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漩村选举的事儿不是小事儿
2007年6月30日,辽阳市辽阳县小屯镇小漩村进行的村委主任选举中,村民董长民当选为村委主任。竞选在原村支书崔喜春与董长民之间展开。选举本身的过程是复杂曲折的,曾经一度出现双方支持者激烈对峙局面。选举结束后,小漩村也一直不平静。落选一方在积极上访。2008年4月4日,小屯镇政府突然宣布(口头):根据辽阳市政府红头文件,小漩村2007年6月30日举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无效。当了10个月村主任的董长民“当选无效”(详情链接: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09-05/11/content_17390.htm,http://blog.sina.com.cn/u/1610020110)。
此前,我并不知道这件事。一位网友短信至我在人民网上的站内信箱,希望能给予支持。根据该网友提供的链接地址,找到相关消息并阅读后,我感觉,宣布撤销董长民的村委主任职务的决定过于草率了。
小漩村村民在选举中明显分成了两派,两位竞选人所获选票数量相近,唱票结束,双方均未过半数,董长民350票,崔喜春315票,没有出现一边倒的情形,而且双方几乎发生冲突。市政府与县、镇政府之间在此问题上也存在争议,各说各理。究竟谁对谁错,我难以得出结论。但在未较全面摸清选民心态,查清问题,并做通选民思想工作之前,宣布撤销选举结果,问题能解决吗?撤销之后该怎么办?选举之时,双方已经接近发生冲突的临界点,撤销选举结果能够平息双方的矛盾吗?下次选举如何进行?单单撤销选举结果就能让小漩村人团结一致,从此过上幸福生活吗?撤销决定是不是欠考虑?是不是草率?维持稳定的前提是,事情在搞清楚之前,暂时维持现状,否则可能越搞越乱,因为你还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搞。
需要说明一下,我并无坚决支持董长民一派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之所以发这个帖子,除了想对信任我的网友一个交代之外,主要是感觉小漩村的问题,在中国农村正在进行的村委主任选举中,很具有代表性。
据我个人了解,目前村委主任选举中,没有重大利益纠纷的,一般也选举中也不会出现严重的冲突。我们村是个穷村,除了土地,几乎没有公共财产,没有什么大的利益纠纷,虽然在选举中,大家族占尽了便宜,但绝对不会发生激烈冲突之情形,选举结果出来后,也没有人上访,然而这并表明我们村的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结果公正,根子上的原因仍在于没有大的利益冲突。村委主任当选后,既没有什么特权可享,也不会有多大的法外利益可以获取。而有重大利益纠纷的时候,选举中就容易出现问题。尤其是城边的农村,可以卖地,村委主任的权利是非常大的。小农村,大社会,别看一个小村人数不算多,面积不算大,但矛盾却异常复杂。在理解与处理农村选举中存在的矛盾时,不仅部分领导干部,而且不少网友,也存在简单化的倾向。这些理解与处理都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从小漩村的纠纷我们可以看到,矛盾并非在多数人与少数人之间展开,而是在多数人与多数人之间进行。双方或多方站队时,并不是以阶级或阶层划线,而往往是以家族划线。民主选举是在西方个人主义传统下产生的一种制度,其家族传统的影响远不如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这样深远。公民个人的独立性,是决定选举结果是否真正公正的必要条件。中国农村的村民,一般家族归属感都很强,没有利益考虑时,他们会倾向于支持自己的家族,有利益考虑,但非特别重大的利益考虑时,他们也会倾向于支持自己的家族。近年来,农村兴起的续家谱、修祠堂等活动,加重了村民的这一心理倾向。选举结果,表面上看是村民个人意志的表达,但实质上是家族意志的表达。民主选举制度移植过来之后,我们并未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的关注与研究、分析,所以出现问题与矛盾,属水到渠成。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村民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利益可以追求,且村民也已经意识到,在追求个人、家庭利益的过程中,仅依靠个人力量是不够的,需要有组织,需要抱团,组织、抱团的最简单、最直接的形式无非就是家族。因追求利益而形成的家族组织,形成以后自然会积极谋求利益,当一个村有两个以上的家族时,就会发生家族利益冲突,这必然在村委主任选举中体现出来。个人矛盾、小集团矛盾一旦以民族矛盾的形式呈现,解决起来就会非常麻烦,而以家族矛盾的形式呈现,解决起来同样麻烦,当然受人数限制,家族矛盾比民族矛盾解决起来要容易得多,但对农村选举存在的这样具有共性的问题,却必须引起重视,否则也会引出大麻烦。
家族主义尽管不符合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是一种落后的东西,但短时间内消除是不可能,通过法律手段可以限制,却无法取缔。在农村选举中限制家族主义的消极影响,一方面需要法律对小家族村民利益的严格保护,把村民通过家族形式谋取利益的可能性限制到最小,直到变为彻底不可能;另一方面需要基层干部深入群众,全面了解矛盾村存在的矛盾的原因、性质、涉及人数、激化程度,公正、全面地解决矛盾,而不可想当然地将其简单化,发文了事。家族矛盾虽然复杂,但公平心、公正心在群众心目中还是很有地位的。只要有关部门秉持公平、公正的良心,对有误解的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就不会演变出什么大问题。有时,仅仅做到使群众心服口不服,也能解决很多问题。人心有倾向于公平公正的特征。超出公平公正获取利益的人,心里是不安的,而超出公平公正利益受损的人,也不过是仅要求公平公正而已。这是解决农村选举中存在矛盾的根据。如果本应处于中间公正裁判地位的有关部门,为了获取自身利益,而暗中加入到一方参加利益博弈的话,那么肯定会激化矛盾。
像小漩村这样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当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重视,当然不仅是重视小漩村问题的解决,而是针对此类问题,拿出一个可以普遍实施的有效方案,并坚决实施之。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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