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腐败”是贪官裸奔的常态?
“温和腐败”是贪官裸奔的常态?
这段日子以来,由云南省麻栗坡原县委书记赵仕永独创的“温和腐败”一词,大量出现在纸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可以这样说,“温和腐败”这个概念的提出,如果没有在官场上浸淫良久,如果没有个人的深切体验,是弄不出如此发明的。赵仕永应该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
和其他发明专利一样,该发明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1. 新颖性
以前,我们在贪官的“魔鬼词典”中,查不到任何有关“温和腐败”的踪影,即使类似于赵仕永的“温和腐败”,大有人在,如善解人意的“收钱是为了使送钱人踏实”(方伟刚)、自定额度的“每次最多收10万元人民币,数额太大睡不着觉”(王斌)、欲语还羞的“我脸皮薄,人家硬送,我不好意思推辞”(李昌波)、体恤下级的“收钱是为了上下级之间搞好关系”(吴洪明)、得好卖乖的“有很多女人喜欢自己,我也没办法”(刘松涛)等,但真正系统地创设“温和腐败”概念的,赵仕永当属中国官场第一人。赵仕永对于官场腐败学的贡献,具有奠基性的作用。
2.创造性
同现有的腐败相比,虽然没有本质上的任何差异,但对于推动官场腐败的升级,却具有不可轻视的作用。众所周知,“暴力腐败”容易引起公愤,“温和腐败”由于披着一件温情而华丽的马甲,容易蛊惑人心。赵仕永说自己是“温和腐败”,实则是为寻求“温和判决”埋下了伏笔。之前,我们看到了“五毒五书”张二江“借书还魂”,也看到了众多贪官贪贿上亿都能不死,难道不是“温和判决”的最好佐证吗?那么,“温和腐败”创设者是否因此获个轻判,尚未可知。如果真被“温和判决”,对于腐败后继者而言,会有什么样的启迪和效果呢?可以这样说,“温和腐败”为“温和判决”提供了理论依据,这就是“温和腐败”最大的创造性贡献!
3.实用性
该发明在官场腐败领域中具有最大的可复制性和再现性,而且能够产生更高的腐败效益。赵仕永发明的“温和腐败”,如果没有对官场“潜规则”的熟稔于心,如果没有对官场腐败学的得心应手,是绝对提不出“温和腐败“概念的,也绝对不敢身体力行的;而且还不仅限于此,其灵活运用县委书记的“协调决策权”、“过问指示权”,既为地方谋利,为行贿者做好事,又为自已捞钱,这一举三得的“好”事,比起他所称的“暴力腐败”来,确实有一定的迷惑人心之处;如果粉饰得更好,可能还会赢得局部的口碑效应。果能如此的话,它会成为一个地方官屹立不倒的靠山,反过来又鼓励了赵仕永之流所谓“温和腐败”的底气。这种情况,在自主权相对较大而监督较为空白的县一级权力体系中,其山高皇帝远的“土皇帝”心态,成为我的地盘我作主任我行之肆无忌惮的必然。其中的“实用性”,当然会让更多的官员乐此而不疲!
赵仕永创设的“温和腐败”概念,虽然只是一个闹剧,但对于我国的惩腐格局,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赵氏为何心安理得地践行温和腐败?“别人能贪我为何不能贪”的心理在支配着他。报道中披露了这样一个细节——当记者问及为什么购买个人用品也要开发票报销时,赵仕永很干脆地说:“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这也正常呀!” 赵仕永的一句话,时下官场一个最可怕的现实,一个人人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潜规则,终于被赵仕永证实了!现在的腐败都已经成为正常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不腐败就是不正常?
“温和腐败”如果确实是一种正在潜滋暗长并四处弥布的潜规则,如果认同“温和腐败”是一种常态,并将“温和腐败”“发扬光大”,则无疑说明了一点,那就是权力的底线伦理在不断下移、不断沦陷,从绝不能贪到贪一点没关系再到“温和腐败”就可以心安理得,必然造就更多的贪官在“温和腐败”中裸奔!这其中所释放的信号难道还不可怕?所反馈的信息还不令人寒颤?!
虽然发明赵氏腐败学的赵仕永,并没有因其发明并践行腐败学而仕途永远,但仍然需要追问的是,究竟还有多少类似于赵仕永的贪官在裸奔?这一点最令人担忧。如果不铲除孳生“温和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温和腐败”就会象烧不尽的野草一样,就会象割不完的韭菜一样,就会象不断扩散的癌细胞一样!
“温和腐败”告诉人们,对于这形形色色的腐败病灶,已不可能再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个案解读来验证临床药方了。它需要以毛泽东的廉政文化来一场官场操守的大扫盲,以财产公示制度来一场官员潜规则暗操作巨额敛财的大曝光,以严刑峻法来一场官员去莠存良的大洗牌。改变人治文化,确立规则意识,建立现代惩腐制度,对温和也好、暴力也罢的各色腐败均毫不手软,以拯救腐败日趋泛滥与道德渐欲崩溃的中国,是摆在人们眼前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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