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标准之争绝不是浮燥的口号战
自然向前方天佑:真理标准之争绝不是浮燥的口号战
真理标准的讨论,不简单是反思改革,更重要的是要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在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上,以什么为检验标准,如何纠正实践中的偏差。
哲学是自然科学之母,哲学上的成就促进自然自然科学理论与的发展。
理论和实践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般意义上,实践产生理论,理论指导实践,二者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实践是每一位的。
一切书本知识都必须运用在实践中,理论必须和实践结合,理论之树必须扎根于实践之土才能长青。经典作家基于他那个时代的一切观察一切理论,其中的真理性,必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的丰富和实践的证明,相对性地减少。因此,照着书本来评价现实,是削足适履,是教条主义,一般地必须走向右倾。
把一张韧性极好的纸条,旋转180度后两头接起来,就形成一个螺旋性的立体的变化。因此,左右并不是线段的两个站点,而是在实践中螺旋性地相互转化的。是在上升的过程中变异而不是平面地直线地从这头到时那头。
但由于人类知识的积累及其质变效应,理论可以超越实践,但超越实践的理论,其设想的结果,仍然需要通过实践证明设想的正确与否,实践只发挥了检验的作用而不是检验的标准。
真理有层次性,层次性表现为不同的时间、地点、范围内适用性不同。某一归纳出的规律,经实践验证,结果符合我们预期的,一般是局部真理或真理的因子。它只是特定范围内的真理性规律,但这个规律可以被我们掌握运用改造自然,前提是它在特定的范围内有效。
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须方向也即真理,他的构成因素有四个:
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满足整个社会发展的条件,不是人被奴役的工具,这就从人的社会属性上,为人类摆脱异化提供了途径;
二是国家权力归人民所有,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纯粹的不受财产、地位、知识等派生条件影响的最公正的民主,这个民主表现形式为集中民主制。国家集中权力,人民通过个性权力的不受法律以外因素影响的极大发挥,约束公权力,从而形成个性权力与共性权力的对立统一,使权力始终为民所用,避免异化;
三是社会分配方式的层次性,对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即,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人权等,需要公平的不受任何外地条件影响在一视同仁地保障,即生而享有,此为基本保障;对于社会成员的发展需求,即精神的文化的高层次需求,需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这就把基本需求和发展需求分离,二者对立统一,在公正第一的前提下,实现部分的公共效率,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对立统一;
四是人民道德水平的极大提高,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培训,使人民群众变成社会主义新人,通过个体修养的提高,使人从个体是摆脱异化,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由内向外地摆脱异化,道德水平的提高,一个主要的表现是形成最大共识,即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都要遵守的最大共识,即宪法,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做到人民的利益最大,人民的意志最权威,必须建立宪法法院。实现法律与道德的对立统一,法律面对全社会,主要约束觉悟水平低的群众,道德用于觉悟高的先进分子,通过道德上先进带后进,从而持续不断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加速人类摆脱异化的进程。
以上是社会主义初始阶级的道路。
真理就是必然方向,就是人的认识范围内最大的规律。以个人私欲为动力的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生产方式,必然产生掠夺性,必然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必然人类压迫整个自然,必然使人类最终走向毁灭,如果每一个人的私欲都无节制地得到自由释放,那地球是无法满足的。
只有社会主义,合理地引导人的需求,以公为首,以道德为约束,以个性需求的适当抑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个性需求冲突带来的发展成本,这个节约的成本就可以最大限度地 满足整个社会的共性需求,从而加速社会的发展。
这就是我们探索真理标准的最根本目的。
只有坚持真理,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公私两利,以公为主,兼顾个休发展性需求,才能做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才能在公正的基础上保持社会的活力。
科学发展观就是这个思想,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等根本要求,完全可以推导出上面的一切。
恰恰,毛泽东同志后期形成的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也是这样的设想。因此,科学发展观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必须从这个角度来探索丰富完善科学发展观,从理论的探索,发展到实践的创新,从理念的创新发展到制度的创新,这,就是我们探讨真理标准的最根本的目的。
这能叫炒作吗?如果这样理解问题,除了说肤浅外,还怎么评价?(急就章,以后再没有时间写了,请大家批评,并在批评的基础上完善,这全部是非常创新的观点,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相关的引证经典作家的论述的工作都没有作,但每一个观点,都是来自于经典作家的既有理论,又通过推理丰富发挥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