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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分流,千秋功罪谁评说!

火烧 2009-11-15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文章回顾1999年作者写给总理的信,批评下岗分流政策,探讨国企改革中的社会影响与历史责任,呼吁关注职工权益与制度反思。
下岗分流,千秋功罪谁评说

[ 田嘉力 ]

原载:人民网强国论坛




  本文的原标题是《写给xxx总理的一封信》。文章的作者是共产党员,人大代表,一家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在1999年2月针对国企职工下岗的问题,给国务院总理写了一封信,认为下岗一事是不对的。结果,该文作者被下岗了,后来又被“劝”而提前退休了。时年刚50岁。


  10年后,该文作者再次把当年写给国务院总理的信公之于众。这就是我们下面将要看到的原文。同是企业职工,我对作者充满敬佩,对作者的意见高度赞同。因此转贴于此,愿与同好者共勉。国企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产权转让,改制,早卖快卖贱卖,千秋功罪任评说。历史会记住这一切的。请看原文:


写给xxx总理的一封信


  十年前,也就是1999年2月,本人针对当时社会“下岗”问题,上书中央,给当时在任的xxx总理写了一封信。之后,紧接着自己就被调离了企业领导岗位(当时自己任厂工会主席)被提前“下岗”了,后来“劝”我提前退休了,当时自己刚刚五十周岁,不仅在全厂,而且在整个公司系统是学历最高的(自学高考获得文学本科学士,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群众关系是最好的,工作也应该说是最勤奋的(全厂唯一入厂三十五年,保持全勤者)。十年后的今天,谈起我上书中央的事儿,有人说我的见解是正确的,我却认为当时我整个见解都是错误的,对某些“共产党人”,对他们坚持的“社会主义”口号的认识太幼稚了,我是决心不想在国企搞“下岗运动”,要走出一条国有企业“南街村”之路,可惜今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原来的北京新华彩印厂现在已不复存在,在所谓“下岗分流”后,经济效益越来越差,没过三年就在“改制”名义下消亡了。


  今天,我愿意将原信展示,以飨关心我国历史、关心劳苦大众,关注国企改革的人。

附原信:


朱总理:


  您好,本人是已有三十五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中共党员,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北京新华彩印厂工会主席。对于中央提出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大政方针,我拥护支持,对于您提出的“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问题,本人有如下看法:


  1、搞好国企改革,下岗和减员不应是唯一和首选的良策。当前国企改革急中之急、重中之重当为国企制度的改革和国企领导人的选拔。国企改革的阻力在于政府自身改革滞后。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无辜地牺牲职工群众的利益,铸成历史错误,共产党还能取信于民吗?


  2、政府的职能在于“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扩大就业,作为您提倡下岗与减员,不仅存在着政府干预企业行为的弊端,而且涉嫌“违宪”。应慎重,要三思。


  3、“上有倡之,下必甚焉”。现在社会上下岗减员大有一风吹之势,不仅效益差的企业要实施下岗,效益好的企业也要下岗,下岗越多越好,工作力度越大越好,层层领导抓数字,定百分比,而且也影响到各种经济所有制企业,合资、独资、集体、个体都在搞什么“下岗”这样,使本来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大的矛盾更加突出。


  4、下岗、减员一经提出,成了许多企业领导眼目中的灵丹妙药,他们醉心于简单的裁减人员的招法儿,忽视和放松了加强企业管理与研究市场的工作,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


  5、企业大规模下岗裁员,造成企业人心涣散,职工队伍不稳,企业失去凝聚力,有的企业因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企业中不少职工消极思想严重,泄气报复现象时有发生,故意浪费、破坏、有意无意多看病拿药等等,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6、目前下岗失业似乎成了劳动群众的专利,在企业干部中下岗失业的就很少,国家干部尽管再庞大也不存在下岗失业之虞。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其结果不仅加重了投机钻营吹牛拍马腐败之风,而且加深了劳动群众与政府官员的矛盾。


  7、根据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来分析,当前如何刺激需求、提高市场购买力与人们的投资热情是十分重要的,大规模下岗减员不利于消费需求的增长,只能使不景气的市场雪上加霜。


  8、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低消费政策,职工工资占企业成本比重较少,当前国企负担主要仍在承担了许多社会职能上,另外严重的浪费现象也不容忽视,更何况即使职工下岗,企业仍为他们承担不小的开支,因此兴师动众搞下岗往往得不偿失。


  9、中央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是正确的,但是作为国家、作为各级政府都去抓大放小就有失偏颇。凡勃伦《企业论》中曾把经济实体分为“企业”和“实业”两部分,“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实业”则以“生产运作和调整有用性的获得及提高同胞生活水平为目的。”社会公益事业即以社会效益为主的行业无疑能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为什么不用“转岗工作”替代“下岗工作”呢?


  10、在企业改制问题上,似乎我们有意无意陷入了非要用国外某现成模式来套用中国企业的怪圈,似乎非得消灭国民经济中国有经济成分不可。忘记了社会主义根本方向,结果很少研究也不想、更不敢提出从中国实际出发,建立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制度问题。人,是消费者也是促进生产的源素,人,也是构成生产力的重要部分。笔者统计:国际500强企业平均雇员都在3.5万人以上。企业的一定规模不可能没有一定的人力资源。不把人当作财富,不想带领我们的队伍去创业、去发展,实在是国有企业共产党领导者的悲哀!


  11、提出三年之内国企如何如何,未免有点人为和主观,经济上的事,不好凭借“运动式方式”去解决,国企改革还应由建立配套政策。制定相关法律,调整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入手,国企即使要减员,不妨利用时间因素,从加大自然减员入手,平稳过渡。我并不主张因此而建立《下岗法》,但是要经得起历史考验,就应该为今后做同样的事情提供相应的规范的法律依据。


  12、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职工转岗再就业,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当务之急,在宣传力度上,在操作实施上,更应该强调下岗职工再就业,强调如何建立职工生活保障,不要只强调前者,忽视后者。


   恭祝
   春安


  北京新华彩印厂 :李茂林


  1999年2月20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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