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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人大代表”成为红色马甲

火烧 2008-08-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9
文章揭露部分人大代表利用身份特权逃避法律责任,引发社会对人大代表身份真实性的质疑,呼吁规范代表选拔,防止特权滥用。
  黑龙江晨报2008年7月30日报道: 7月28日下午,一名五旬男子因手部受伤,在4人陪同下来到省中医研究院治疗。在等待消毒器具过程中,该男子对医生感到不满,5人对主治医生大打出手。医院保卫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也遭到几人殴打,受伤男子还公然叫嚣“我是人大代表,谁敢抓我”。经查,这名据说是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叫李传业的负责人确实是人大代表,一时间,他的语出惊人成为了众议的热点,也成为了恬不知耻的代名词!
  其实,黑龙江这位敢于抓狂的人大代表打人袭警并不是先例,更不是个案。通过百度搜索“人大代表 打人”,结果竟然找到208000篇文章。当然,其中涉及的是否仅仅是“极少数”、“极个别”人大代表违法、犯罪,相信读者心中自有一杆秤给出答案。
  王廷江,有八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五大代表,九届山东省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等等头衔,还有临沂市罗庄区罗庄镇党委副书记、沈泉庄党委书记、拥有36家工业企业、总资产达60亿元华盛江泉集团董事长的身份。王廷江是个既富且贵者,是利税大户,是当地的重量级人物,也是当地的一面旗帜。2004年11月27日,王廷江及其属下在山东临沂机场辱骂空姐、殴打空警,成为当年岁末媒体的一道大餐。针对这样一起严重事件,山东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最终对媒体表示:“一些媒体和(因特)网上的报道是真实的,都是乘客出于气愤自发反映的,但我们接到通知,要求低调处理。”至于谁下了要求“低调处理”的通知,“无能”的媒体最终也没能给出社会各界一个答案,“有关方面”也把悬念留给了社会受众!与王廷江比起来,无论财富,还是身份,李传业恐怕都无法望其项背。然而,李传业仍然有底气公然叫嚣“谁敢抓我”,依靠的原来竟然也是“我是人大代表”!
  那么,“人大代表”究竟是个啥玩意呢?
  经查,人大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大代表主要权利: 提出议案的权利;提出质询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权机关领导人的权利;人身特别保护权;在人大会上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
  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保守国家机密;协助实施宪法和法律的责任;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5年;县、乡、市辖区一级的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或罢免,每届任期3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县、自治州、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每届任期为5年。
  总之,“人大代表”是经过“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或罢免,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将“人民”的声音上达天庭,由于身份特殊,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
  不可否认,人大代表在强化监督、强化政权、推进法治化建设、推进民主化进程等方面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改革开放的大潮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让“极少数”、“极个别”沾满了“资产阶级铜臭”思想的投机分子看到了“人大代表”是一块很好的挡箭牌、护身符,以至于不惜重金、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也要弄一块来套在身上,以至于中央也不得不承认经济大潮下出现了“特殊利益集团”,那么,谁来查查“特殊利益集团”中“人大代表”占了几层?
  今年的两会上,农民打工妹当选为人大代表,全国一片哗然,媒体惊呼:哇,中国的民主化进程迈进了一大步!当时笔者就不以为然:商人当选人大代表见怪不怪,平头百姓当选人大代表成为惊天新闻,难道平头百姓和商人之间冰火两重天?难道这不正反证了一些问题么?
  其实,商界人士千方百计弄一顶“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红色马甲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这些人依仗红色马甲获取到更大的经济利润,以至于借助于红色马甲当作坚硬的“乌龟壳”来保护自己逃避法律的惩罚,正因为有了红色马甲,才有了李传业、王廷江们的公然叫嚣:“我是人大代表,谁敢抓我!”
  “人大代表”这个红色马甲该让谁穿?谁穿上这个红色马甲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当引起社会各界深思了!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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