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企股份制改革看新生资产阶级的产生
主流媒体宣称,股份制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既能够较充分地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要求,又能够极大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有财产”的高效现代企业制度形式。因此,通过股份制改革,国企就可以提高效率、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但事实如何呢?请看开封市五金交电家电总公司的例子。开封五交职工在网上开了一个博客,把总公司下属三家公司(诚信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金诚五交化有限公司、佳恒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表公布出来(见表1)。通过这几份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股份制”改革的实质。
表1 开封五交公司三家改制公司股东和股权表
(来源:五交公司工人博客http://wujiaogong.blog.sohu.com/)
佳恒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构成
——原西郊商场
股金:150万股东人数:50人
董事长:施安民 总经理:丁萍 财务总监:鲍英萍
金诚五交化有限公司股东构成
——原五交化大楼
股金:280万 股东人数:50人 董事长:施安民
诚信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
——原交通商场、家电商场
股金:89万 股东人数:36人 董事长:施安民 总经理:于宙
五交公司原是一家中型国企,拥有家电商场、交电商场等多家大商场,还有多处商店和仓库,基本都处于繁华市区。在改制过程中,五金交电家电总公司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在公司总经理施安民、党委书记丁萍的操控下,大丰五金商店被廉价卖给丁萍的同学,南关一营房街151 号仓库未加评估就以总价50万元、165 元/平方米的超低价格转让了产权,3000多万的库存商品不知去向,等等。
不仅如此,以公司总经理施安民、党委书记丁萍还把五金交电家电总公司下属几家企业变成了自己掌控的私人公司。五金交电家电总公司原有的下属企业中,原西郊商场改制成为佳恒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是施安民、总经理是丁萍;原五交化大楼改制成为金诚五交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是施安民;原交通商场、家电商场改制成为诚信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是施安民、总经理是原公司的副总经理于宙。这三家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也严重流失,例如西郊商场2002年改制,净资产为323.17万元,以施安民为董事长的新公司共出资150万元买断此处的产权;地处马道街的五交化大楼,2003年进行改制,华恒联合会计事务所第一次资产评估1180万元,几个月后华恒第二次资产评估679万元,以施安民为首的买方以280万元买下,后来华恒公司出事,审计局对其进行审计,有人坦白施安民行贿。
五交公司原有职工1100多人,大部分职工都被一脚踢开,成为下岗人员,每月只有208元的生活费,并且不给职工解决失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导致职工上访3年多。与此鲜明对比,从上述三家改制企业的股权看,大约70~80人左右的原国企管理人员,交叉入股,成为改制后几家公司的所有者(详见表2)。三家企业总股本共509万元,其中总公司经理层8人(包括工会主席赵副仙,入股11万,他能否维护工人权益可想而知),股金总额137.2万元(占26.4%),并且出任几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摇身一变成为资本家;原总公司的中层干部和下属企业的经理层27人,股金总额213.2万元,占41.1%;其他人员,包括会计、领导的司机、亲属等股金超过5万元的有14人,股金总额120.8万,占23.3%(详见表3)。以上三类共49人,股金总额471.2万元,占3家公司股金总比重90.8%。
表2 开封五交公司3家改制公司交叉入股总股金
表3 改制公司所有权情况和等级结构
目前五交公司已不再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主要将三处商场租赁给不同的小商户,靠收取租金过活。管理层不仅成为了新生的资产阶级,还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食利阶层。以诚信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家电、交电商场)为例,每月租赁收入约为8万元,扣除每年需交纳的房产营业税2.7万和支付房管所的房租10.5万,净赚80多万,而诚信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帐面上的总股本仅为89万(实际入帐才72万),因此他们一年就可以收回全部股本。
还有更为令工人诧异的事情。由于工人不断反映,相关主管部门对五交公司改制进行干预,认为改制过程不合理,2007年1月以1100万的价格卖掉五交化大楼,却首先拿出500多万退还了3家企业的股本(按帐面足额退还)。明明这些年腐败分子的收入已经远超过入股股本,不追讨管理层这几年的非法盈利收入,还要将股本返还。客观的看,五交公司管理层借这一轮“最终没如愿以偿得到企业”的改制,已经捞够了油水,形成了新的资本,抽出资本金转而投资到其他地方。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第一,国企股份制改革实际上为管理者私吞人民财产创造了大好时机,原有经理层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资产阶级;第二,大多数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革非但没有提高经营效率,反倒成为原国企老板的私人乐园,五交总公司的新任董事、总经理们没有去提高经营效率,就是依靠出租厂房、设备,纯粹吃租金,变成了社会的“寄生虫”;第三,大中型国企资产量较大,经理们无法一人独吞,只能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即同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搞的“股大卖小”是同一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