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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人大代表的质询案应该再多一些

火烧 2009-03-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文章回顾了共和国质询第一案及后续人大代表质询案例,强调质询权对政府监督和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性,涉及预算透明与政府问责机制。

节选

来源:新京报

相关资料:

共和国质询第一案

■事件回放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170多名北京团代表就新中国成立以来投资最大的“上海宝钢工程建设问题”向冶金部提出质询。

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的陈锦华回忆,在那次人代会上,北京、天津、上海等5个代表团先后4次向冶金部提出质询,共提了60条意见。有代表对厂址的选择提出质疑:“听说目前选址的地基是软土层,桩基位移,工厂会滑到长江里去,是否确有其事?”有代表担心对宝钢的投资是个无底洞,“宝钢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能像冶金部部长唐克所讲的13年收回投资么?”代表们还对宝钢建设的规模、环保、进口矿石等问题提出质疑。

时任冶金部部长唐克等,认真回答了代表们的质询,详细介绍了有关的数据。但是代表们仍然不满意,表示要继续关注宝钢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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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影响

这是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起质询案,史称“共和国质询第一案”。但此后相当长时间内,本次质询成为孤例,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地方人大代表率先打破沉默。1989年,在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副省长杨汇泉先被代表质询后被罢免。1994年11月,21名广东省人大代表联名对省国土厅提出质询案……

据悉,为了保证代表的质询权,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问,受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此后,全国人代会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都对代表询问和质询作出较详细的规定。

罢免副省长湖南开先河

■事件回放

1989年5月召开的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就清理整顿公司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质询案。不料,负责该项工作的副省长杨汇泉在回答代表质询时,对涉及省政府负责人子女、亲戚在公司任职等相关情况一问三不知。177名代表很不满意,联名对杨汇泉的副省长职务提出罢免案。结果以506票赞成、162票反对、98票弃权获得通过。

“这是藐视代表,藐视人民的权利,代表当然有理由对他表示不信任。”亲历此事的湖南省七届人大代表傅学俭表示,罢免的理由很充分———符合法定程序,经得起时间检验。

监督质询政府官员是公民的权利,由于每个公民不可能单独去行使这项权利,所以才有了“代言制”,有了替我们行使权利的代表和委员。他们在会上的所作所为,体现着从权利到权力的政治过程,更对公民权利意识的养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拿着详细的预决算材料,一笔笔细抠,一点点质询,就是对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培养——作为政府财政的提供者,我们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花在哪里,有权否决不合理的花销,决定资金的流向;

理直气壮质询政府工作,就是在告诉民众,作为主人,我们有权批评政府工作,敦促其改进;

通过充分论证,审议重大投资项目,就是在向民众示范,如何兼顾各方利益,如何在利益纷争中通过妥协让步达成共识;

在辩论中表达不同的观点意见,不唯上不屈从,就是在引导民众,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如何坚守立场,尊重不同,包容异己异见……这些,都是公民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

民主政治不可能一天实现,公民社会也不会一蹴而就。应该看到,在一个日渐开放的社会,民众正在以越来越多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他们对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代表委员们想要躲开民众的关注,不太容易。

作为选民的代言人,作为公民的示范者,你们是否合格?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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