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让业主停车 小区内的物业楼是属于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
小区内的物业楼是属于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
小区内的物业楼是属于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
属于广大业主所有。
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楼就是物业管理用房,是小区的公共配套建设用房,用于物业公司的小区管理处办公、今后业委会办公、物业管理人员的其他服务用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房屋挪作他用。
物业管理用房,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权属登记,违反规定擅自出售、出租的,业主有权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违规者进行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纠正违法行为。
物业小区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
公共部位是指:房屋的称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业主楼层间的供水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传达室,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等。
顺便给你说一下,你的自用设备:是指门户以内,门窗,卫生洁具和通向总管道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以及水电气表等设备,自用部位是指门户之内的客厅,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储物间,四壁墙面屋顶,地面等。
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有还是物业所有?
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只是负责小区的日常服务,对小区内各项设施(包括绿化带)没有所有权。
小区当中的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属于物业公司
你指的这个应该是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停车位,一般情况下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停车位产权都是属于本区域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所得收益分两种,一是停车费,二是停车管理费。其中停车费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维护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或补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停车管理费归物业公司所有。
当然另外一种的是可能开发商把这些车位进行登记产权了,那就归开发商所有(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不排除有些地区特殊政策。
小区内业主门前道路旁的停车位属于业主还是所有小区内的人
只要是你没花钱把它变成你个人的,就是属于个人产权车位or全体业主共有车位。
居民小区内门前露天停车位的所有权是属于小区物业部门还是属于物业和业主共同所有?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没物业啥事!
喷淋是属于物业所有还是属于业主所有.发生爆裂后
喷淋一般是写字楼或者住宅的车库。所有权肯定不是物业。
爆了咋办,看合同,没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小区内的车位物业公司可以卖给业主吗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不符合法律法规。配套车位是属于产权人的(未计入公摊的部分一般属开发商所有,人防工程属**所有,公共地方属全体业主所有),除非开发商是委托物业公司处置他的产权否则就是违反物权法。
业主车辆在小区内受损物业公司要赔吗
业主车辆在小区受到损坏的,需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能查找到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不能查找到损坏人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车辆停放不规范或者对损坏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应减轻物业的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