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一农民遭法院人员围殴获赔偿
“感谢燕赵都市报的监督,让我最终讨回公道。”昨日,盐山县刘红庙村农民刘忠亮感激地说。在燕赵都市报的报道下,备受社会关注的盐山农民刘忠亮遭法院人员围殴一案有了处理结果,盐山法院两名涉案法警被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常务副院长韩某被停职调查,盐山法院向刘忠亮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30000元人民币。
因为与一名法官发生口角,盐山县城关镇刘红庙村农民刘忠亮遭到以副院长谢明举为首的多名法院人员围殴。燕赵都市报对此事曝光后,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各界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希望对知法犯法者严厉惩处,整顿执法部门的工作作风。消息刊发当天,盐山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纪检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同时,沧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办案人员也进驻盐山,展开侦办工作。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认为本报报道基本属实。因涉嫌非法拘禁,一名法警被刑事拘留,一名法警被取保候审。然而,正当办案人员深入调查的时候,却受到一些不正常的干扰,致使办案程序受到阻碍。燕赵都市报对此事报道后,沧州市政法委召开紧急会议,明确表示支持检察机关办案。随后,盐山法院常务副院长韩某被停职调查。据介绍,案发当天晚上,韩某是法院的值班领导,对于围殴事件起主要组织作用,负有直接责任。当地一些群众还认为,直接参与打人的盐山县法院副院长谢明举也应该受到责任追究。
刘忠亮告诉记者,此事曝光后,盐山法院派人到医院探望并赔礼道歉。经过协商,5月20日晚上,刘忠亮拿到了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在内的30000元赔偿。参与此事协商的刘红庙村村委会主任吕茂先告诉记者,在协商过程中,法院方面承认当晚的行动属于非法行为,对于刘忠亮的遭遇和伤害表示歉意。对于燕赵都市报的连续报道,吕茂先表示感谢。
盐山县法院院长尹东升告诉记者,此事发生后,盐山法院展开了治理整顿工作,要求全体人员树立文明执法的意识,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此外,盐山县政法委也针对此事,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了警风警纪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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