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益先卖官让谁当“花瓶”?
周益先在主政叶集期间卖官敛财,导致人事部门沦为花瓶。文章揭露其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分析权力集中与监督缺失导致腐败现象。
周益先卖官让谁当“花瓶”?
据人民网10月10日报道,原六安政协副主席周益先在担任六安市叶集镇党委书记和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少缴土地出让金、解决干部身份、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85.74万元、美元3000元、港币5000元,另有69.24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8年11月17日,霍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六安市第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年12月2日,周益先被决定逮捕。今年1月9日,周益先被免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职务。9月17日,池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六安市原政协副主席周益先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陋博注意到,周益先卖官,并不是在六安政协副主席的岗位上,而是在主政叶集期间。1994年至2005年,周益先担任六安市叶集镇党委书记和叶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在这期间,他集人、财、物、权于一身,大权独揽,大小通吃,不放过任何可以捞钱的机会,别人求他调动工作,下属求他帮忙换个位置,他是来者不拒,有求必应,只要给钱,必定心想事成。
在叶集,在叶集,买官卖官,蔚然成风,其风源就是周益先。由于周益先是当地的土皇帝。他没有“钦此”的事,是不可能办成的。无论是官员提拔,还是工厂进人,都必须按照周益先的“旨意”办事。在这种极不正常的官场生态环境下,叶集的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只是一个摆设,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花瓶而已。
那么,是什么使叶集的人事、组织部门成为周衣先眼中的花瓶呢?我以为,不外乎权力过分集中与权力缺乏有效监督这两大主因。
从权力分配来看,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主集中制”实际上已经异化为“一把手”的高度集权;而所谓的“民主”,实际上只是“一把手”高度集权的陪衬。在官场上,大凡“一把手”提出来的建议,几乎没人敢出头表示反对,因为,反对的成本太高,损人不利己。按照美国学者乔万尼·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一书中的观点,上述所谓“民主集中制”的背后有猫腻。他说:“委员会一般最终都能达到全体一致的同意,因为这个团体的每一个成员都预期他在一个问题上的让步,会在其他问题上得到回报。”在这里,他用“回报”二字,揭示了这种被异化的“民主集中制”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于,委员会成员之间存在着一种心照不宣的“相互延期补偿”关系。久而久之,将习非成是,并在官僚系统中形成一种“路径依赖”,或非正式的“制度惯性”;加上国人在几千年的封建时代形成的“权威性人格”的推波助澜,每个官僚组织的“一把手”很容易形成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政出一人”的“家天下”局面。
再从权力约束来看,虽然表面上好象有很多、很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然而在实质上,这些约束和监督机制,在周益先的眼中,根本就不当一回事,还不如一个玩偶。因为过分集中的权力使监督和约束显得那么的疲软无力,不堪一击。这不仅大大地降低了贪官的违法成本,增强了贪官的违法动机,甚至将使贪官在贪欲的支配下,变得肆无忌惮,目空一切,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周益先就是一个典型的样本。他可以操纵叶集的各种政治资源,使其卖官得心应手,屡屡成功。
周益先卖官,从表面上看,是叶集人事、组织部门的无能和羞辱,而实际上,是官场权力分配、约束和监督机制的无能和羞辱!虽然他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如果这样的机制还不能从根本上加以完善,类似周益先这样的“卖官书记”照样会前腐后继。
难道不是吗?比如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马德受贿卖官案被称为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他是于2002年4月被查处的;福建周宁县“三光县委书记”林龙飞任县委书记7年,先后调整提拔干部1000多人,受贿敛财230多万元,他是2004年2月被查处的;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在任县委书记短短的8个月期间,就卖出28顶官帽,非法收受贿赂780多万元人民币,他是2004年5月被查处的;原株洲县委书记龙国华乘高升调离之际,突击卖官,突击受贿,他是2008年10月被查处的。
……
象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简直不胜枚举!
面对时下积弊深重的腐败阴影,只有大胆开窗破墙,引入用人机制走向民主、公开的阳光,才能“釜底抽薪”,让跑官者、买官者、卖官者绝了最后的念想。
可喜的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中央将着力于对买官卖官者的釜底抽薪。我们有理由相信,古人“上卖官爵,十年而亡”的预言在中央的釜底抽薪下不会实现,时下买官卖官之痼疾也将随着我国健康的政治民主进程而逐渐得以治愈。
我对此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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