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邓玉娇到乌有再到朝鲜
已失去自由身月余的邓玉娇终又有了自由身,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16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
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我不知道我究竟起了作用没有,哪怕一点点;就这一点点,是正的呢还是反的?我只知道我是真心关心邓玉娇,关心像她这样弱势的群体,其实我亦其中的一员。这么说我是为自己了?又给“性恶论”者以口实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啊!而事实恰恰相反,己不为人,天诛地灭;主观为别人,客观为自己。唇亡齿寒是也!
一次我得到了一位我所敬重的有名的学者失望的回答,我向他请教关于对邓玉娇事件的看法。过了一天,他给我留言道:“为什么媒体上每有什么事件,你就希望我发言呢?这是一种看客心理,一定要克服!你问问自己,你真的关心那个女孩的死活吗?如果是真的关心,就不应该这样做。”我如坠五里雾里,至今仍不解其意。
众所周知,网民在邓玉娇案中的作用重大。电脑的“孤岛”汇成了网络的“汪洋大海”,民意在这里沸腾。近3亿的网民睁开了火眼金睛,从2003年孙志刚事件到近年来“黑砖窑”奴工的解救、刑讯逼供的整治、许霆案的改判、“华南虎照”的鉴定、“三鹿奶粉”的曝光、瓮安事件的调查、“躲猫猫”事件的处理,还有南京的“九五至尊”周久耕的落马……几乎每一次都是舆论通过网络产生全国性影响,进而形成强有力的主流民意的。
当然,即便目前已有近3亿网民,对13亿泱泱大国来说,网络意见只能体现部分人的民意,而不能准确代表全体民意。况且网民的分布仍然是相当不均衡的,城市上网的人显然比农村多,沿海地区的网民比内地多,还有精英所怀疑的网络民意的理性程度问题。但是,理性抑或非理性,并非网络所独有,因为任何对话交流都有自身困境——在面对面的直接对话过程中,也会出现语言暴力甚至肢体冲突等非理性现象。精英不是更知法犯法吗?一个个贪官污吏“理性”地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甚而至于都走到国家的对立面党的对立面了。
在我为邓玉娇喜的同时,我又有悲凉的感觉。邓玉娇何以要走这一遭啊?!
一个字:逼。英雄好汉们上梁山不也是为这一个字吗?
精神时常无所归依的漫游,自从邂逅了乌有,终于停留。这里“有好书,有思想,有朋友,有责任”,慰藉我在黑暗中摸索的心,让我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可她却引起了一些人汉奸走狗的仇恨,恨的是咬牙切齿,必欲除之而后快。曾几何时,叫嚣封杀,天价雇人,气焰张狂至极!但乌有仍有,让我喜;在我为乌有仍有喜的同时,我又有悲凉的感觉。乌有何以要走这一遭啊?!
一个字:逼。世间有公平,有正义,有平等,有自由,乌有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精英汉奸们,只要你们不卖国,走社会主义道路,乌有自己就把自己封了,还用劳你们的大驾吗?
不知怎么的,竟想起了朝鲜。一个小国弱国,如邓玉娇如乌有。乌有有几天不见了邓玉娇,想必得到了善意的含泪劝告;但邓玉娇自由了,乌有站起来了,脊梁更硬。朝鲜也在乌有,个个赤子用血凝成了文字,无声的呐喊惊天地泣鬼神,当政者可听到否?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祖国故,二者皆可抛。30年前,不闻朝鲜求“核”;30年后,但闻六方要求朝鲜去“核”。听得朝鲜“核”爆,我喜;在一面我又有悲凉的感觉,朝鲜何以要走这一遭啊?!
一个字:逼。大哥不管小弟,小弟要自谋生路。国企工人下岗了,捡拾垃圾不被美其名曰“再就业”吗?朝鲜有“核”不正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精神的发扬光大吗?实在是“好得很”!
网上鼓与呼,伸张正和义!滚滚东逝水,汉奸被淘尽。庶民要胜利,布尔什维主义要胜利,布尔什维主义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