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压制的责任和被放纵的欲望
被压制的责任和被放纵的欲望
一点前言
我感到很多人的责任心受到了压制,也感到一些人的欲望被放纵,这两点,已经给我们的中华民族造成了灾难,然而,当我出于这个冲动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却又感到这个标题内含的沉重和复杂,以致使我久久难以动笔(我不会用键盘打字)。
我想在这里所说的责任,是指道义上每个公民都应该担负的责任,是指我们所处的社会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比如:我们的每个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他人、关爱他人、帮助他人,起码是不能卑视他人、欺骗他人、奴役他人、剥削他人,更不能用有毒奶粉去毒害他人,并且还有责任与卑视、欺骗、奴役、剥削、毒害他人的人作斗争,更有责任维护国家与民族的共同利益。我们的社会应该担负的责任,则应是强有力地、有序地组织、指导、保障公民这些责任的实施。比如:通过道德、法律、媒体这些手段,使尽责任者得到表彰与鼓励,使不尽责任者受到批评,使破坏责任者受到打击和孤立。
我想在这里所说的欲望,则是指每个人都具有的私欲。欲望与人生俱在,欲望是个人上进力的源泉,欲望也可以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然而,欲望如果不用责任加以限制,便会立即泛滥成灾,所以,我国自古以来,便有“景行维贤,克念作圣”之说。
那么,当今我们所处的社会氛围,究竟有没有造成对责任的压制和对欲望的放纵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比如:我们曾经引以为荣的刘胡兰、张思德、白求恩、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焦裕禄等英雄模范人物,甚至包括我们的开国领袖在内,都被我们的一些主要媒体所遗忘、所质疑、所诬蔑、所攻击,需知,他们都是尽责任的最优秀的代表;工农是我国人民的主体,而在我们的一些主要媒体上,却很难听到工农的声音;在互联网上,有不少尽责任者的帖文被大量扣押和删除。所有这些,难道还不是对责任的压制么?而相反,对第一桶金的原罪不究、任“精英”们提倡的丛林法则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横行,这难道还不是对欲望的放纵么?
应该指出,国营企业的私有化和官员工人工资的双轨制,也是一种对责任的压制和对欲望的放纵。
所有这些对责任的压制和对欲望的放纵,已经伤透了工人们的心,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已经造成了一大批官僚买办,已经造成了官民对立,已经严重践踏了我们的宪法,已经给中华民族造成了灾难,已经到了必须全力根治的时候了!
最后,我想说的一句话是:如果我们的社会没有对责任的压制和对欲望的放纵,如果看到此文的版主从不压制责任,则此文定会公诸于世的。
秦川牛
200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