已拥有4个摊位的老板。  

第三家“滨濂再生资源回收城”也曾因为“脏、乱、差”的原因差一点被有关部门勒令关闭。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我们没有惊慌失措,我们在想方设法,积极应对,认真检查自身的不足,决定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我们组织外来工对场地进行整改,改造排污水沟,平整路面,规范回收物质的堆放,经常性地进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基本改变了“脏、乱、差”的状况。我们还大量的种树,绿化美化环境。在做好整改工作,改造好环境的基础上,我们努力与有关部门疏通关系,向他们宣传外来工创业的艰难,外来工对社会的贡献,“外来工之家”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我们的真情和执着终于感动了有关部门,他们改变主意,第三家“外来工之家”好不容易被保了下来。  

第二家“金贸汽修城”的运气可就没那么好了,他们遭遇到的是灭顶之灾。2003年底,一场几乎毁灭性的灾难正在一步一步地向“金贸汽修城“紧逼过来。  

2002年4月15日,市政府的批文下达以后,“龙华区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用不到半年功夫,路通了,电通了,水通了,土地整平了,人旺了。原本几乎淹没在荒草之中的半拉子工程“高隆”焕然一新,前后判若两重天地。“高隆”主楼内外,人进人出,一派兴旺……“外来工之家”又出名了,此处房地产起价了,“高隆”肥了。  

“金贸汽修城”的生意兴隆,给城中的外来工业主们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也让城外一些人看红了眼睛,流了口水。  

“高隆”这块肥肉被北京来的富商闻到了香味,为了在此处分割图利,他们死盯着这座原来的烂尾楼打起了如意算盘,在上面做足了文章。他们匆忙策谋成立了××公司,还扬言该公司是××部属下公司。  

 2003年12月10日 ,金贸汽修城突然来了十几个××公司的人,他们在汽修城到处张贴《公告》,强令“外来工之家”各经营客户10日内“全部撤离”。原因是汽修城目前使用的高隆购物中心产权已由原产权人转让给了该公司。××公司还向“外来工之家”经营户出示一份所谓的“法律文书”,一时间整个汽修城人心惶惶,纷纷跑到“外来工之家”报告此事。  

我们马上把所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区政府也迅速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保留“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的请示》。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分别上门找汽修城各业主做好安抚工作,要求他们继续经营,相信市政府会出面圆满解决此事。  

 12月20日 ,××公司限定的期限在观望中转眼就过去了,市政府的人还没有来,而××公司的人却准时出现在汽修城,这回他们挨家挨户送达书面《通知》,宣布所有金贸汽修城经营单位及居住人员均为“非法占有者”,10日内若尚未能自动清理的所有物品将视为无主之物一律清理。  

 12月22日 起,××公司开始每天派人到“外来工之家”散发传单,强令外来工全部搬家,还派人无理驱赶被政府请来的外来商人,外来民工。  

众所周知,“外来工之家”是由市政府批准,由区政府主持,由区政法委具体实施的,直接服务外来工的社会企业。可是“××公司”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竟在“外来工之家”范围之内到处张贴公告,散发传单,驱赶外来工。此时外来工们在问:“如今公理何在?”  

 12月24日 ,××公司派员强行进入汽修城开始实地测量。一看到来者不善,汽修城的业主们开始坐不住了,不少人停止进货,打算另寻出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边要求所有经营户按兵不动,一边请求政府派人到汽修城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可此时政府迟迟没有动静,我们不得不与××公司直接交涉。  

我们向××公司出示市政府批准龙华区政府利用高隆购物中心及周围闲置地办“外来工之家”的有关批件。该公司老总张风称他们对高隆购物中心及拥有合法产权,态度相当蛮横,对我们出示的有关批件不屑一顾。我们知道社会上有过不讲理的,可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双方第一次正面的交涉不欢而散。  

 12月25日 一大早,××公司看到汽修城没有动静,以为我们胆怯了,便大摇大摆地开来大型挖土机,在“外来工之家”正门前挖了一条 29米 长的深沟,组织几十人开始修建围墙。他们公然强行动土,企图强占“外来工之家”。  

早上,联防队范大队长十分紧张地向我电话报告:不知什么人,一大早开来一部很大的推土机,在“外来工之家”正门前推土,跟着推土机来挖土的有几个是劳改犯,我们认识的。  

我立即赶到现场,命令范大队长:一、马上将推土机钥匙扣下,不许他们再动土;二、请那伙人的头头上“外来工之家”办公室,我在等着他们。  

不久,××公司那个当头的带着七八个人上“外来工之家”办公室,个个牛鼻哄哄的,一进门就气势汹汹地大喊大叫:“哪个是姓杨的?”  

“请问你们是哪个单位的?”我不卑不亢地发问。  

“马上给省公安厅打电话,叫厅长过来,将姓杨的逮起来!”  

“你看错人了吧,我这个姓杨的绝不是你们这伙法盲所能吓倒的!你们如果再不自报单位,并且继续如此狂妄,继续破坏我们的工作秩序,我倒要派兵将你扭送到公安机关了,知道吗?”  

“我们是××公司的,是××部的下属公司,你知道吗?这幢楼我们已经买下了,你知道吗?”  

“这是海口市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批准我们使用的,你知道吗?是市长现场办公会议决定用到2008年的,你知道吗?”  

“什么市政府?我告诉你,改朝换代了!”  

“怎么啦,国民党反动派昨天夜里上岸了吗?”  

坐在旁边的一位操海南国语的据说是某银行的处长,见势不妙,狐假虎威,突然拍起桌子,乱骂一通。  

“我警告你这位不伦不类的东西,你胆敢再拍桌子,扰乱我办公秩序,我立马将你捆起来,扭送到派出所!”  

他一下子被我吓乖了,屁也不敢放了。  

“你们不是要打电话给省公安厅吗?不是要叫厅长立即来逮我吗?怎么电话打那么久,怎么厅长还不来?再不来的话,我可要将你们扭送到公安机关了,知道吗?告诉你们:我说话是算数的!”  

那帮来势汹汹的法盲,终于理屈词穷地溜走了。这出戏草草收场。  

×××公司的人走后,我在第一时间向市、区维稳办紧急报告,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及时批示:要维护“外来工之家”的品牌!区长陈一华旗帜鲜明地表态:“外来工之家”是市、区政府打造的品牌,是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我们还要将它办成花园式的,决不允许任何人强占!  

我想,碰一下那些只会发横财而不懂国家法律的法盲老总,也略有体会:不清不白的环境产生不伦不类的怪物,说不正常也正常。  

《公告》驱赶,外来工们却赶之不走,强行动土,“外来工之家”也强占不下。接着,就强筑围墙。一波又一波,一浪高于一浪。  

经过一个上午的唇枪舌剑,我感到浑身酸痛,心中有一种无可奈何的疲惫感。  

当天下午,我从疲惫中振作起来,组织人员起草了一份数千字的“外来工之家”投资者联名投诉××公司的《投诉督办书》上交给龙华区政府。《投诉督办书》指出:如果“外来工之家”此时被非法扼杀,居住在这里的2000多名外来工如何安置?在“外来工之家”经营的120多家商家所引发的矛盾纠纷如何处置?建设“外来工之家”至今尚拖欠的用于基础建设的企业投资款、垫资款以及施工队的上百万的工程款将如何偿还?另外,“外来工之家”还承担了区政府在此设立的自愿戒毒所上百名戒毒人员将如何安置?  

同日,我们还向龙华区委递交了《关于龙华区“外来工之家”面临生存威胁的紧急报告》,区委以龙华区维稳办公室的名义按特急文件上报了海口市委维稳办公室。  

不久,我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公司确实里应外合地弄到高隆购物中心的“合法产权”。可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市政府关于撤销“高隆购物中心”原产权人产权证的《公告》根本没有公开收回;原高隆购物中心尚欠龙华区政府的征地款,以及施工队3000多万的工程款至今还未偿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在这种状况下,高隆购物中心为什么就被糊里糊涂地转卖给了××公司?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机密?  

为了让人们明白事情的原委,我不得不花一些笔墨叙述一下高隆购物中心事件的前前后后。  

高隆购物中心是一幢闲置10多年的烂尾楼。2002年3月1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在《海口晚报》、《海南日报》登出《公告》:将“高隆购物中心”依法收归国有,撤销原产权人的产权证。  

 2002年4月15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府函【2002】33号文批准龙华区人民政府,利用“高隆购物中心”(半拉子工程)及周边闲置地,创建“龙华区外来工之家”。同月,由吴副市长主持,市长现场办公会议决定:“龙华区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所用楼、地,无偿使用期至2008年。  

 2002年12月30日 ,“外来工之家”路通、水通、电通,土地全部平整完毕。  

2003年元月1日开始:龙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为外来工提供服务的10个“服务中心”,在“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相继挂牌办公,123家大大小小的“外来工之家”接踵进驻经营,总投资994万元(人民币),2000多名外来工先后到“外来工之家”居住、就业……  

经市政府红头文件批准,并经市长现场办公会议决定:“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可无偿使用至2008年的高隆购物中心及其周边闲置地,在其“三通一平”以后,在总投资上千万元的“外来工之家”才正式经营半年多,就被 “出卖了”:被已经由市政府公告,撤销其原产权证的原产权人,将产权已经不属于他的“高隆购物中心”卖给××公司。一夜之后,××公司将“高隆”转手倒卖给另一家房地产公司,获利1650万元。  

为了将该房地产顺利出手,××公司目无市、区政府,公然仗势欺弱,横行霸道:公开张贴《公告》,驱赶外来工。  

 12月30日 ,市委书记对“外来工之家”作了如下批示:“请市处置办协调处理,要支持龙华区的工作。”  

市处置办按市委的指示安排协调会,我们准时出席,可××公司却不肯露面,市处置办的调解无果而终。  

事情就这样无休止地被拖延了下来,可是,越拖越令大家紧张,越拖业主们越觉得没希望。失望之余纷纷开始寻找出路。我组织协会的同志,动员所有力量,尽最大努力做好“外来工之家”的稳定工作。我们在这样的情况下,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2004年1月3日 ,“外来工之家”向金贸汽修城各商家、各厂家、各住户发布了公开告示,号召大家:团结一致,排除干扰,坚定不移地办好“外来工之家”。  

 1月14日 ,龙华区政法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了名为《代为处置的停缓建工程岂能随意转让》的报告。  

 1月16日 ,外来工管理协会向海口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停止××公司对高隆购物中心土地使用权的建议》。  

 1月23日 ,市委、市政府又组织几个政府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协调,龙华区政府称将出面将高隆购物中心买下来,继续办“外来工之家”。  

由于高隆购物中心牵扯到数家单位与市政府之间复杂的产权关系和多方利益,虽然区政府在此事上给予了“外来工之家”和“外来工管理协会”以支持,声明要购买高隆中心产权,用其办“外来工之家”;但市、区政府出面将金贸汽修城的产权买下来的承诺迟迟没有兑现,“外来工之家”只能在与××公司的僵持与对峙中期待着问题的早日解决。  

在“外来工之家”不断受到干扰和冲击的日子里,我与创建外来工之家汽修城时的老领导,也不断地在回顾当时创业的艰难情景,迫切地喝望“外来工之家”的品牌能够保留,希望外来工们的利益千万不要受到损害。  

 3月24  日,“外来工之家”作为海口市政府创新项目,在北京获得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最高奖——优胜奖。这一喜讯大大鼓舞了“外来工之家”的所有人员,大家似乎看到了希望。  

可谁也没想到,距此不到4个月时间的7月13日,“外来工之家”差一点发生一场严重的流血事件。  

当天,××公司公然到社会上搜罗上百名烂仔,个个头戴安全帽,并动用几架推土机,还车运武斗工具,大动干戈,强筑围墙。  

此时此景,我只感形势空前严峻,眼看流血事件即将发生,我暗自决心:越是严峻越要镇定,“外来工之家”一定要设法保住!  

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充满火药味的举动,我们毫不示弱,我立即安排“外来工之家”的管理人员,组织全体业主赶到施工现场,一边讲理,一边阻止。一时,双方在对峙中不断出现了互相漫骂和挑衅的举动,械斗一触即发。  

情况万分紧急,如果由此引发械斗,造成流血伤人或死人事件,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我难辞其咎暂且不说,这将对广大外来工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怎么向党和人民交代啊!  

于是,我一边派员立马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一边组织力量,自卫保“家”。面对上百名烂仔,我也组织上百名外来工,他们戴着绿色安全帽,我们载上红色安全帽,他们车运武斗工具,我们手持“治安棍”。他们在烂仔的护卫下,边犁地,边挖土,边筑墙。正在他们得意洋洋之时,只听见一声 “冲啊”,顿时,上百名外来工猛虎般冲下去。接着,“不许动土!”“立即停工!”的一片高喊声,震天动地,烂仔们一下愣住了,一时不知所措。双方人员随之进入口角之中,争论不休。  

为了防止意外事情发生,“外来工之家”的管理人员手拉手,肩并肩,在对峙的双方之间筑起一道人墙,以防事态进一步恶化。××公司花钱雇来的人员一看这阵势,立马给镇住了,他们只不过是拿了人家的钱,替人家办事,也犯不着拿自己的命去换那几个钱。  

此时,公安干警、联防大队、城管、司法局的人也赶到了,双方都各自撤兵,一场眼看就要发生的恶性事件总算被制止了。经再三劝解,双方撤兵,××公司强筑围墙的行动被迫流产。  

后来,由于复杂的原因,外来工的民意终被强奸。  

“外来工之家”金贸汽修城所用之楼、地,虽然该幢楼已被市政府公告依法无偿收回,虽然市长现场办公会议决定,我们无偿使用6年,虽然外来工刚刚投入上千万元建设,但是,从开工到运转,才一年多,该幢楼,就由已被《公告》撤销原产权证的原产权人,将其强硬出卖,一夜之间,该幢楼又被一卖再卖。结果,有人发财,有人跳楼,有人得意,有人流泪……  

不过,在此之前创建的“外来工之家”,以及在此之后续建的“外来工之家”,仍然一如既往地服务着外来民工,扶持着弱势群体。  

龙华区“外来工之家”自成立起,就引起了各级政府领导和媒体的关注,“博爱花卉广场”、“金贸汽修城”、“滨濂回收城”三个“外来工之家”分别发展成为全省最大的特色行业核心区。在这里居住和就业的5000多名外来工,无一人游手好闲,无一人违法犯罪,整个“外来工之家”秩序井然。除了提供外来工的居住和就业以外,区委、区团委还在这里成立了临时党、团组织,并以此为基地,将龙华区外来工中的1900名流动党员组织了起来,同时还建立了区党政领导与外来工联席会议制度。“政府牵头,社会筹措,分类建设,统一管理”的“外来工之家”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外来工之家”正义收购站、“外来工之家”义龙金贸市场、“外来工之家”钢筋销售一条街,……各种各样的“外来工之家”在龙华区相继建立。连各家各户的出租屋也能闻到“外来工之家”的服务味道,外来人在这里成了“新龙华人”。  

尽管我们经受过那么多的磨难,那么多的波折,但每当看到“外来工之家”的服务意识,在龙华人的心眼中一天一天地增强。对于创办“外来工之家”,我自始至终都无怨无悔。  

   

第十一章  光环缭乱  人生有幸  

我以敢于碰硬的革命气概,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规范化的科学态度,在龙华辖区走出一条中国式的治安之路,不断地改变着龙华区严峻的治安形势,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龙华区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我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海口市综治委对我的先进事迹是这样报告的:  

   

关于推荐杨来清同志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的报告  

   

勤耕不辍  开拓不已  

——杨来清同志先进事迹  

海口市新华区是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区。1992年中央综治委表彰首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海南省受表彰的有3个单位、3名个人,其中有新华区1个单位、2名个人,占全省总数的一半。海南省每年组织综合治理检查验收,新华区都是达标区。省综治委每次表彰的先进单位名单中都有新华区和新华区综治办。每当提起这些,人们都会想起这个人——新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杨来清。有人称他为“垦荒牛”,有人称他为“综治设计师”,还有人说他“敢想、敢说、敢做、敢斗”。  

   

殚精竭虑  打开新华区综合治理局面  

杨来清同志原是海南检察分院的检察官,在检察战线上战斗了10年。1991年6月调入新华区后,他主动要求组织安排他到自己热爱、也是最艰苦的政法口工作。  

新华区是1991年5月才挂牌成立的市辖县级区,百业待兴,却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迫切需要的是安定的治安环境。如何拓开新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面,这副沉重的担子,首先摆到了区综治办的同志面前。当时该办公室虽然只有3名干部,办公条件也相当简陋,但杨来清同志满腔工作热情,带着2名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深入基层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地向区综治委提出了“抓好三项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五级治安联防网络建设),打好基础,打开局面”的工作思路。区综治委对此给予肯定,并当做一个基础建设战役来打,仅用一个月功夫就建立三级综治领导机构54个,174人,办事机构54个,62人。接着,他亲手起草、制定了21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经综治委讨论确定,付诸实施。在此基础上,杨来清协助区综治委领导在全辖区部署了五级治安联防网络,逐级组织了指挥系统,规定了各级的职责与任务,并设岗布兵,使辖区形成严密的治安联防网络。在设岗布兵的工作中,杨来清亲自带着综治办的同志,疏通全区6个乡、街,几十个重点部位,倾听当地群众意见,提出设岗布兵三条原则:案件多发之地,案犯常逃之路,四通八达之交叉点。以上意见及时被区综治委肯定。实施的当年在岗上就缴获歹徒军用手枪3支,群众评价很好。这样,新华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面真正打开了,并于当年取得明显效果。1991年全区发案率下降了13%,破案率上升了14.9%。  

   

勇于开拓  六项“首创”现辉煌  

称杨来清为综合治理工作的“设计师”一点都不过分。随着大特区的开发建设,综治工作不断遇到新课题、新难点。作为区综治委领导的参谋和助手,5年多来,他在实践中认真地观察、研究,以他固有的开拓精神不断设计出新路子。上级有关领导评价说,新华区综合治理工作有6项在海口市及至海南省系属“首创”,这都是杨来清同志在探索中主动地提出,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逐项采纳后认真地实施,并在实践中充分得到体现的。这六项“首创”是:  

——在综治委机构设置方面,设立“一室五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千头万绪,为使各项工作忙而不乱,走上规范化轨道,杨来清根据综治工作的具体任务,报请区委同意,在综治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五个部:内务部、治安联防大队部、治安责任制监督部、基层基础工作部、小区治安联防工作部。各部门在综治委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使全区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如治安责任制监督部在对“领导治安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中,发挥了专门机关的作用,在92年对海南省建设银行实行“一票否决”前,监督部负责调查事实,写出报告;否决后专门实行跟踪指导,使省建行很快扭转落后面貌,第二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先进单位。  

——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两个系统工程。杨来清同志认识到,综治工作的重点是“治本”,只有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各项综治措施,才能做到长治久安。他向区综治委提出了实施两个系统工程的建设,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一个是面向街道、农村的基层“13311”配套系统工程,指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即建立一个党支部领导下的三会(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三组(流动人口管理小组、帮教小组、文化活动小组)、一队(联队小队)、一警(管段民警);另一个是面向内部单位的社区“654”创安达标系统工程,即以开展创安达标活动为载体,要求辖区各单位在综治工作中按照“六有”要求(有领导、有实施、有方案、有健全的责任制、有治安防范力量、有严格的奖惩办法、有明显的效果),做好“五自”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矛盾自己化解、漏洞自己堵塞),达到“四无”标准(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问题、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杨来清认真协助区综治委领导,自始至终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使两个系统工作顺利实施。两个系统工程为综治工作打下了基础,规范了制度,量化了责任,不断收到治本的效果。该区内部单位“四无”率连续三年均达到95%以上。在今年全省“严打”表彰大会上,杨来清作题为《实施两个系统工程,夯实治安基层基础》的经验介绍,连同他写的《谈谈流动人口的现状与管理》,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全省推广。  

——在五级治安联防网络建设方面,创立“小区治安联防”。针对海南建省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而一些新单位、新公司只重经济不抓治安,防范漏洞大、问题多的局面,杨来清同志提出了“小区治安联防”的管理新模式。在其撰写的《小区治安联防之我见》一文中,他将小区治安联防定义为:将市区的治安重点地带划成若干个治安小区,由政府出面主持,小区内一家单位牵头,多家单位出钱出人,建立治安联防机构,联合防范,保小区一方平安。新华区共建立15个治安联防小区,联防队员250多人。他们通过小区各单位的“内防、外联”,有效地遏制了犯罪活动。海南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在《小区治安联防之我见》一文上批示:“新华区建立治安联防小区的经验宝贵,值得推广……”省委、省政府在新华辖区召开全省城市小区治安联防现场会,使小区治安联防在全省落地开花。杨来清将自己的见解和新华区的经验材料汇编成《小区治安联防》一书,全国各地政法考察团纷纷索要学习。  

——在综治的管理制度方面,实施“综治电脑年审卡”制度。为将辖区各单位综治工作纳入常规管理,确保无遗漏,杨来清同志从各行业管理中得到启发,建议区综治委对辖区单位实行“综治电脑年审卡”制度。这是在对各单位综治工作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给每个单位建档发卡,每个单位的电脑磁卡里储存着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法制教育、民事纠纷、发破案等综治工作记录,年终各单位持卡到区综治办审查,区综治办在审查后将结果通报给其上级主管部门。目前,新华区投入20万元人民币的新华区综治电脑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既保证在空间和时间上将单位管住,又调动了单位党政一把手抓综治工作的积极性。  

——在提高综治队伍素质方面,培训方式出新招。一方面是组织函授学习。杨来清亲自与海南电大联系,分期送综治干部和联防队员参加大专法律二年制函授。首期86人在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后,经过考试已获得大专结业证书。另一方面是平时形成学习制度。杨来清同志要求区、乡(街)两级综治办和联防队制订、落实学习制度,每周二、五两个下午为学习时间,每周三晚上为民主生活会时间;每季度办一期业务轮训班,每年全面培训一次。几年来各级综治干部、联防队员监督学习制度,系统地学习了《毛选》、《邓选》、综治业务知识,大大提高了政法素质和业务素质,队伍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5年来该区治安联防队员共接到群众举报的刑事案件1912宗,直接抓获案犯的1609宗,抓获率为84.2%;接到举报的治安案件3403起,协查3329起,协查率为97.8%;抓获违法犯罪分子9553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660万元。同时,涌现出一大批英雄人物和先进个人,1993年省综治委给全省5名同志授予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该区联防队员占3名;1994年至1996年海口市出席全省见义勇为表彰大会的33名先进个人,该区联防队员占16名。  

——在综治宣传方面,创办《新华治安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实行齐抓共管。但在现实中很多人不了解什么是综合治理,不知有综治机构。杨来清同志迫切地感到应有一份面向全社会的综治专门报纸。于是他征求领导意见后,四处奔波寻找办报资金。最后,区综治办主办的《新华治安报》终于顺利面世。由于这份报纸切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免费邮递发行,读者面广,很快受到辖区各界的关注。一家公司经理说:“综治工作如何抓,《新华治安报》是导向!”  

   

敢于斗争  严于律己  

杨来清常对综治办的同志说:“搞综治工作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无私无畏!”做为一名政法部门的负责人,对社会腐败现象和不法行为,他恨之入骨,敢于斗争。在1993年2月份的一次“扫黄打非”行动中,到歌舞厅包厢里享受三陪小姐服务的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刘某,无理阻挠新华区“扫黄打非”工作,并持枪威胁、蛮横殴打和非法拘禁“扫黄打非”工作人员。杨来清闻讯立即赶到现场挺身而出,坚决地制止了刘某的恶行。但刘某执迷不悟,拒不认错,在重重阻力下,杨来清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市、向省、向中央控告不已,斗争不止,直至使嚣张一时的刘某受到撤职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  

杨来清同志一身正气,更能严于律己。在区综治委领导的支持下,他投射在新华区综治事业中。他经常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像上足发条的钟表,投入紧张工作。三更半夜才回家,没时间帮爱人做些家务。办公室经费不足,他教育干部要“扳着指头过日子,少花钱多办事”。在一次购买小汽车时,有朋友对他说:“小车本价20万元,加再上2万,回扣给你。”他不但不加2万,不要回扣,反而讨价少付1万元。他无暇关心自己,却无微不至地关心办公室干部和治安联防队员。他经常走上街头看望执勤的联防队员,嘘寒问暖。要是逢年过节还要带点礼物送去。有一次,他发现队员们都不着雨衣冒雨巡逻,他心疼得掉泪,千方百计弄来一万多块钱,给每个队员发一件雨衣。  

鉴于杨来清同志在推动新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党和人民给予他很高荣誉。他两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分子、全省“严打”斗争先进分子,五次被评为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分子,还被评为海口市优秀党员、海口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分子。  

杨来清同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广阔天地中,一如既往,辛勤地耕耘着。  

   

                                    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会员  

                                        一九九六年十 一月七日   

   

记得,在我光环缭乱之时,在我的工资待遇方面却有一个“五级归零”的故事:  

我的这一生曾经享受过许许多多正面的、反面的、这样那样的、莫明其妙的待遇。在享受“三种人”待遇、“大名”待遇之后,在工资晋升方面又享受一个“顶级”待遇。  

1991年6月,我调到海口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工作,任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直至2003年11月,因年龄之故,我离开领导岗位。其间的13年,按《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考核程序,我年年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年年都被区委通报表扬,按国家和省人劳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连续3年,年终考核优秀者晋升一级工资。实际上我不止4个连续3年,年终考核为优秀公务员。按其规定,理应晋升工资4级。再加上其间,也就是1993年,因我工作政绩特别显著,海口市人民政府给我“特别贡献奖”,奖励工资一级。以上4次晋级和1次“特别奖励”,共计5级工资,却一级都得不到兑现,其结果只等于零。有人曾为此事撰文《35+13+5=0——一个省部级劳模的不公平待遇》。该文的意思是:该人正科级连续35年,公务员年终考核优秀连续13年,晋升及奖励工资共计5级,其实一级都得不到兑现,结果等于零。  

区人劳部门对我的工资问题,也一直深表同情。但其答复是:按有关规定,你的正科级工资,早已到“顶级”,无法再晋升,除非你被提拔。  

说到“提拔”,记得有一位朋友对我说过:在一些领导那里,提拔,提拔,是先提后拔,你提我拔,不提不拔。那个意思我明白,可是,那一门“提”的课程,我从未学过,所以,在那个“提”的考场上,我总是被打“零”分,在那个“提”的赛场上,我老是在起跑点上原地踏步,我算认了。还有一位朋友这样批评我:你在官场上混了几十年,我看连那个简单的“官场九字经”你都学不懂:“对,对,对;是,是,是;好,好,好。”难怪你原地踏步35年。这位朋友的批评,他的意思我也明白,可是,那九个字我很难做到,因为它与我的性格格格不入,就算性格决定命运吧,我也认了。  

尽管如此,多年以来,我一直是:工资不升奋斗不停,职务不提创新不止。因为我喜欢做事,不喜欢计较,在我的考虑顺序中,职务、工资与事业相比,事业永远属于第一位,事业大于一切。我觉得,与其花时间去计较这样那样,用精力去纠缠这个那个,不如把时间和精力多花在事业上。我觉得,事业上的每一个成就,无论大与小,对于我,都是极大的安慰。我觉得,我是社会的一员,我应该对社会有所付出,这样才对得起社会,同时,也对得起自己。  

记得,在我退休之时,组织部门还特别让我填一份《退休干部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审批表》,在该份表的特殊贡献事迹栏目中,我是这样如实地填写的:  

在文昌县:我创办“五·七”青年学校、“五·七”青年农场,成绩突出,于1969、1970年先后出席广东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广东省学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海南检察分院:我主办当时属海南解放以来最大的“冯孟安贫污受贿案”、最大的“海南外贸土产仓库重大责任事故案”,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龙华区:我创新“基层13311系统工程”建设,曾被全国人大治安综治检查团、全国综治委治安综治检查团多次通报表彰。创办全国第一家“外来工之家”,曾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最高奖——优胜奖。曾连续13年全票通过“优秀公务员”,曾多次被评为区、市、省治安综治先进工作者、“严打”斗争积极分子以及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曾多次被评为区、市、省“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区、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在龙华区工作期间我先后40次分别被评为区、市、省及全国各种先进工作者)。  

退休以后,经组织批准,我高兴地享受着“特殊贡献待遇”。我想,在这特殊一代中,我还能享受“特殊待遇”,真幸运。  

   

第十二章  闲人不闲   夕阳正好  

在创办全国第一家“外来工之家”的基础上,退居二线以后,我再创办全国第一个“外来工管理协会”——“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  

“外来工管理协会”的产生是十分艰难的。在这之前,我曾在全国创建第一家“外来工之家”,如今,又要在全国创建第一个“外来工管理协会”,这两个“第一”,作为新生事物,都是难产的。第一个难产,前有所述,这里不再重复。可第二个难产,比第一个难产更难,简直是难上加难。甚至产出来的第二天,差一点被捏死,因为将其改名,才幸存下来。不过,只活了2岁,又不明不白地消逝了。  

记得,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我们按照市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完成了所有程序,经合法登记以后,《“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协会”成立大会》即将召开,为表示隆重吧,我便请前请区三套班子有关领导、市和省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协会成立大会。所请到的各级有关领导都全部答应依时出席协会成立大会。可是,当我请到××厅领导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表示:如果在海口,一定出席协会成立大会。但他俩均出差在外地,不能参加协会庆祝大会。因此领导指示我与文军处长联系,让他参加协会成立大会。我按该厅领导提供的手机电话,接通文军处长时,却碰到一鼻子灰。  

“你们成立‘外来工协会’,为什么不向我们呈报?”  

“按法定程序,我们已向市民政局报了,并被批准!”  

“我明天没有时间参加你们的会议,你们不能召开庆祝大会!”  

“你没时间参加,你就不来嘛,干吗说我们不能召开庆祝大会?”  

“你们的协会,是不合法的!”  

“我们按法定程序呈报,市民政局依法给我们登记注册,怎么不合法呢?”  

“我说不合法,就不合法!”  

说完,他将电话挂了,我一时感到很无奈,也很恼火。  

第二天,按预定,我照样主持召开协会成立大会,区领导以及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照样出席会议。万万想不到的是,在庆祝大会即将召开的前几分钟,市××局林山科长急急忙忙地赶到会议现场找我,他紧张兮兮地对我说:“不好了,省××厅来了个‘急件’,不准召开庆祝大会,不准成立‘外来工协会’!”我说:“这样吧,你送达的急件,我看了,你传达的指示,我也接到了,你的任务完成了,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可以回去了。”将那位科长打发走以后,我一切按原计划进行:庆祝大会照开,新闻报道照报,该做的工作我照做。  

这样,“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协会”,终于在难产之中产出来了,外来工们纷纷为此拍手叫好。  

可是,这个婴儿才哇哇两声,就差点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协会成立不到一周时间,便接到省××厅发来的第二个“急件”:撤销“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协会”。一时,我左右为难,我想,一级批准,一级撤销,在同一部门中,撤销者为上级,批准者为下级,显然是上级说了算。  

面临协会被撤销的紧急关头,我主动找市××局领导。领导对我说:“省厅有一位副厅长和那位处长亲自带‘急件’到市里来找我们,要我们一定要宣布撤销‘龙华区外来工协会’,并说这是按中央文件精神决定的。”我说:“那个中央文件我详细看过,里头确实有不准成立‘退伍兵’、‘下岗工人’等组织的字眼,但是,我认为,学习中央文件要学透其精神实质,不能光看一二个字眼,该文件的精神实质是维护社会稳定,而我们成立这个协会,为外来工提供服务,扶持弱势群体,调解社会矛盾,正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成立协会的做法与中央那个文件的精神实质是完全一致的。”我这一说,市××局的领导也深表同感,于是,我和市××局领导共同商量出一个应对办法:将“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协会”改名为:“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这样,那个婴儿被改名以后,继续活下来了。  

以上创新旨在扶持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这本是一片好心,然而,好心做好事难度却好大啊。  

经国家外交部批准,由欧盟出资援助,于2005年元月开始,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在龙华辖区实施外来工维权行动。我们组织海大法学院56名大学志愿者,与市、区司法部门联手,深入外来工聚集地,宣传法律,辅导法律,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辩护等等。其间,我们先后接受维权咨询人数7469人(男4126人,女3343人);受理个案14人(男11人,女3人);代理维权诉讼169人(男104人,女65人);维权引导2073人(男1292人,女781人)。直接服务外来工32681人(男18816人,女13865人)。  

我们的无偿服务,令外来工拍手叫好。我们的维权服务,促进着社会稳定和谐。  

外来工谢遐兴在美兰机场干活时摔伤了腰部,医疗鉴定为伤残,但雇主海南农垦建筑公司的工伤赔偿纠纷迟迟未决,谢遐兴分文不得。知情后,我们马上派出维权服务行动志愿者海大法学院学生龚波,支持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无偿当其代理人,为其诉讼。面对对方有名律师,龚波毫不畏惧,认真对簿公堂,结果诉讼款为60多万元的工伤赔偿案件得到胜诉。外来工们非常感动,泣不成声,流着泪说:“你们太好了,虽然不收我一分钱,我总想买件东西答谢龚波同学以表心意”。  

四川籍外来工冯太坤等76人在海口市昌炜花园建筑工地务工后,因包工头与建筑公司存在复杂的债务关系,虽然手持结算单,仍无法领到工钱。因此不断组织上访,甚至聚众“打砸抢”,有人曾被公安机关拘留。今年3月7日,我们立即派出维权部工作人员前往调解,并让海南大学志愿者向他们耐心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最后他们同意由海大志愿者陈吉波同学帮助他们向法院起诉,使他们理性地从“上访路”转向法律途径,将其“打砸抢”行为变为法律诉讼行为。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不明不白地突然来了一个调查组,还弄出一份《调查报告》,说我们的维权行动,侵犯了××组织的权利。一时间,上下官员批示不止,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  

紧接着,受上级委托的海南××部门,又派出调查组,亲临协会,开展调查。有幸的是,这个调查组的同志,经认真调查研究,经如实汇报以后,向我们的反馈,是实事求是的,公正的,令人满意的。  

时隔一月,于2005年5月中旬,一个更大的调研组又从北京来了,在区里的座谈会上,调查组的负责同志说,他们是受××院委托的、由××部牵头的、由18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他们从省里、市里到区里层层开会调研,最后亲临实地,到我们办公室,又是座谈了解,又详细翻阅资料,又记录,又拍照,十分认真、过细。结果,在调研结束碰头会上,国家调研组与省民政厅统一了三条: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管理协会,其组织产生合法,经海口市民政局按程序合法登记注册;其维权项目资金来源合法,经国家外交部批准;其维权服务行为合法,始终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这个调研结论是一位厅级领导告知于我的。  

刚刚离岗的我,闲人不闲,乘着大好夕阳,正想发挥余热,为和谐社会发一点光,却连连碰上三个那么大的调研组,真够呛!我想,我这一辈子,从小碰到大,从下碰到上,从岗上碰到岗下,从年轻碰到年老,非但不被碰碎,反而身经百战,越碰越硬了,我真幸运!  

2007年10月,在我这里,那个“离岗休息”,变为“正式退休”。尽管组织上一再照顾,在我55岁时就叫我“离岗休息”,到了60岁,就让我“依法退休”。但是,我总是休之不了。不知怎的,我怎么也不知老,也许人老心不老吧,所以,在那个“海口恩基欧信息服务中心”法人代表的岗位上,我又以当代社会企业为平台,一如既往地为社会奉献,为弱势群体做事,为和谐稳定奔波。  

正式退休以后,对于每一位干部、官员,尤其对其心态,都将迎来一场新的考验。在我这里,因为我的朋友很多,所以活动空间很大;因为我想做的事很多,所以时间总不够用;因为我的兴趣很广泛,所以从不感到寂寞、无聊。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安排生活,可以到处旅游,可以到河边、海边钓鱼,也可以夜以继日地与朋友打牌,更有时间回老家陪年迈的双亲,献点孝心,以弥补过去的不足。可是,静下心以后,细心地观察社会,心里却感到不安,因为当今社会的“两极现象”清清楚楚地摆在我眼前:有些人几乎是“天天过年”,吃喝玩乐,歌舞升平;有些人却“天天发愁”,愁着一家人的温饱,愁着小孩的学费,愁着老年人的医疗费。同样是人,有些人天天却乐得忘乎所以,有些人却天天愁得不可开交。眼看着这些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做为一个“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一位尚能做事的国家公务员,我闲不住了。我想,我也曾经是穷苦人家,眼下的弱势群体,与我的昨天是一样的,他们需要帮忙,需要扶持,需要有人为其排忧解难。想到这些,我又将自己的身心投到弱势群体那边去了。  

记得,为了扶持弱势群体,在岗之时,我曾创建一些“外来工之家”,深受外来工欢迎。离岗之后,退休之时,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家”。我总觉得那个“家”里的外来民工,还需要有人继续帮忙。一天,我到外来工之家滨濂再生资源回收城,到各家各户访问、谈心,各家各户的外来民工们向我发出一个共同的心声:“杨书记啊,您帮我们解决居住、就业问题,大伙都非常感激,万分感谢您!可是眼下听说您退下了,不知还能不能再帮我们解决这里的污水问题,那个臭水沟里的味道可难闻了!”听着外来工的呼声,看着眼前的臭水沟,闻着那股酸臭味道,一时,我的心也变酸了,我难过,我内疚,我觉得对不起这些外来工,我决心一定要再帮这个忙。可是,哪来的资金?至少也得几万元人民币啊。想来想去,总想不出办法,最后,我斗胆想到外国去了。我想,当年我不是曾经向欧盟申请资金援助,帮我们为外来工提供维权服务吗?如今我同样可以申请外援,为外来工解决污水污染问题。于是,我向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申请澳币1万元,实施“外来工之家”这个污水处理项目,外来工们再一次感谢我。  

记得,项目俊工以后,我们向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的《项目竣工报告》里是这样写的: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  

贵馆直接援助的中国海南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之家”(第三家)污水处理项目于2007年5月30日已全部竣工,现予书面报告:  

一、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是海口恩基欧信息服务中心于2006年 12 月 28 日申请,经澳大利亚驻华使馆审批通过,并于2007年2月27日汇10000.00澳元(人民币:60089.00元)到户。资金到户后,我们立即讨论确定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队伍,于2007年3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书。2007年3月11日项目启动,2007年5月30日竣工,全工程总共施工70天。  

二、完成工程量。本项目总共建造排水沟500米。其中:明沟320米,暗沟 180米。  

三、投入资金。全部工程投入资金人民币80958.56元,其中贵使馆直接援助10000.00澳大利亚元(计人民币60089.00元),地方出资人民币20869.56元。  

四、项目效果。本项目施工后,在这里居住的拾荒者2000多人及周边居民生存环境大为改善。“外来工之家”(第三家)环境发生根本改变,污水全部排放,雨天来的雨水也能及时地排放,再也不出现积水现象,方便了外来工出入行走,更有利于外来工及周边人群的健康,外来工拍手感谢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的关爱(具体效果见前后对比照片)。  

五、情况说明。本项目排水沟施工与原设计排水走向做了改变。原因是市政府新建的海濂路排水高程提高了1.2米,按现场地标高度无法向市政水沟排向,现排水改向于市临时建设的排水系统。  

现工程已竣工,恳请贵单位派员前来检查验收。  

此致  

   

                                         海口恩基欧信息服务中心  

                                             2007年6月6日  

   

退休以后,因为有的是时间,因为我是从农村出来的,所以,闲暇之时,我喜欢让镇里领导带我到农村去逛一逛。有一天,城西镇领导带我到该镇薜村和坡训村逛时,发现那两个村,连公厕都没有一个。村民们说,我们当然也想能建个公厕,特别是在村民常常集中活动的场所,比如文化室旁、戏台边,若能建个公厕,该多好!可是建一个公厕,也得两、三万元,我们建不起啊。我问镇领导:“你们镇里可以支援一下吗?”回答是:“镇里没有那笔预算,支援不了!”眼前碰到的又是老百姓的难题,怎么办?也许因为,我是从农村出来的,是从农民过来的,所以,对农村、对农民,我有特殊感情,今天碰到这个事,我非解决不可。于是,我又向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提出《城西农村环保公厕项目》的申请。很快地,项目申请获准,我又带着“海口恩基欧信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前往那两个村与村干部和村民们一起,实地商量定点,具体制作施工方案,就地组织施工人员,仅用3个月的时间,那两个村的环保公厕就顺利竣工。看着刚刚建起的环保公厕,村民们太高兴了,我的心里也乐滋滋的。  

记得,两个环保公厕竣工之后,我们向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的《项目竣工报告》是这样写的: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  

贵馆直接援助的中国海南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农村环保公项目于2008年5月30日已全部竣工,现予书面报告:  

一、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是海口恩基欧信息服务中心于2007年 11 月 2日申请,经澳大利亚驻华使馆审批通过,并于2008年2月29日汇10000.00澳元(人民币:64633.00元)到户。资金到户后,我们立即派员前往城西镇坡训村和薛村,与村干部、村民一起,实地实点,制作方案。接着,组织施工队伍,并于2008年4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书》。2008年4月16日项目启动,2008年5月30日竣工,全工程总共施工45天。  

二、完成工程量。本项目建造2座农村环保公厕,总共建造面积为49㎡,其中:城西镇大样村委会坡训村24.5㎡,城西镇薛村村民委会24.5㎡。  

三、投入资金。全部工程投入资金人民币83585.74元,其中贵使馆直接援助10000.00澳大利亚元(计人民币64633.00元),地方出资人民币18952.74元。  

四、项目效果。项目竣工以后,坡训村、薛村环保状况得到好转,坡训村1530人,薛村2865人,共计4395人受益。  

现工程已竣工,恳请贵单位派员前来检查验收。  

此致  

   

                                                海口恩基欧信息服务中心  

                                                   2008年6月15日  

   

退了以后,因为是社会的需要,目前我还身兼数职:海口市琼台(港澳)贸促会副会长、海南省人才研究会(社会团体)副会长、海口恩基欧信息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企业、法人代表)、文昌市龟山福利会会长(社会团体、法人代表)。在以上岗位上,虽然没有工资,也没有补贴,但我仍然在一如既往地工作。  

我这一辈子,虽然从未惊天动地,可是,一路上坎坎坷坷也实在不少。那个糖厂,提升工资的“三报告吹”;那个检察院,提升职务的“四晋不批”;那个龙华区,工资晋升、奖励的“五级归零”;那个海口宾馆,甚至连“铁饭碗”都被砸碎……所有这些,对于我,显然是不公平的。不过,在那个环境中,我发现还存有不小的工作空间,以及很大的开拓领域,于是,我在不断地寻找着那个空间,尽力地施展,努力地工作,大胆地开拓创新。我想,人生在世,能为社会,为老百姓做好一件又一件事,哪怕是点点滴滴,老百姓都不会忘记,社会都会有公论。这些,正是我付出的回报。我不断地向社会付出,不停地收到社会的回报,心里就持久地得到平衡,身心就健康,人生就有意义。  

如今我刚过6旬,我与特殊的一代人一样,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度过特殊的几十年。也许往后的日子还很长。不过,不管它是长还是短,是明还是暗,是顺还是逆,我都将一如既往……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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