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兰矿难查处为何“虎头没尾”?
孙金栋
11月21日 黑龙江省鹤岗瓦斯爆炸矿难,已有37名矿工遇难,仍有71名被困在深达 500米 的井下。( 11月21日 国际在线 )
鹤岗矿难发生后,胡锦涛、温家宝及时作出指示,张德江同志紧急赶现场指挥抢救,使受难者家属看到了希望,倍增了人们抗灾救难的信心。
但本人此时此时刻忽然联想到山西“2.22” 屯兰矿难,请中央领导同志平心静气地听我说:“为何,屯兰严重矿难查处,如此的‘虎头没尾’?”
同样的煤矿井下瓦斯爆炸,同样的领导批示,同样的领导赶赴现场。但是,人们期待的结果是:鹤岗矿难查处结果,千万不能象山西屯兰矿难那样“雷大无雨”,让公众期望熄灭。
请看山西屯兰矿难的重要日志:
山西屯兰矿难,发生于 2009年2月22日 ,造成74人遇难、经济损失9500多万元,举国震惊。笔者不想去重复从高层到省城再到基层,层层如何抢救、如何“高度重视”,避嫌成为“歌德派”。当时,有“渝西锋光”的时评说:“74条人命能让多少‘官帽’落地?”。
人们满怀信心地期盼着。 4月8日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黄毅做客新华网披露,目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到时候我们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布。从矿难发生到调查基本结束,起止46天,如此严重、复杂的矿难,值得以“及时”去褒奖。
人们耐心地期望着国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从 4月8日 到 7月2日 ,又将近仨月,按捺不住心中焦急的笔者,发出评文公开发问:屯兰矿难问责“及时”公布到何时?并为国家设身处地着想:已经认定了“2·22”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的责任以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也不乏国家法律法规,也有类似矿难事故可供借鉴。那么,难在哪里呢?再这样“及时”下去,就对不起逝去的74名煤矿兄弟,对不起为此矿难失去亲人而痛心疾首的亲属,也对不起关心屯兰矿难的公众舆论。
从“2.22”发生屯兰矿难到今天,已经整整过了9个22日,人们对“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将怀着什么心情期待呢?公布查处结果的难度到底在哪里呢?前车之鉴,笔者无语。想到眼前的鹤岗瓦斯矿难,看到媒体对山西“安全省长”回避屯兰矿难的镀金式的夸耀,笔者同样无语。心中只有永远的“期待”,等待永远的“及时”,对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失去永远的“信任”。
笔者的固执,就是对世上某些不公不平之事,永远抓住不放。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o/ 2009-11-21 /163616646100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