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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开“国家机密”吓坏了谁?

火烧 2009-10-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31
广州公开2009年本级部门预算引发热议,展现政府透明化趋势,对比上海等地拒绝公开,凸显阳光政府建设的重要性与挑战。
        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在每一财政年度经立法程序批准的全部公共收支计划,是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并且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国家预算类型。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政府公共预算作为“国家机密”进行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阳光政府”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非常希望知道自己的税款被政府花在了什么地方?是如何花掉的?所以,这一传统思维的“国家机密”日益受到现代文明意识的挑战。

         去年,深圳吴君亮等“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们首先向这一“国家机密”提出挑战,他们以“分析研究”为由,获得了深圳市《2008年度深圳市级部门预算草案》,随后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环保总局等中央部委也向他们公布了接近完备的本级部门预算。这在新中国历史上,开了将公共预算向百姓公开的先河。

        最近,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李德涛又向一些国家部委、省财政部门发出请求,希望获得他们的公共预算信息。可惜的是,只有广州市财政局把《2009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布在了自己的网站,供人们下载观察,其他部门均以种种理由给予推脱,上海市财政局甚至以“国家机密”为由给予谢绝。

        现代公共预算具备五个特点,透明性是其中之一,计划性、全面性、法律权威性和政治程序性是在人民有效参与和监督下才能更趋完善。深圳、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敢为天下先,敢“晒”自己的“家业”,是一种政治文明的体现, 是一种愿意取信于民、愿意接受民众监督的政府举动。这一举动是值得充分褒扬的,就像一个孩子在蹒跚学步时期,当他迈开第一步的时候,人们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大声喝彩,而暂且不要求全责备

        相比之下,还有很多上海这样的情况,不愿将自己的政府行为“公开化”,甚至把人们希望参与和了解的内容“机密化”。让人们不可理解的是,去年5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什么在执行过程中产生如此大的反差?如果按照上海方面的说法去处理广州的做法,那么,广州财政局就将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论处。

        事实上,一个城市的公共预算不会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机密”项目,谈公开则色变是一种体制惯性的不良运作,除非其中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天机”,否则就是抵触心理在作祟。其真实目的无非是想继续保持部门工作的神秘性和权威性,从而把政府工作与群众监督对立起来。这样做,对构建取信于民的“阳光政府”的背道而驰的,对促进和谐、文明社会建设也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所以,公开这些所谓的“国家机密”不应该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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