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干部的选任何日让自己的人民当家作主

火烧 2009-10-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文章探讨干部选拔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分析当前民主实践中的问题,强调巴黎公社民主设计的重要性,指出需通过选举、撤换、罢免机制实现真正民主。

   

干部的选任何日让自己的人民当家作主  

——关于中国民主现状的几点再思考  

在谈及民主问题的时候,我们的共产党人有一点资本主义无法企及的政治承诺。卢梭、洛克之流的资产阶级政治学者出于反封建的需要,虽然早就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但远远不如我们公开承诺要让自己的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更富有历史的深度。在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向西方炫耀我们的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的时候,我们的人民群众在实际享用这种权利的范围和程度究竟又如何呢?如果能够摒弃各种意识形态的偏见,我们的确都应该承认自己的民主理想虽然具有理论层面的优越性,但一回到实践领域就无法和人家西方相比了。这里的一个突出例证就是普选制在西方的实行以及人民的民主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控制。  

无论是西方的“主权在民”思想,还是我们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其目的都是为了论证权力来源和授予的人民性,都是为了让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民主对政府权力运作的更好控制。争取人民群众的普选权正因为如此成为了西欧社会民主党人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在其推动下,人民群众在政府官员选拔任用上的当家作主权利得到了部分实现。这里的基本证据就是西方国家的政府官员大都是通过民众的选举产生的。西欧的社会民主党人虽然还远没有把无产阶级的真正的普选制——“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和框架设计完全地和平长入到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实践之中,但其已争取到的政府官员的普选权却也部分地实现了自己的“当家作主”的权利。至少他们对政府官员的选任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基本事实。至少比我们的人民在干部的选任上基本发挥不出什么影响要强得多。  

造成这一历史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呢?其根源就是在西方已把自己的民主政治实践推向政府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历史阶段的时候,我们却把封建中央集权和自上而下的委任制古为今用起来。这种干部的委任制把“主权在民”的思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统统送进了历史博物馆,把人民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当家作主”权利剥离得几乎一丁儿都没有了。这是对巴黎公社首创的无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严重背离。  

只要一日不把干部的选拔任用权力按照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移交给自己的人民,人民就一日无法享用这种天赋的当家作主权利。干部的近亲繁殖、跑官要官的猖獗,就一日无法根除。  

在我们抱怨不可能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著中找到反腐倡廉现成办法的时候,岂不知他们在如何确保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上,以及如何防范社会的公仆蜕变为社会的主人的问题上,早就为我们设计好了一整套的方案来。这就是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选举、撤换、罢免三位一体的民主公式”。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都对此笃信不疑。只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一直都未能以此为指针而建设,从而让人民群众的这种当家作主权利至今还只能停留在口头上说说而已。在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享用上,我们的确还不如西欧的资本主义更接近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生活在自以为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里,反倒不如生活在资本主义里享用更多的当家作主权利,这难道不是对我们自我标榜的莫大嘲弄吗?  

在我们痛斥干部近亲繁殖、跑官要官猖獗而屡禁不止的时候,在我们哀叹自己的事业骨干大批大批地腐败的时候,我们为何不向马、列、毛的原著中寻找整治的方法呢?我们为何不敢向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回归呢?要知道,“选举、撤换、罢免三位一体”的民主公式,正是我们防止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确保人民群众享用当家作主权利的最佳制度设计。  

或许企望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朝向这种巴黎公社的框架设计发展,有点太激进些,好像我们一时半时还无法做好这样的准备。如果真的采取这种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这很可能要受到极大的内部阻力。这种阻力事实上就来自我们的干部队伍本身这个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因为这些已脱离群众,并严重腐败的人民公仆们很清楚的是,一旦实行这种民主方案,轻则丢掉自己的官位,重则都有失去整个政权的极大可能。特别是在无官不贪的地方就更是如此。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真把马克思、列宁推崇的这种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选举、撤换、罢免三位一体”的民主公式付诸到实践中去,我们这里的干部腐败不管有多少,也不管有严重都能一次性地得到彻底的根治。然而,这样做的政治风险也是极大的,极可能丧失自己的执政地位。正是这种讳疾忌医的心理,使我们的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不敢沿着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走下去。这样,人民群众享用当家作主的权利也就越发遥遥无期起来。  

尽管我们的党也再三承诺要在自己干部的选任上扩大民主,走群众路线,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更早让自己的人民享用当家作主权利,然而却丝毫没有向这种巴黎公社民主设计回归的迹象,又怎能让自己的人民相信呢!  

与其苦心积虑地依靠自己的党及其组织选任人民的公仆、事业的骨干,还不如让人民群众自己去选任。一个党及其自己组织的眼光怎能比群众的眼睛更亮。如果只相信自己的组织而不相信自己的人民群众,这绝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应有立场,也是与自己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的。无论是马克思、列宁还是毛泽东,在其民主观里都是把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摆到第一位的。如果只相信自己的党而不相信自己的群众,为何马克思、列宁在巴黎公社的民主运作中还要公开主张“一切国家的公职人员都要经过人民的选举产生,”为何毛泽东好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观点提出来呢?  

应该承认,在干部的选任上,广大群众的眼睛往往要比一个党的眼力看得更广更清更准,更有根基性。如果我们笃信不疑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又何不把巴黎公社的民主设计尽快付诸到自己的民主政治实践中来呢!这样做既能很好地整治我们这里干部的近亲繁殖和他们的大面积腐败,同时还能兑现自己的承诺让自己的人民更多的当家作主起来,这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2000年9月5日 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