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成国际竞争“通行证”
王亚力
据全球反腐败网络UNICORN称,许多著名跨国公司都曾身陷商业贿赂丑闻,如ABB、IBM、UPS、阿尔卡特、菲利浦、西门子、强生等。
英国石油公司前高级雇员莱斯阿布拉汉斯近日撰文披露,该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为争夺中亚某国的油田开采合同,以大把美钞、香槟酒会和性服务贿赂当地官员,甚至借助英国情报部门牟取经济利益。
此文一出引起英国舆论一片哗然,跨国公司在海外以商业贿赂谋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问题再次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潜规则”没有国界
商业贿赂伴随着商业活动由来已久。
2004年,美国证交会指控ABB美国分公司在1998年—2003年之间向安哥拉、尼日利亚、哈萨克斯坦三国政府官员行贿110万美元。1997年美国政府称,由于外国竞争对手采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美国公司失去了价值150亿美元的50份合同。
2004年,德国西门子公司被调查,被捕高管承认曾设有用于“专项支出”的账外金库,以600万欧元的贿款使西门子公司在意大利赢得了3.36亿欧元的项目合同。但西门子高管公开抱怨德国政府不应该揪住西门子的问题不放,因为商业贿赂其实是在遵循一条跨国公司争夺市场的“潜规则”,大众汽车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IBM、安讯、日立等一大批跨国公司都传出同样的丑闻。
伊拉克战争后,有关资料显示,66个国家的2200多家企业涉嫌向萨达姆领导的前伊拉克政府实施了贿赂或接受了回扣,此事也足以印证“潜规则”的存在。
据联合国反腐败机构调查显示,由于历史的原因,非洲一直是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很多非洲国家的石油控制权掌握在原来的宗主国和西方大国手中,主要为英国、法国和美国等,大石油公司为了取得合约而贿赂当地官员这种不良风气一直为人所诟病。
石油业巨子壳牌石油公司在2004年就曾经承认,他们在尼日利亚的石油开采“有意无意地”助长了该国的冲突、贫困和腐败问题。壳牌全球产量的一成来自尼日利亚。在美国的一项刑事调查发现,赤道几内亚的总统竟然在美国的银行户口存了7亿美元。而这个人口只有50多万的小国在1990年初才发现石油。
贿赂手法花样多
跨国公司利用其庞大的财力和人力,通过很多方法进行法律规避行动,使其商业贿赂行为得以隐藏得更深。
一是通过中间人行贿,并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向中间人支付酬劳,这种通过增加行贿过程的环节,从而加大调查难度的方式,正成为不少跨国公司通用的手法。2004年1月,IBM韩国分公司负责处理与韩公共机构关系的常务董事张井浩被控涉嫌帮助该公司经销商WINOL公司,以不正当手段从韩国税务机关获取了总价值3580万美元的采购合同。
二是设立“账外账”,以秘密渠道行贿。这也是跨国公司经常使用的手法。跨国公司设立秘密账户通常会避开其母国或当事国,而从第三国银行,尤其是监管不严的国家的银行对有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对这种贿赂方式的调查往往因需要几个国家执法部门合作调查方能查清楚,因而调查难度可想而知。2004年10月,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被举报,该公司曾利用40个银行账号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
三是利用不同国家子公司进行交叉行贿,避免母公司高管受到指控。这是跨国公司最高层自保的有效途径,高管如果直接行贿往往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而通过上述方式,则通常能对此进行有效规避,真正在商业贿赂案件中被捕入狱的跨国公司最高层人物少之有少。
四是通过海外培训、赞助政府高层领导的子女到国外留学、合办面向政府官员的EMBA班等方式,来向发展中官员和企业高管行贿,这显然比中国企业采用的通过娱乐和人情交往的行贿方式要隐蔽得多。
法律取证难
商业贿赂行为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极易滋生腐败。因此,市场经济体系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普遍把反商业贿赂与反腐败联系起来,在制定的综合型反腐败法律中对商业贿赂行为严令禁止、严厉惩处。
美国在上世纪70年代通过了“国外反腐败行为法”,明确规定美国公司在国外的商业贿赂是犯罪行为。1997年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打击涉及欧洲共同体官员或欧洲联盟成员国官员的腐败行为公约》,1997年经合组织也通过了《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该公约从1999年开始生效,等等。
尽管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商业贿赂是犯罪行为且对其的惩罚很严厉,如美国国会于1977年通过的《反海外腐败法》规定,向外国相关人员行贿的个人将被罚款10万美元并被判处5年监禁,对公司的罚款则高达200万美元等,然而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问题却是兴盛不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由于缺乏国际间的密切合作,对跨国公司的商业行为很难有全面的监控,跨国公司行贿有恃无恐,尤其是法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这是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成为跨国公司行贿的重灾区的主要原因。
二是因跨国公司行贿的对象多是政府高层,出于政治原因考虑,即使是法律完善的发达国家在查处商业贿赂时,也不得不有所顾忌。如,去年12月英国宣布中止进行两年多的、针对英国宇航系统公司涉嫌贿赂沙特阿拉伯皇室成员以获取武器定单一案的调查,虽然此举引起了美国的外交抗议,但英国总检察长戈德史密斯说,继续调查将会严重损坏英国和沙特的关系。沙特政府更是威胁说,沙特将考虑终止和英国签订的近200亿美元的台风式战斗机采购合同。
三是有关调查往往历时较久,取证难度大,而跨国公司通常都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对一国经济的影响也非同小可,有关国家政府对此种调查都会慎之又慎。如英国BP公司涉嫌以金钱、美女等贿赂中亚国家高层,以获取石油利益一案,尽管彼露此事的人是BP前高管,但因该案件涉及英国高层官员,而BP又是英国如此著名的石油公司,且情报部门也涉嫌介入,对于这种案子调查起来难度极大,几乎难以取证,因此尽管英国媒体都大幅报道了有关事件,但要进行真正的调查程序,恐不是英国现任政府所能解决的。
文中醒目处:
世界贸易组织对国际商业贿赂的定义是,向外国政府官员提供金钱、贵重物品等其他好处、承诺和利益,以换取外国官员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取商业利益和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