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对博法治
资本对博法治
最近,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华为公司责令旗下工龄满8年的员工,主动辞职,重新竞聘。近万名华为员工的工龄统统归零。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马上引起轰动。对此,更多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华为的这种做法,将很可能让更多企业效仿。近日,沃尔玛又在中国裁员110人, 据说最早爆出的裁员事件的主角是LG电子(中国)公司,其于6月底在总部和全国各地分公司大量裁减5~9年的老员工,其中“重灾区”成都分公司的裁员规模达到20%。9月底,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不久的中国3G第一股展讯通信对北京分部进行了缩减,缩编人数在30人左右,而随后上海总部也进行了裁员。媒体认为“华为”不是开篇,“沃尔玛”也不是终结。
怎样评价这场“辞职”、裁员风潮呢?
广东省广州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的评价是:“华为”此举虽有规避法律之嫌,却难达到实际上规避法律的目的。因为在“华为”采取的离职竞岗的做法下,所谓的“离职”员工并未真正离开。
我认为,肖胜方律师的说法,仅适用华为“辞职”,但是无法防止沃尔玛、LG电子(中国)公司裁员“规避法律”。据说有着强大法律专家资源的华为是有备而来,华为不退让,一场法律对法律的对博是难免了。精英们应当知道法律博弈是法治常态,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知道不说。
最有意思的是, 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丝毫没有加重企业现有的责任。”“现在很多企业都感觉《劳动合同法》加重了他们的责任,打算赶在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大量裁员。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11月3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林景青也表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永久员工”,更不是“铁饭碗”。从解除的法定条件上看,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根本区别 。国家有关部门将出台配套办法,对用人单位规避法律的行为将不予认可,违规操作的企业可能会得不偿失。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在鼓励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同时,也体现对企业的平等保护。,《劳动合同法》纠正目前劳动关系的不合理现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逐渐成为常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通常做法相一致。这既有利于劳动者稳定职业,熟练掌握技能,也有利于培养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减少企业频繁换人的损失,企业也是受益者,因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在没必要“谈虎色变”。
这样的话同样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嘉教授告诉了记者,虽然她同时讲了“劳动合同法在立法上确立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宗旨”,“对劳动者给予倾斜保护”。
这表明,许多年民主的好不容易获得的成就——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立法上确立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宗旨,,还没有实行就破产,资本稍有行动表示不接受,官家和学者就赶紧跑出来告诉资本:没有必要对新的劳动合同法担心,“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是有所倾斜”不过是安抚工人的,实际也体现对企业的平等保护,真正的受益者是企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根本区别,并不意味着“永久员工”,更不是“铁饭碗”。如果职工对企业不忠诚,随时都可以砸烂他们的饭碗。实在没必要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谈虎色变”。
人们注意到,在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辞职”、沃尔玛裁员中,基本上都是热心的媒体、民间的法律专家与舆情在众声喧哗着,有一些声音现在缺席,如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和人大。
无论裁员风潮如何了结,都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任何法治都是为一定阶级的权利服务的,任何法治都必须要有物资基础。华为、沃尔玛等之所以要“规避法律”,因为它们认为这个法律伤害了资本的利益;它们之所以敢于挑战法治,因为它们有雄厚资本这一物资基础。而直接与资本对立的现在中国工人处于分散状态,被竞争瓦解了,处于分散的和对立的状态,而工人的力量在于他们必须团结为一个阶级。中国共产党虽然掌握着国家权力,但是现在这个国家三分之二的经济基础建立在私人经济上,它敢于动摇自己现在立足的经济基础吗?这才是今天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质。那种抽象的“以法治国”的假大空说教,在实践中还会不断地被戳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