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怎么办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照常去上班,单位取消了我的考勤打卡工号,我怎么能证明每天按时上班?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照常去上班,单位取消了我的考勤打卡工号,我怎么能证明每天按时上班?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照常去上班,单位取消了我的考勤打卡工号,我怎么能证明每天按时上班?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需要证明每天都有去上班,只要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即可。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并不一定需要员工同意,但是单位需要根据不同辞退的原因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有工伤不能上班单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工伤不能上班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不签字会怎么样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章制度或法律规定,你不签字仍然有效。
如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理由或缺少法律依据,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么要求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单位取消班车 员工上班交通不便 单位要求员工就近入住 员工不同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有何说法
看劳动法吧
单位口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已受理申请,我还需要去上班吗。
如果仲裁没有处理下来,那么要继续在公司上班的。但仲裁委员会15天都不处理,那么要上诉法院解决。
我不在这个单位上班了,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换个工作单位上班能
最好不要,可能会被追究违约责任哦。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工会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听取工会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行政行为,可独立作出,并为此承担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签,新单位就不能上班吗?
是的,单位一般会需要离职证明,避免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
上家单位应该依法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企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怎么办
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经过你同意。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26年工龄病假期过了,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法定医疗期过了,劳动者仍然不能上班的,那么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