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行音乐看国人素质
我对国内音乐没什么兴趣,尤其是近几年,根本不听了。为什么?没东西可听啊!只说现代音乐吧,听 B.B.King、Eric Clapton、Gary Moore、Pink Floyd、The Police、Frank Duval、U2 等等等等,你会惊叹于演奏技艺的精湛、编曲艺术的高超、配器思路的绝妙……听国内的呢?到底听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拜访别人的 BLOG ,发现很多“80后”和“90后”都不约而同地在主页的“音乐盒”里收藏了一首《思念是一种病》!演唱者(实在懒得提这个无聊的名字):张震岳。我也试听了一下,结果是目瞪口呆!这无聊鬼在干啥呢?把一首原本很有“感觉”的、不多见的国人佳作搞成了“叮铃哐当”的“自动节拍器”产品(我不认为依靠“自动节拍器”伴奏的东西是音乐)!《思念是一种病》是齐秦最出色的作品了,而且制作和演绎相当到位,给人一种明快、健康而且——“奔腾”的美感,可是那个无聊鬼张 X X ,以及比他更无聊的(如果算得上的话)制作人,不但动用了“自动节拍器”,而且还“说唱”了一大段!这——简直就是对艺术的亵渎。不,我说错了,是制造垃圾,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何为艺术、何为音乐,所以连亵渎的资格都没有。
说说“节拍器”。
对这个东西最简单的理解就是电子琴的“自动伴奏”,很多人都见识过的,那是生产厂商在产品中预置的程序,为了帮助实在无法依靠自己双手演奏的人获得乐趣,说白了——逗你玩儿呢。谁见过钢琴预置“自动伴奏”?谁又见过哪个钢琴演奏家需要“自动伴奏”来助兴?而如今可以提供“逗你玩儿”程序的东西太多了,不光是电子琴,还有合成器和“电脑软音源”,“电脑自动编曲软件”等等。诸位,用这样的东西搞编曲和伴奏能算艺术吗?能算音乐吗?诸位,没发现为什么现在的音乐(尤其是中国和韩国)——只听伴奏几乎都是一个味儿吗?音乐是什么?难道不是作曲、作词、编曲、配器、演奏、演唱的集合体吗?如果某人自称所谓“音乐人”,结果作曲、编曲、配器、演奏这四项最重要的工序都“自动”了,他还干什么?演唱?现在的电脑音乐制作手段有多高啊,可以通过均衡、混响、剪辑、变调等等手段让一个只会哼哼的笨蛋也“唱”一把!我不反对用现代科技搞音乐,我自己就玩儿 MIDI ,但是我认为,电脑在现代音乐里唯一的作用是:如实反映你的创作。比如:你可以用 Steinberg Nuendo 或 Cakewalk Sonar 编辑平台挂载软音源来演奏你写好的钢琴谱、吉他谱、贝司谱、鼓谱,这样的东西是你的东西,无论咋说都是创作。可你拿所谓“自动编曲”软件(比如“水果”)内置的旋律小段和各类节奏拼凑一番、组合一下,然后对着话筒把你编的、恐怕连旋律谱都不会记录的“歌”唱唱,再凭感觉“修理”一下——这算你的作品?这叫创作?至于说到“古典音乐”,我觉得根本就和电脑无关,其灵魂就在于大乐团或演奏家的现场演绎,某些人以为把《蓝色多瑙河》的主旋律用某种乐器一演奏,然后用电脑拼凑个“伴奏织体”就是古典音乐——真无知到可怕了!
“节拍器”类的所谓“音乐”,最早诞生于美国东海岸,可以说是商业产物,恐怕没有几个美国人认为那是艺术,所以在西方,追捧这类商品的人一直不太多,真正让这种商品泛滥的是韩国人,这个没素质透顶的民族鬼知道咋就迷恋上这东西了,大概韩国人在音乐领域太烂了,根本创作不出像样的东西来,所以“节拍器”对他们而言就绝对是好东西,再找几个人不人、妖不妖的无知女流脱一脱,扭一扭,应和了潜藏在民族劣根性中的下流意识,于是势不可挡了。只有这样解释才合理。怎么,追逐“韩流”的呆男傻女不服?给我举个例子,韩国历史上到底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艺术?或就只说说值得一提的音乐,有吗?
遗憾的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是比韩国人更可悲的“节拍器”追捧者,在美国和欧洲从来登不上大雅之堂的“节拍器”被韩国人当宝,而我们竟然要追逐“时尚”,去模仿和“借鉴”这种弱智行为。让我说什么呢?毕竟我们有京剧、有秦腔、有越剧、有民歌啊?一个拥有《春江花月夜》、《梁山伯与祝英台》、《高山流水》的民族,一个生养了崔健、齐秦、李双江、盛中国的民族,竟然跟着模仿“节拍器”的小丑去模仿“节拍器”?!
我一直认为,一个民族的素质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文化品位,而艺术鉴赏力又是其中最重要的。我觉得提高国民素质的根本,不在于喊几句口号、划几条规范、搞几次所谓“素质教育”,而是在于日常文化生活中为他们营造健康而高雅的文化氛围,让人们能够在生活中平平静静、触手可及地接触到艺术,于是艺术鉴赏力在不知不觉的成长经历中水到渠成,这样的人怎会素质不高?毕竟从小在莫扎特、巴赫、李斯特、施特劳斯音乐声中长大的孩子,跟从小追着刘德华、张学友、周杰伦之流长大的孩子——绝对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我并不排斥现代音乐,甚至流行音乐,我的观点是:无论是什么,一旦要称为“音乐”就必须要有艺术性,何为艺术性?灵魂,作品的灵魂就是艺术性,没有灵魂的东西是下流。这几年,有不少人打着“民族音乐复兴”的幌子大肆制造下流,比如:用电声乐队给二胡伴奏,演奏港台流行歌曲;用节拍器给民歌甚至京剧和黄梅戏伴奏……美其名曰:古典新奏!这不是民族音乐复兴,而是跟文化没有任何关系的痞子运动!这样搞的人到底知道不知道:中国陕北民歌的韵味何在?中国京剧的灵魂何在?黄梅戏的精神实质又何在?
北欧人,尤其是日耳曼人,几乎是世界公认的高素质人群,总说他们文明程度高,为什么?我不想探讨太多方面的原因,只说一点,请真正关心民族素质的朋友思考: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军的装甲部队就经常在理查德 · 瓦格纳的音乐声中前进,而许多德军普通士兵能够娴熟演奏钢琴。为什么二战中的日军烧、杀、奸、偷、抢,无所不为,而德军——除了杀以外,几乎不做任何下三烂勾当?曾经有人说:日耳曼人是永远打不倒的——我信。
鲁迅是我最反感的人之一,他的偏狭让人叹为观止,但他有一句话我赞成(不管他自己是否做得到):文艺为人生,文艺为社会。所有跟文艺有关的人都仔细想想这句话,如果你要搞文艺创作或表演,不要以为法律给你自由或政府给你权力就够了,你得为自己考虑一下,因为最高的素质就是:不要给社会制造垃圾,不要用下流影响他人,你的创作或表演宁可乏味不可下流。这跟法律和权力没有——他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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