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太:说“嫁”
宇太:说“嫁”
2009-1-19
在古代,一个女人,无论多美,要是不嫁,就永远是贞女。
古代的贞女是悲哀的,也是非凡的,更是非常了不起的。
她们除了忍受孤独,还必须能抵抗诱惑,否则,她一定当不成贞女。看到那个嫁给当官的女人趾高气扬,她难受了;看到那个嫁给有钱的女人挥金如土,她羡慕了;看到那个嫁给农夫的女人喂猪打狗,她也觉得自愧不如了。如此,她是当不成贞女的,迟早也会嫁出去,饥不择食的时候,或许,只要对方是个带把儿的就行。
现代人就主动多了,嫁不嫁,可以不体现在名义上,只落实在实际中,或不体现在实际中只落实在名义上。即便嫁,也可有多元选择,诸如嫁人不嫁心,嫁身不嫁情,嫁面子不嫁里子,嫁事业不嫁财产,嫁利益不嫁贞操,等等等等。
一个真正的美女,必须自信,不要急于嫁人,也不要害怕别人说自己嫁不出去。因为你的美是明摆着的,只有傻瓜才会认为你嫁不出去。稍有头脑的人,就会断定你不是嫁不出去,而是不随便嫁。
不嫁就不嫁了,也不必后悔,因为男人大多属于流氓恶棍,基本上没有好东西。现代家庭的祸根,大多是男人,为什么?因为裤裆里多了一块肉,那块肉总是不安分,总想侵略扩张,占领她人领土。女人胸脯上也多了两大块,但只具备诱惑性不具备入侵性,所以相对安全。中国就是女人。
追求绝对独立人格的人,喜好清静无为的人,最好不要嫁人。因为只要嫁,就要付出嫁的代价。在一个缺乏信任度的社会里,只要你不想得便宜,就起码不会廉价失贞节。在这个糟糕的社会,不得不失,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
倘若嫁人?则需注意两条:
一是要解决好嫁给谁的问题,这是关键。
该嫁的你不嫁,不该嫁的你乱嫁,就糟了。该与不该,自己定。凭什么定?选点多得是,看你侧重哪一点。不论选权、选钱、选才、选貌,都会有阴阳两面性。世人只重阳面忽略阴面,是个躲不过去的悲哀。权、钱、才、貌最好统一于一人,这个人又归你,当然最好,可惜,不大可能。按说,选真情实感最合乎嫁人本质,遗憾,现代人的情感必定带有潜藏功利性,大多属于伪情感,而且变幻莫测。假如我的儿子是女儿,碍于性别差,不便开导,面对今天的社会,我会陷入没完没了的忧虑。
二是要解决好嫁的内涵。
嫁,是有丰富内涵的。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实在是糟透了的说法,似乎女人的一切都随了去了。古代就是有娶方把嫁方全部收容这意思,大有象买了件货物可以随便用了的意思,很像是大国统治下的附属小国或殖民地,明显有不人道或践踏人权的意蕴。实际上,人的主性和主权是不能随便嫁的。也只有两个人灵肉完全合一了的时候,彻底消灭“嫁”的全部丑陋隐私的时候,才算是达到了应有境界。否则,“嫁”的内涵和外延,是应该有所控制的。诸如关羽投降,就首先界定明确内涵:叫做“降汉不降曹”,等于“嫁汉不嫁曹”。实际上,现代社会已经为现代男女提供了多元选择,嫁或娶的具体内涵和外延完全可以自行约定。
其实,嫁人是当今社会所有人的普遍现象,不光是女人,似乎每个人大概都是要嫁人的。譬如学者,有的嫁给了有权的,有的嫁给了有钱的,有的嫁给了土皇帝,有的嫁给了洋总统,有的嫁给了名,有的嫁给了利,有的嫁给了媒体。基本上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都是随了去的。嫁的好的,很是令世俗者羡慕,往往被赞曰:“了不起”或“有出息”。仿佛所有“本事”或“出息”,都体现在会“嫁”上。
糟糕,凡事有另类,有特异。有个人,心里浪得很,可至今没嫁,他是老处女。谁?我。其实,我也是守不住的,我也是要嫁的,因为我早已暗恋他许久,他是谁?人民。我曾很瞧不起人民,他实在可恶,但他现在太可怜了,我不能不帮他料理一下,帮他成个家,过上正常人的日子。过上了,我就悄悄离去,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独享手淫的快乐。
不光是人,国也是往往要嫁的。在这个世界上,嫁风一向也是很流行的。过去主要是攀附两大门户,一个是美国为首的“北约”,一个是以苏联为首的“华约”。 “华约”破落了以后,就都向“北约”献媚了,包括被“华约”撇下的寡妇们,也宁愿去做“北约”的偏房了。现在看,弱国嫁给强国,小国嫁给大国,已是司空见惯。其中,美国是西门庆,三房四妾最多。当然,也有的很注重贞节形象和品牌,似乎表面没嫁,但却总是偷着往人家被窝里钻,还给人家生下私生子。所以,美国不但小蜜最多,私生子也最多。看上伊拉克了,但萨达姆最不容情敌,可以自己变着花样任意强暴伊拉克,却不准布什们随便招惹,所以布什们就只能采取强奸行为,先爬墙头,次钻窗户,再扒衣服,“做了”或者“拿下”再说。有盯梢或监督的,就把你也顺便办了,还说是失手了,其实,邵云环、徐杏虎就是他们假装失手了的作品。当然,倘若美国的确是个佛光普世的 明 君,便是都进了他的三宫六院,也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或许是个不错的归宿。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是 明 君吗?靠得住吗?不可能,我看还远远没达到这种大境界。他需要改造,需要升华,需要自我解剖,需要自我革命,奥巴马,行吗?我看这个黑小子,会有些许社会主义意识,增加些社会主义因素,但他还没长大,难以有超越性开拓,美国在他手里,难以有根本性质的改变,除非宇太给他当智囊。
中国是有文化、有教养、有气质的大家闺秀,即便是门当户对、明媒正娶,都需要考虑嫁不嫁的问题。倘若有偷汉或搞破鞋一类勾当,就实在有些下作了。值当吗?犯得着吗?我看不值当,犯不着,没必要。再怎么自由恋爱,也不必急于傍大款,下策。踏踏实实过自己日子,比那个好。
我们岂能忘记,在不远的历史上,就曾有过的极度屈辱的惨状?由于我们太美,极有风韵和性感,而且极度顺从,达到了无人不爱的过分境界,色鬼们驱使我们必须嫁人,可是因为追求者太多,致使我们不知嫁给谁才好,嫁给谁都有人不满。从《南京条约》以来,我们就只能一次又一次的被强奸,但强奸者丝毫不怜惜我们,而是内部争风吃醋,到了《辛丑条约》时,我们不得不接受被一群色狼轮奸的残酷现实。直至血已尽、身已瘫、心已碎、泪已干。
毛泽东在时,对民族屈辱异常敏感,对民族尊严谨慎护守,早就看透了色鬼们的普遍流氓本性,所以他从不轻易主张嫁人。即便早年和苏联谈恋爱,有嫁的嫌疑,但也是只嫁皮肉不嫁魂魄、更不嫁主权。斯大林、赫鲁晓夫都梦想在中国建立海军基地,但毛坚决不准。要建也可以,但有一条,得归我毛泽东指挥。企图给一串糖葫芦就起淫心,在毛泽东那里是绝对行不通的。让你干瞅着,沾不上边儿,馋死你。想强奸,绣花针早藏在枕头下,一不留神,扎死你。所以,有毛这样的大国门神,色狼恶狗概莫能入。
是当男,还是做女?是嫁,是招,还是娶?是个问题。
我一直以为,我们中国既可以是大闺女,又可以是大男人,关键在于我们的选项。我以为,应该做个大男人,应该娶进来,不要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