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且看资产阶级精英们如何窃取中国劳动大众创造的财富并洗得干干净净!

火烧 2008-10-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6
文章揭露资产阶级精英通过改革手段窃取中国劳动大众创造的财富,涉及国有资产流失、股权分置改革及股票资产转移,反映财富再分配不公问题。

081008且看资产阶级精英们如何窃取中国劳动大众创造的财富并洗得干干净净!
(李建军081008转于QQ聊天记录)

一、精英发明的国有资产“冰棍理论”,让资产阶级精英一夜暴富!
现在为什么会出现中国富豪纵横天下,巨额财富哪里来的?就是从老百姓手里抢来的。最近厉以宁家族的股票上市,当天获取6.7个亿,这6.7个亿是哪来的?既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可能是地里冒出来的,就是通过所谓改革的财富再分配,从老百姓那里转移来的,就是来源于刚才讲到的老百姓损失的那100万亿。
上面是直接抢劫老百姓的,再看对国家的抢夺,其实对国家的抢劫也是间接对老百姓的抢劫。我们80年代初全国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是1.38亿,到2003年还剩下3900万,几乎赶走了一个亿,与这一亿职工相联系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都落入了以管理者为主的私人手中,即便按照每一个职工损失五万元这一最低数字计算,也有大约5万亿元。记得下岗大潮初期还议论过对工人的补偿,朱熔基让财政部一算,说是没钱补就算了。
真正的灾难就从那儿开始了,企业给了管理者或者别人,工人白干一辈子空手回家。说是没钱就不补偿的逻辑特别荒唐,你欠下的债可以没钱就不给,那老百姓欠你的钱是不是也可以没钱就不还了?你国家就带头不讲信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崩溃!中国的信用体系道德资源,就是90年代那个时候崩溃的。从企业数量来看最直接,我们全国30万个国有企业,一百多万集体企业,到现在中央国有企业还剩159个,地方国有企业还剩1031个,130多万国有和集体企业落入私人腰包,即便按每个企业平均资产500万计算,被掠夺的资产也达到五六万亿。
另外,前年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还造成至少5万亿股票资产落入私人手中。我国的股票分为三类: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在数量上恰好是三三制,目前国家股和法人股大约是九千亿股,经过这些年名目繁多的私有化改革和场外市场转手,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国家股法人股已经落入私人手中,这部分股票经过许多年的分红和转让配股价,成本不足几毛钱甚至几分钱,而我们老百姓手里的社会公众股股票平均成本是15块钱。
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把落入私人手中几分钱的国家股法人股,和老百姓15元的股票,一起拿到市场上流通,你说这不等于是把老百姓的资金直接划到少数私人的账户上吗?现在股票的平均价是11元,六千亿股乘11元是多少?六万多亿!而拿到这六万多亿随时能够变现资产的,充其量不超过6万人。如此巨额资产突然落到个人头上,能不恐慌能不害怕吗?如果突然有几万几十万资产落到头上,人们会高兴会兴奋,如果是几亿十几亿甚至几十亿资产落到头上,则肯定会恐慌会害怕的,所以非要搞个法律(物权法)保护不可,否则就睡不着觉。

二、在窃取了人民的财富后,再想法通过立法使其合法化-----这是最高明的洗钱手段。
为什么《物权法》能起保护呢?关键就在于其中的“善意取得”和“合理价格”两个核心条款,它规定只要获取国有企业的动机是“善意”的(比如你可以说动机是想振兴中华),并且“转让价格合理”,国有企业在法律上就归你所有了。全部奥妙就在这个“价格合理”上,因为资本价格是由心理预期决定的,没有价值轴心,根本无法确定价格高低,从一分钱到一百万都可以说是“合理价格”,所以无论你用什么价格获得国有企业,都可以说成是“合理价格”,其高明之处就在这里。有了这个法律,在法理上你就可以用一分钱购买整个世界。为什么持续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们的老百姓不仅没有富裕起来,反倒被压在了新的三座大山下,就是类似这种股权分置改革的结果,一个股权分置改革就改走了几万亿资产,中国能有多少资产可供如此改革!
在这里我要插一句话,就是同一个股票不同价格问题。别说是市场经济,就是以前的封建经济,也是同一个商品只有一个价格,可是我们却打着具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旗号,一个股票同时具有几个价格,国家买一个价格,法人买一个价格,老百姓买一个价格,外国人买又一个价格。一个商品的价格由购买者的身份来确定,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荒唐事,我们就把这种无以复加的荒唐事,取了个名字,叫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估计未来的历史学家恐怕打死他,也解释不了我们今天这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物权法》出台时,最初法学界的资产阶级精英的解释,就是富人有物权,穷人也有物权,因此《物权法》不但保护富人物权,也保护穷人物权。仔细一想,显然这个说法很荒谬,根本起不到骗人的作用,道理很简单,没有《物权法》,老百姓的物权同样有法律保护,《物权法》10月1号才生效,咱们今天在座的哪个人的物权不受法律保护,哪个家庭的物品不受法律保护?没有!
其实,所有老百姓的物权都有法律保护。从保护老百姓的角度,实在很难为《物权法》找到合适的理由。最后借口就是可以保护拆迁户的利益,所以《物权法》一出台,已经存在三年都没人注意的重庆钉子户,一下子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你们不是说《物权法》是保护拆迁户利益的吗?那好,“这里就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钉子户这一出现,的确打中了他们的要害:你说保护吧,违背立法初衷,初衷是为抢劫服务的:不保护吧,又是自打嘴巴,所以让他们十分恼火。
法学精英的恼火,反映了他们心里很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中国很多右派的无耻就在这里,明知道是非对错,善恶美丑,而故意颠倒黑白,这是最不可原谅的可耻品质。
人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政治观点,但是不能有各种各样的政治品质。保护抢劫就是保护抢劫,不要抢劫完了再去侮辱被抢劫者。

 

真是:窃国者侯,窃钩者诛!
中国资本家已经多样化了---------以国内外大资本家为外围,以官僚资本家为新兴主力(假公仆转变为官僚资本家),以买办资本家为重要补充,帝国主义逐步向中国暗渡陈仓!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