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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破历史唯人主义”

火烧 2009-03-0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历史唯人主义展开,讨论人类需求与社会发展规律的关系,反驳唯心主义观点,强调人类需求的客观性与普遍性,提出社会主义发展的自觉历史过程。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历史是唯人的。同时,唯人的历史又有其自身的规律。马克思发现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我认同。但是,对于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我持一分为二的批判态度。我认为,在人们尚未认识到人类自身规律时,人类是自然发展演变的。可是,当马克思揭示了人类发展的规律,并进一步告诉人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让人们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时,实现社会主义便成了人们共同的追求。这时,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便成了一种自觉历史过程。这就是我的观点。我的朋友因此批判我,说我滑进了唯心主义的泥坑。我不接受。下面,我就我的朋友对我的批判一一做个回复:

  一,驳“ 唯心史观的入口处 ”

  “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才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我的观点。我的朋友认为我这样说,“就失足了,滑向了历史唯心论”。

  果真如此么?

  我的朋友进一步批判我说:“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 是属于人类主观意志方面的东西。这就是说,是人类的需要、人类的意志,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向前发展,而不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向前发展。这就回到了从来就是这样解释历史的老的观点, 即:人们的思想、动机、意志、愿望、需要等等,推动了历史的发展。这就是典型的、十足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

  这里注意了,我的朋友把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一棍子打到人类主观意志的范畴里面去了。问题是我的朋友的这一棍子打对了么?下面,我就来说说这个道理。

  首先说说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需要的客观性。毫无疑问,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是人类头脑的产物。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还有另一方面,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人的头脑想不产生都不行。这个问题,我的朋友注意了么?因为这样的需要是客观的,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和植物生长需要阳光、土壤、水分、空气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把植物换成了人。我的朋友该不会因为“植物生长需要阳光、土壤、水分、空气”,就给植物也扣上唯心主义的大帽子吧。

  其次说说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的普遍性。衣、食、住、行、性、和平与幸福,所有这些需求,有哪一个人不需要呢?都需要。

  第三,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特殊性。我的朋友说:人们的需要可能是多样的,不仅有阶级的区别,还有群体的区别,就是每个人的想法也不一样。

  第四、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的社会性。人的本质是社会性。所以,进一步考察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不能脱离开人类生活的社会。 我的朋友套用年轻马克思的说法就是,“理论满足社会的程度, 要看社会需要的程度。”

  第五、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的历史性。我的朋友说:“需要”本身就是历史的,由历史的发展决定的。原始人不会想到需要计算机,我们也不会想到要用石器。“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是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而这个历史条件恰恰是生产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提供的。如何拿需要去解释历史,为什么这个需要实现了,那个需要落空了,这还是要到历史的本身去找原因。只有当需要和历史的要求吻合时,需要才有可能变成现实。而这个历史的要求,不是别的,正是在生产发展的一定水平上社会提出的要求,不管是哪方面的。

  我的朋友关于需要的社会性、特殊性和历史性的解释是何等的精彩。但是,唯独把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需要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漏掉了。岂不可惜?因为这个需要是其他需要得以存在的前提或者是基础。也正是因为我的朋友漏掉了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需要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所以,才高高举起了唯心主义的打棍子,向着人类对于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和平的需要打了过来。乖乖。先收起您的棍子,好么?听我悄悄说一句:您能拒绝这些东西么?等您想好了,再举起来也不迟。不过,您可一定要想好了奥!

  二, 驳“唯人史观决定论的失误  ”      

  我的朋友进一步展开了对我的批判:“一旦踏入唯心史观的泥潭, 似乎注定还要继续往前走下去。我的朋友正是这样”。 在这里,我的朋友又把“唯心史观”的大棍子轮起来了。

  我认为:究竟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是实行社会主义的共有制、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是由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决定的。与劳动者以外的其它生产力要素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是手推磨、牛耕犁还是蒸汽机,都可以搞社会主义。那种认为不经过资本主义就不能跨入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我的朋友批判说:这个道理,的确是否定马克思的意见的。但是,也否定了我的朋友自己承认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道理。

  在这里,我的朋友给我又扣上了一顶新帽子:我否定了自己承认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道理。

  但是,果真如此么? 

  下面是我对于上述观点的进一步解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本质就是阶级斗争。在人们尚未认识到人类自身规律时,的确如马克思所说,是自然发展演变的。可是,当马克思揭示了人类发展演变的规律,并进一步告诉人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让人们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时,实现社会主义便成了人们共同的追求。列宁认识到了这个规律,领导苏联进行了“十月革命”;毛泽东认识到了这个规律,领导中国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带领西藏越过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从农奴制一步跨入了社会主义。列宁、毛泽东创造性地实践了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理论;我认识到了这个规律,提出了“不管是奴隶制下的生产力条件,还是封建制下的生产力条件,都可以搞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有制下,生产力决定的是生产关系中所有制以外的社会管理体制以及分配制度。比如在保持公有土地下的个人承包制度、合作经营制度,在保持公有制企业的公有制性质的基础上实行的承包制、厂长负责制、现代企业制度等等,这些都是属于社会主义管理体制的范畴。它们和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有制并不矛盾,更不冲突。社会主义可以是大民主、大合作、大生产,也可以是小民主、小联合、小生产,管理体制而已。那种认为生产力不发达,必须实行带有剥削性质的私有制的认识不仅是错误的,更是反动的”的论断。

  在这里,我不仅没有否认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恰恰相反,我充分理解并应用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原理,从理论上实现了人类从自然历史向自觉历史的历史性大跨越。

  返回头来,再看看我的朋友对于我的批判,我不得不遗憾地说一声:我亲爱的朋友,您的马列读死了!

  三,驳“基础和表象的颠倒”

  我认为:人类从原始公社制依次或者跳跃式地转变到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确如马克思所讲,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但这只是一种表象。 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私有制下的弱肉强食,是各阶级为争夺社会的主导地位以满足自私需要而进行的残酷斗争。也就是我上面提到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本质就是阶级斗争。

  我的朋友批判我说:这就是说,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生产关系、社会所有制关系,这些,“只是一种表象”。

  注意,我的朋友在此偷换概念了。我上文第一句话的重点是“转变”二字。而不在于我的朋友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生产关系、社会所有制关系”。所以,我说的表象是针对“转变”而言的。而不是针对我的朋友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生产关系、社会所有制关系”。表象是制度的转变,本质是阶级斗争。难道这有什么不对么?至于“各阶级之间的残酷斗争、弱肉强食是历史的基础,而所有制关系是表象”,不过是我的朋友将一个莫须有的牌子生硬放到我的背上,然后抡起了他的大棍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唯心史观的历史颠倒”。既然如此,对于我的朋友后面的长篇累牍的批判,还有回复的意义么?

  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我的朋友不仅仅给我的背上按了一个莫须有的牌子,他还有更严重的认识上的错误。所以,我必须给他指出来,并予以严厉的批判。

  我的朋友说:我的朋友是以官僚主义者阶级为敌人的,但是,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最终来说,还是要靠生产的发展, 生产关系的发展,社会关系的发展,没有这些基础,只是斗争,还会像我的朋友经常说的割韭菜那样,割了再长,因为土壤在, 就是制度在。 但是,制度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吗?也不是,只能在现实的生产发展的水平上,在由这个水平所决定的整个社会发展的水平上,进行制度的改革。离开这个现实的土壤,只是凭头脑的想象,那就会在历史的面前碰壁。要说搞共产主义的没有国家机器的制度最好,那不就没有官僚主义者阶级存在的基础了吗?但是,生产发展的水平,以及由这个水平决定的整个社会的水平,还远没有达到这点,所以,我们只好尽我们的努力,而又要尊重历史的可能。这就是历史主义的观点,一切以历史发展的程度和可能为转移。这难道还不清楚吗?

  对于我的朋友的上述所说的如何才能解决官僚主义者阶级的认识,实在让我失望!非常失望!

  我在我的许多文章中清楚地阐明了官僚主义阶级产生的根源。明确之处:“在我国,官僚阶级的经济基础就是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政府所有。官僚在中国早就存在。但是,官僚作为一个独立的阶级,却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从1949年建国始,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沿用了一套官僚主义的管理体制。只是人们从来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罢了。因为在此之前的封建社会,官僚属于地主阶级;在奴隶社会,官僚属于奴隶主阶级;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官僚属于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地主和资产阶级。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及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中,把国家所有同全民所有等同起来,并用国家所有取代了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人民行使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我国,全民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主要表现为政府所有。在新出台的《物权法》中,进一步明确地规定了由政府行使国家的所有权。政府是什么?政府是官。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代表权,实际就是民为主变成了官为主,社会主义变成了官僚主义。新中国的官僚阶级就这样悄悄诞生了。

  官僚阶级占据国家的统治地位。行政部门、公检法、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行各业的大小干部,都属于官僚阶级。虽然共产党的文件中把这些干部叫做人民的公仆。共产党也一直给他们作着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可是,实际他们是各行各业的真正的主人。老百姓找他们办事得说好话,得送礼,有的时候还得下跪。官僚主义就是从他们这里出来的,形式主义也是从他们这里出来的,命令主义还是从他们这里出来的。当官僚阶级高高在上统治着新中国时,什么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法制等等人类社会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不见了。官僚阶级代表着中国最落后的生产关系,他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阻碍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他们正是改革的首要对象。”摘录于我的《现时社会各阶级之分析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不仅日此,我在我的许多文章中清楚地阐明了消除官僚主义阶级的根本办法:“无论是官僚阶级还是官僚资产阶级,都不是凭空产生的。他们都有各自依赖存在的经济基础和管理体制。官僚阶级依赖存在的经济基础和体制设计是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归政府所有和一元化的共产党的领导。官僚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是官僚特权阶级和私人垄断资本相结合。如果我们找到了他们依赖存在的经济基础,从根本的制度和体制上予以铲除,这个腐朽阶级还能存在么?显然就没有了!这才是事半功倍的根本方法。而文化思想大革命的办法和阶级与阶级的直接斗争的方法,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办法,是已经被历史证明了的完全错误的办法。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体制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就是阶级斗争,而且是最高级别的阶级斗争,是最根本的阶级斗争。政治体制改革是阶级斗争的最高体现”。摘录于我的《政治体制改革是阶级斗争的最高体现》。

  可是,我的朋友把解决官僚主义阶级的最终办法落在生产的发展上。我的朋友深深地陷进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中,深深地陷进马克思的自然历史过程中,出不来了。

  更有甚者,我的朋友反对我对私有制的批判“不错,私有制也能发展生产力,实现一少部分人对于发展的需要。但是,因为他的一少部分人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大多数人的剥削和掠夺基础之上,他的一少部分人的发展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不发展基础之上。所以,私有制不可能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只有社会主义才能让人们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他说:“在特定的历史场合下,私有制正是人类进步的伟大一步。资本不是更丑恶吗?但这个私有制形式,创造了伟大的历史进步。所以,离开唯物史观,说不明白历史”。

  依照我的这位马列朋友的观点,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他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他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便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是错误;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是错误的;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主义建设更是错误的;西藏跨国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一步跃入社会主义社会是违背历史规律的;进而得出,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还没有全部发挥出来,所以,西方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的时机是不成熟的;更由于我们国家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所以,我们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是必须的;进一步得出邓小平最早提出的后来被他自己、同时也是被实践否定的以生产力为中心也是正确的;中国三十年私有化改革还是正确的;中国的下一步继续走资本主义道路是必然的……

  可是,我清楚地知道,我的朋友正在倾力写一部大作《社会主义论》。而且还把初稿拿来给我看了。对于文章中闪耀的社会主义原则的光辉思想,我兴奋不已。同时,通过他的初稿,我还清楚地发现,他的《社会主义论》写不下去了。究其根源,就是他的这种理论的矛盾。我的朋友被他的唯物史观死死地绊住,不能自已了。然而,他却并不知道,反而挥起了唯心主义的大棒向我砸来!我为我的朋友感到深深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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