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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很冤

火烧 2008-06-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36
周正龙假虎事件引发广泛争议,分析其冤屈背后的社会现象与法律问题。事件涉及诈骗、替死鬼、法律惩治等多方面,揭示假虎事件背后的复杂利益关系。

   

周正龙终于被捕了,很好。这个结果可以说,早在事发当初,就完全能够料到,周正龙——差不多是个目不识丁的深山猎户,到万不得已时,他必然是个冤死鬼,事态果然就是这样发展。本人当初发帖说,假老虎一看就是假的,不必信也不必炒。若是炒作就是为着这一预料中的结局,则对全体参与者都是一种莫大的嘲讽。而真正应当谴责和惩治的,恰恰是周正龙事件关联着的种种怪象。

   

首先,周正龙仍然是个随处可见的“普通人”。他的假虎,根本没有科学含量,几乎一眼就能看出假。比周正龙高明的,多了去了,油变水的欺世之谎,本人起初就坚决认定其中有诈,这比周正龙事件可是高明多了,连主流媒体都卷入其中;那些貌似耳朵听字的、呼风唤雨的、五花八门的“江湖神医”、千奇百怪的“祖传秘方”、名垂青史的“风云人物”、虎骨麝香野蜂蜜等等,乃至于各大电台、各大报纸名人亮相的虚假广告随处可见,所有这些骗术,周正龙他望尘莫及。假如要找周正龙这样的所谓诈骗者,相信一天之内就能找到成千上万个,而周正龙根本不算什么。

   

其次,周正龙仅仅是个可怜巴巴的“替死鬼”。假虎事件之所以下不来台,周正龙之所以被捕,关键在于假虎事件“闹大了”。而“闹大了”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周正龙本人谅他没有这等能耐。只是因为有人希望“闹大了”,才最终真格“闹大了”。在周正龙的假虎事件背后,其实有着类似政绩的东西从中作怪。也许假虎之意不在假,在于假虎谋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周正龙只不过刚好是个最容易上钩再合适不过的深山勇夫。假虎一亮相,无论专家学者单位部门,都并不急着论真假(似乎根本没有必要),只有当事情无法收场时,周正龙才只好当个“人为财死”的“替死鬼”。

   

再者,周正龙刚好剥去当代法律的“假面具”。周正龙不懂法,但他是个当事人;“与虎谋皮”的都是“文曲星”、“士大夫”,并且还是始作俑者。那么为什么法律偏偏惩治了周正龙,却没有击中主谋呢?这就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记得先前的法律条文,考虑了老百姓的知识水平,特别地以幕后“教唆犯”为严惩对象,不知当代刑法等是否还有类似条款?笔者接触过相当一部分变卖良心的,特别是经济诈骗的所谓高智群体,由于熟知法律,个个都跟泥鳅一样,把替身推在身前,以便罪行败露之时金蝉脱壳,但这并不等于他们无罪。能否绳之以法,关键看社会主义法律的服务宗旨和发展方向。

   

穷人的路也许很窄了,周正龙们对生活没有过多奢望,也没有太多选择。假虎事件如果罪不容赦,则真正的罪人当在周正龙的身后。而周正龙本人尽管是有作假和举证的法律责任,若以诈骗主犯获刑,就有失公允,他的确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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