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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扣不扣钱 我已经辞职了,而且我也没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火烧 2022-03-09 13:16:30 1052
我已经辞职了,而且我也没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已经辞职了,而且我也没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1、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在那个地方上班就行了,可已看工资流水账,可以拍摄工作地点,可以有厂牌之类的。2、到了劳动局

我已经辞职了,而且我也没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已经辞职了,而且我也没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1、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在那个地方上班就行了,可已看工资流水账,可以拍摄工作地点,可以有厂牌之类的。
2、到了劳动局,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工资的。
3、到了劳动局 说明来意和诉求,走劳动仲裁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上保险。应该怎么办,我已经工作3年了。如果辞职会有补偿吗?

有补偿的,这种情况视为用人单位与你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自工之日到满一年的前一日,要支付你双倍工资,就是24个月的工资,对于保险也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保险费。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被无故辞退公司没有做任何赔偿劳动合同我已经签了,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
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一家宾馆做收银员我已经提前一个月辞职他不放人怎么办 而且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辞职也是口头辞职

没签劳动合同,你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就可以走,更何况你做满了30天。

我已经辞职两年前单位还留着我的劳动合同

这不违法啊,很多单位都会系统建立人事档案,便于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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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tpk做了4天后,现在已没去要,而且离职手续也办了,可是劳动合同还没解除,该怎么办啊?

去找TPK把合同解除 没问题
麻烦采纳,谢谢!

没有签合同用办离职手续吗,我已经交了辞职信而且已经批了。

要,以后你去新的公司,新公司有时候会叫你拿你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最好是你在原单位的时候就办理好,要不然你走后再回来拿,他们托死你。过来人倾诉

我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可我想辞职,我应该怎么办

你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又想辞职:你需要做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用人单位不让我辞职并拒绝在辞职单上签字,我该怎么办?

2008新的劳动法已经出来了,什么叫不让你辞职,你想走他们还拦着你啊,我晕,,合同到了要么续签,要么辞职,这个事情可以打电话咨询12333,他们会给你好的意见,估计叫你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报告本人未签名,公司已经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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