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式执法”的实质是寻租与护租,应当立即禁止
文章指出钓鱼式执法本质是权力寻租与护租,应立即禁止。提出降低运营租金、鼓励自由营运,以促进环保、提升市民收入及中小企业发展。
“钓鱼式执法”的实质是寻租与护租,应当立即禁止
广州求心经济研究所 党爱民 2009-10-26
一、“钓鱼式执法”的实质是权力寻租、护租
实行“钓鱼式执法”,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打击黑车,而事实上,以自由交易的原则来看,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黑车。以自己拥有的财产,为他人服务,双方自愿交易,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本就不存在黑车的问题。
据我所知,打击“黑车”的理由是为了维护那些缴了巨额营运管理费的车主的利益。事实上,如果真要保护这些人的利益,就应当减少或者免除对他们的残酷压榨,而不是打击“黑车”。
记得90年代初期,内地的女孩子经常向旁人炫耀说她的男朋友是在南方大城市开的士的。那时候,开出租车是高收入阶层,是令人羡慕的职业。如今,恐怕再也没有人拿开出租车炫耀了吧。我调查过开出租车的。我问他们,如果我付100元的车费,有多少可以变成他们的直接收入?他们说,大约50%给公司,25%是油钱,剩下的25%还要扣除一些车辆维修费,自己大概可以拿到20%。他们一般也就是每月3000元左右的收入,很累很辛苦,跟打一份工一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底今年初出现了好几起的士司机罢运的事件。
“钓鱼式执法”的动力有二个:一是这伙“执法”的人直接从中受益,属于寻租;二是保护他们从营运人那里获得的租金,属于护租。一切都是钱闹的,个人利益、小圈子利益驱使,不仅没有明显的社会效,甚至还对社会造成了危害。
近年来,财政收入迅速增长,已经超过了GDP的20%,加上各种预算外收入,政府的收入占到或超过了GDP的40%,而广大工人农民的收入约各占GDP的10%,国富民穷,官富民穷。这种收入的畸形分配,正是内需不振、产能过剩、经济危机的根源。党的17大提出要提高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但已经过去了好几年,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在继续恶化。政府不缺钱,政府应当让利于民——减少甚至取消营运车辆收费(租金),就是一个不错的让利渠道。租金下降了,“黑车”对正常营运车辆的威胁也就没那么大了,愿意营运,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决定,这样做有很多好处(下面再谈)。
二、“钓鱼式执法”对社会的危害
首先,这种“执法”会冤枉一些好人,是枉法,会激化社会矛盾,无形中在培养一批Y+,是政府在给自己树立敌人。被“钓”的那些人,一肚子怨气,在个人情绪上会形成长期与政府对立。
第二,使得社会道德沦丧,正义消亡,人们之间不再信任,不会有人主动做好事。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目标格格不入。
第三,侵害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
第四,严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治安。对于那些无意营运的司机来说,遭遇“钓鱼式执法”,等同于遭遇拦路抢劫。
鉴于以上诸多理由,建议各地应当尽快取消“钓鱼式执法”,回到法制层面。
三、自由营运的好处
前面说了,降低营运牌照租金以后,凡是有车的人,都可以兼职营运,这样做有很多好处:
首先,大家都搞营运,是一种低碳经济。很多私家车在路上有空座位,如果允许载客,就可以减少公交的压力,减少对专职出租车的需求,减少碳排放,是有利于环保的。
其次,弥补城市出租车运力不足的问题。人们经常抱怨,一到下班时间、或者下雨天,就打不到出租车。如果有私家车加入到出租行列,将会方便大家出行。
第三、可以提高家庭收入。买了私家车,要支付油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等,开支不少。如果能够顺便捎个脚,赚点小钱,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这对于扩大内需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政府付出的并不多,可市民的幸福感会很高。拔一毛有利于天下的事,政府应当赶快去做。
四、降低租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事实上,城管打击走鬼,其目的和动力与“钓鱼式执法”是相同的,也是为了寻租与护租。大家都上街去卖东西,那些缴了高额摊位租金的人的生意就会受到影响,就有意见,进而会影响到摊位租金的收缴。近年来,一大批中小企业倒闭、一大批小资产阶级破产,其核心原因就是因为租金太高,他们的营业毛利润,如果交了租金,已经所剩无几,发完员工工资,就没有了,于是就选择关闭、或歇业,如果是自雇一族,也就挣个工资而已,勉强维持着。因此,我认为,要提振内需,发展中小企业,要花大力气从降低租金上着手。
广州求心经济研究所 党爱民 2009-10-26
一、“钓鱼式执法”的实质是权力寻租、护租
实行“钓鱼式执法”,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打击黑车,而事实上,以自由交易的原则来看,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黑车。以自己拥有的财产,为他人服务,双方自愿交易,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本就不存在黑车的问题。
据我所知,打击“黑车”的理由是为了维护那些缴了巨额营运管理费的车主的利益。事实上,如果真要保护这些人的利益,就应当减少或者免除对他们的残酷压榨,而不是打击“黑车”。
记得90年代初期,内地的女孩子经常向旁人炫耀说她的男朋友是在南方大城市开的士的。那时候,开出租车是高收入阶层,是令人羡慕的职业。如今,恐怕再也没有人拿开出租车炫耀了吧。我调查过开出租车的。我问他们,如果我付100元的车费,有多少可以变成他们的直接收入?他们说,大约50%给公司,25%是油钱,剩下的25%还要扣除一些车辆维修费,自己大概可以拿到20%。他们一般也就是每月3000元左右的收入,很累很辛苦,跟打一份工一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底今年初出现了好几起的士司机罢运的事件。
“钓鱼式执法”的动力有二个:一是这伙“执法”的人直接从中受益,属于寻租;二是保护他们从营运人那里获得的租金,属于护租。一切都是钱闹的,个人利益、小圈子利益驱使,不仅没有明显的社会效,甚至还对社会造成了危害。
近年来,财政收入迅速增长,已经超过了GDP的20%,加上各种预算外收入,政府的收入占到或超过了GDP的40%,而广大工人农民的收入约各占GDP的10%,国富民穷,官富民穷。这种收入的畸形分配,正是内需不振、产能过剩、经济危机的根源。党的17大提出要提高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但已经过去了好几年,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在继续恶化。政府不缺钱,政府应当让利于民——减少甚至取消营运车辆收费(租金),就是一个不错的让利渠道。租金下降了,“黑车”对正常营运车辆的威胁也就没那么大了,愿意营运,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决定,这样做有很多好处(下面再谈)。
二、“钓鱼式执法”对社会的危害
首先,这种“执法”会冤枉一些好人,是枉法,会激化社会矛盾,无形中在培养一批Y+,是政府在给自己树立敌人。被“钓”的那些人,一肚子怨气,在个人情绪上会形成长期与政府对立。
第二,使得社会道德沦丧,正义消亡,人们之间不再信任,不会有人主动做好事。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目标格格不入。
第三,侵害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
第四,严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治安。对于那些无意营运的司机来说,遭遇“钓鱼式执法”,等同于遭遇拦路抢劫。
鉴于以上诸多理由,建议各地应当尽快取消“钓鱼式执法”,回到法制层面。
三、自由营运的好处
前面说了,降低营运牌照租金以后,凡是有车的人,都可以兼职营运,这样做有很多好处:
首先,大家都搞营运,是一种低碳经济。很多私家车在路上有空座位,如果允许载客,就可以减少公交的压力,减少对专职出租车的需求,减少碳排放,是有利于环保的。
其次,弥补城市出租车运力不足的问题。人们经常抱怨,一到下班时间、或者下雨天,就打不到出租车。如果有私家车加入到出租行列,将会方便大家出行。
第三、可以提高家庭收入。买了私家车,要支付油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等,开支不少。如果能够顺便捎个脚,赚点小钱,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这对于扩大内需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政府付出的并不多,可市民的幸福感会很高。拔一毛有利于天下的事,政府应当赶快去做。
四、降低租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事实上,城管打击走鬼,其目的和动力与“钓鱼式执法”是相同的,也是为了寻租与护租。大家都上街去卖东西,那些缴了高额摊位租金的人的生意就会受到影响,就有意见,进而会影响到摊位租金的收缴。近年来,一大批中小企业倒闭、一大批小资产阶级破产,其核心原因就是因为租金太高,他们的营业毛利润,如果交了租金,已经所剩无几,发完员工工资,就没有了,于是就选择关闭、或歇业,如果是自雇一族,也就挣个工资而已,勉强维持着。因此,我认为,要提振内需,发展中小企业,要花大力气从降低租金上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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