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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与王奇臻先生商榷

火烧 2009-04-23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围绕‘半社会主义’概念展开讨论,涉及马克思、毛泽东及冯志来的相关理论,分析其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意义,探讨其与马列毛主义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

就《项观奇是马列毛主义者吗?》一文中关于“半社

会主义”这个概念与王奇臻先生商榷  

   

常成强  

   

4月22日,王奇臻先生在乌有之乡网站上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项观奇是马列毛主义者吗?》与项观奇先生讨论有关社会主义的问题。这种建立在平等的、相互尊重的、以理服人的、革命同志之间讨论在网络和论坛上已经久违了。王奇臻先生的文章,重开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文风,给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动辄上纲上线,扣大帽子,甚至相互攻诘、讥讽、谩骂的网络论坛带进一丝清新的空气。

  

本文无意对王奇臻先生的文章说长道短,品头论足,仅就王奇臻先生关于“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理解和项观奇先生在他的《半社会主义论》的使用提出一点自己的认识,不当之处还需求教于方家。

  

“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里早就存在。从历史上说,最早使用“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是马克思。马克思在1881年2月19日致友人信中就曾经称法国资产阶级激进党领袖克雷孟梭在马赛发表的演说是“半社会主义的演说”。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毛主席、党中央首次使用“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详见一九五四年八月十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如何逐渐社会主义化》及其内容。

  

在毛主席、党中央首次使用“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之后的1962年,浙江省湖岭区农技站有个叫冯志来的27岁的年轻人就写过一篇与后来的盛行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如出一辙”的《半社会主义论》。连标题都与项观奇的文章一字不错。

  

1958年初,冯志来被划为右派,1961年下半年被摘掉右派帽子。

  

冯志来《半社会主义论》主要从国家经济成分构成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角度分析问题,在他的《半社会主义论》中有下面几段话:
  "我们仍旧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如果我们将旧中国既有资本主义性质又有半封建小农性质的经济称作半资本主义经济,那么现在我们也可以说我们目前的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经济。"  

 

"中国不能通过资本主义而后进入社会主义,这是早有人论证过的,但是它也不可能马上进入社会主义。只有通过半社会主义的相当长的发展阶段,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这是由中国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  

……  

“半社会主义”就是部分的社会主义,意为接近社会主义或不完全的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社会主义思潮、派别和运动的影响日益增大,有些人物或团体可能部分地接受社会主义的观点,即被称之为半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也用于说明经济成分的性质。如我国50年代称农业和手工业中的初级合作社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等等。  

   

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对项观奇《半社会主义论》的看法不一致,是正常现象。通过“半文”的发表达到引起讨论,让更多的人士进行我们的国家究竟处于什么社会阶段和社会状态的思考,本来就是项观奇《半社会主义论》的题中之义,在“半文”的附记里项观奇说得非常清楚,在这里无须赘述。不过项观奇在《半社会主义论》的序言以及以后的章节里就自己使用 “半社会主义”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社会主义的前面加了个字,看起来很不舒服。有了这个字,好象和红旗也不相称。的确,既然属于社会主义, 这个, 也是可以不加的。径直叫社会主义也无错误。但是我想, 这个字还是加在题目上好。因为对这个字的承认,我们是付出了沉重的学费的。是以人民群众的牺牲为代价的。是万万不可再忘记的。


    这不是泄气话。这是坚持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 坚持承认历史发展的人们不能抗拒的阶段性。一个 “半” 字,突出了实事求是;“社会主义红旗”,则表明了我们的坚定的信仰和坚强的意志。正是经过这个 “半” 字,我们朝着英特耐雄耐尔的实现,脚踏实地地前进。”

  

六十年来道路曲曲折折,斗争风风雨雨,既有伟大的胜利,这是主要的;也有惨痛的失败,这是刻骨铭心的, 一句话,干社会主义好不容易啊! 

 

    这的确是一个历史的新课题。但是,人类不就是在不断回答历史的新课题的情况下推动历史前进的吗?马列毛不就是这样做的吗?人民群众、英雄豪杰不也是这样做的吗? 不管怎么行呢?不行。毛主席说了,不但要管,还要『搞清楚』,『这个问题不搞清楚, 就会出修正主义。』  

 

    积六十年的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结合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我们现在应该、也能够科学回答我们面对的历史课题了。

  

    其实,问题不是现在才提出的。这个问题本来是三十多年前毛主席提出的。而且, 当时也曾热热闹闹地研究过一阵子,可惜没多久,随着毛主席去世,文革失败,历史发生反复, 这一课题,从马列毛主义者手中,转移到了邓小平诸同志手中。 他们足足回答了三十年, 还是不得其解。

  

    历史要前进, 还是不能不回答这一课题。

    这个题目就是:社会主义论。更准确点说应该是: 东方社会主义论——半社会主义论。  

 

    三十多年前, 毛主席是这样提出问题的。 那是1974年12月26日,他在长沙住了一百一十四天,反复思考经过文革这次实践应该得出怎样的理论成果。最后,在他生日这天, 他把总理叫到长沙谈了一个长夜。两个题目,一个是四届人大人事安排,一个是理论问题。理论问题的谈话,经过整理并经过他本人审阅校定,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向全党、全国人民传达并公布于世。这对毛泽东来说 当然是一件很大、很重要的事情。

  

     1976年, 在批邓当中, 他又继续讲了很多理论意见, 这就是1976年中央4号文件所公布的他的『重要指示』。

     这是毛泽东一生所能攀登的最后的马列毛主义的理论高峰。这是一笔非常伟大、非常宝贵的理论财富。谈社会主义论,谈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离不开这笔理论财富,是我们今天必须继承的理论财富。  

 

     但是,毛主席深知自己老了,力不从心,承认了历史对自己的局限。当时对张春桥同志说,『我写了新民主主义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论,要你们写了。』 在和总理谈话时,他又一次明确说,『叫春桥写文章』。但号称『照过去方针办』的华国锋把春桥同志送进了秦城监狱。此事只能做罢。

  

    毛主席出了题目。他说的『文化大革命论』,用今天发展了观点看就是社会主义论。

  

项观奇在《半社会主义论》又说:

  

“半社会主义这个概念, 上世纪五十年代, 毛主席、党中央都曾经使用过,是用来说明低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的, 其含意是说仍包括了一定私有的不完全的集体合作。 我提出半社会主义社会的概念,不是来源于此,但当我知道毛主席、党中央曾经用过这个概念时,我觉得至少说明这个概念是可以使用的,是具有科学性的。” 

 

项观奇在他的《半社会主义论》里强调: 

 

“半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大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导, 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共产党手里, 虽说采取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多党合作的形式。 

 

但是, 半社会主义社会, 毕竟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 更远离共产主义社会,因此, 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 共产党必不可免地要领导人民群众进行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继续改革。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想对自己的后退政策,从理论上给于解释。用意或者不坏。 但遗憾地是, 这些同志不是坚持马列毛主义, 而是背离马列毛主义, 以为靠『猫论』, 靠社会民主主义理论, 靠西方资产阶级『新理论』、『新说法』,就能说明这一切,结果除了『初级阶段』四个字以外,拿不出任何真正科学的东西。

“半社会主义论”的提出的意义就在这里。 它比现在使用的『初级阶段』的提法,更能说明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不足, 说明无论是政治上、经济上、还是思想文化上,还有另一半的许多非社会主义的东西存在,这就给继续革命、继续改革 提供了理论基石。而『初级阶段』的提法,没有明确的界定,何谓初级,何谓高级,没有科学的说法。这是一个模糊的自己本来也不清楚的说法。所以群众讽刺说, 『初级阶段是个筐, 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  

他们不敢坚持马列毛主义, 怕被别人骂做僵化、守旧、教条、落后。他们以为是创新, 实际是趋旧。 他们不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从社会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分析问题, 以为这些老方法、老理论不管用, 拿新的但是浅薄的资产阶级的分析方法代替了深刻的无产阶级的分析方法, 失足是必然的。 他们离毛主席的认识不是一个差距的问题,而是一个南辕北辙的问题。 不然怎么叫修正主义呢?”

   

不知上述文字是否令王奇臻先生满意。

   

                                        200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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