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独立
----公有制经济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设想
人民代表大会下设计划委员会,司法委员会。
人民政府设立社会财务服务局,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社会财务服务总署。社会财务服务局的规章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会计核算的原则和具体规章制度也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社会财务服务局的人选和人选标准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有任免权,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建议权。社会财务服务局的人选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它执行的统一工作标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实行不受地方干扰的业务垂直领导。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规定和发放。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社会财务服务局的工作由计划委员会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只负责对社会财务服务局的行政管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规定,一切需要会计核算的单位,不论私有公有,性质功能,一律必须由政府的财务服务局派出会计。单位只能任用自己直接管理的资金运作人员,就像现在的财务总监。但是财务总监一样与会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按法律规定自主决定运用自己的收入,安排支出,国家不得越过法律干涉。会计按国家法律规定做账,如实反映单位的收入支出状况,并对如实反映承担法律责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下属的计划委员会和司法委员会有权调阅任何单位的财务账目。
在这样的财务独立制度下,一切贪污,一切偷税漏税,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的公款消费,乱收乱支乱挪用,小金库,账外资金流通,都将无所遁形。一切为本单位小团体谋私利的行为,一切虚报统计数字的行为,都瞒不过全国人民的眼睛。审计这个行当就可以退休了,社会管理的总成本大大下降了。会计是人民政府的雇员,也就是全体人民的雇员,不受任何单位包括任何政府部门的任何制约,只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统一法律。
这样的制度设计,在现在,可能有助于从根本上堵死腐败的小路大路。在将来,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情况下,有助于全体人民了解各行各业的收支水平和具体状况,有助于平衡分配不公,落实按劳分配,有助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在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会计,更是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官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敢也无法掩饰以权谋私的有力工具。
西方资产阶级在与封建贵族的几百年斗争中,找到了反对封建特权,防止封建复辟的武器----司法独立。
东方无产阶级是不是应当从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复辟的阶级斗争历史经验中有所总结?财务独立是不是无产阶级保证劳动人民的政权不改变颜色的一个有力武器?
( 2009-3-17)
后记:财务独立的前提当然是劳动人民掌握国家权力,自己当家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