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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掴”也算表达方式?

火烧 2008-10-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39
文章探讨‘掌掴’是否为表达方式,强调人民应有平等话语权,反对少数人垄断舆论,呼吁在民主平台上维护社会正义与历史观的正确表达。

   

“掌掴”也算表达方式?

   

   

人不该传播谣言,却有权表达思想。这一点,无论尊卑,应当都是平等的,不能无形之中陷于“唯上智下愚不移”的陈腐逻辑。赋予人民平等表达的话语权,也是发扬人民民主的基本前提。拿一家之言垄断话语,客观上也就侵占了公众维护社会正义的表达权利。尤其这种社会正义,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符合共产党的政治宗旨时,在社会主义政治舆论平台上,不能没有平等的表达权利。否则的话,人民就有可能付诸其它类型的表达方式。

   

阎崇年在百家讲坛之上,面对芸芸受众,兜售了早已超越学术范畴的历史观,诸如“辛亥革命只是清王朝新政的延续”、“满清远迈汉唐,因为满清是中国人心灵深处的精神图腾”、“清兵入关掳掠,很难说悲,应该称喜”、“满清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中国人永恒的骄傲”、“康熙是汉武帝和唐太宗李世民加起来都没法比的”等等,这些超学术的思想观点,即使不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加以辨析,也是常人难以接受的奇谈怪论,不能当场辩驳而生闷火的恐怕大有人在。于是出现阎崇年无锡签名售书被当众“掌掴”这样一种十分荒唐的“表达方式”,也就值得人们深思。  

   

在以工人农民为政权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内,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少数“精英”以违背人民普遍意愿的立场观点长期垄断话语权的不正常现象,甚至无所顾忌地把其立场观点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某些领域中。比如吴敬琏们在从思想到行动,完全脱离广大人民群众时,还敢于振振有辞、不分青红皂白地公开宣称什么“就是要用欧美模式说话”、“鼓吹旧思想旧体制的终将被人们所抛弃”、“所有‘诽谤’对我本人没有丝毫影响”等等,说明在人民仅仅追求平等表达、公开反对比较弱势的前提下,吴敬琏们确实走得太远了,已经到了走夜路也想接鬼的地步了,甚至本当敬畏人民时却高谈“大无畏”的政治勇气发狠。照理是要当头棒喝,遇到胡屠户式的 “掌掴”虽说非法,但毕竟也该因此清醒一些才是。  

   

和平时期的出格言行,放在战争年代也许要以汉奸论处。和平时期的“掌掴”固然恐怖,放在战争年代“棒打”怕是宽大了。针对少数人的出格言行,人们都应有其适当的表达方式。如果言论表达并不顺畅,表达顺畅又毫无效果,也许难免要去寻求其它带有渲泄性和抗争性的表达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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