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帽犯罪,赠送呢?
卖官犯罪,这事地球人都知道了。但还是有人在叫卖,所以也一直有人在被抓。其实卖官的人也真是糊涂,何必呢?
卖官为啥?为钱。钱有啥用?买东西,买人,无非有此功效而已。其实只要有了权力,东西与人都不用花钱买的。把节目播到官员床上去的女主播收费了没有?只怕没有。送她一套房子,一辆车,还用得着花钱?给哪个老板打个招呼,他TMD还能不看这位大权在握者的面子?只要收了钱,而有关部门又铁定了心想抓你,没有抓不到的事儿。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到今天为止抓出来的贪官中有没有只收礼物而没收现金的?反正我是没发现。也就是说收酒、烟、金项链、金戒指、房子、车子等,都违法、犯罪,但不一定被抓。就算收这些东西的官员,也属于腐败的末流,属于未参悟透腐败的玄机,还没搞明白这里的奥妙就来捞,不抓你抓谁?你不被免职、不被投入监狱,那么让谁被免职?让谁进监狱?
腐败官员里面真正的高手,类似于超过侠客进入剑客阶段的精英,不是收钱收贵重礼物而又提拔官员的,而是暂时什么也不收,只是注意安插培植自己势力,从表面上看又清廉无比的人。用这种方式,不仅避免了因为收钱或贵重礼物而被追究责任,而且实现了自己退休以后权力不退休的目的,将市场经济中的“期权交易”活用到“官场经济”中,实乃此道中之高人也。任职回避制度推行以后,这些高人又发明了“换手捞痒”的对策,即你安排我亲属,我安排你亲属。县长的儿子将来还可以做县长,只是需要换一个县。有世袭之实,却无世袭之名。县长的儿子,自然优秀无比的,这一点儿,县长身边的马屁精是深有体会的。优秀自然要提拔,不能因为人家的爹是县长,就不让人家做县长,是不是?又不违反规定,怎么不行呢?哈哈。
前述现象与买官、卖官是联系不上的。纪检机关也没有办法查处。这是赠送官帽。按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的接受赠与方是没有支付对价义务的。官场的接受赠与官帽的一方,自然也不承担什么法律上的支付对价义务。会不会承担且履行义务,要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就根据接受赠与方的道德水准来决定了。因为他上任之后,赠与方可能就退休了,就无权了,就管不着自己了,就再也不能赠与更大的官帽与自己了。我们中华民族良好美德是知恩必报的,从这方面看,某此接受赠与的官员表现还是不错的。真是“好人”啊!
这种“好人”多了绝对不是好事。可麻烦的是,卖官好办,有法律依据,抓就是了。但赠送官帽就难办的,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好查啊。虽然如此,不查还是不行的。不然一百年后,某长的儿子全都是某长了,并且长此以往循环,有始而无终,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头颅换来的政权,全变成他们少数人的私有财产了。春节年夜饭场景倒是颇为壮观了,围着餐桌一坐,没有处级以下的干部,老子是市长,儿子、女儿、媳妇、女婿等都是局长。这可真要吉尼斯纪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