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3500五险公司交多少 公司没帮我们交社保,但从工资里扣了社保的钱,工资也没有按时发,我能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公司没帮我们交社保,但从工资里扣了社保的钱,工资也没有按时发,我能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公司没帮我们交社保,但从工资里扣了社保的钱,工资也没有按时发,我能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您每工作一年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1.可以与单位沟通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2.您也可以向社保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司按最低公资给我们买社保,有没有违法,如果有,我能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1,没有法律规定社保购买的基数与工资的关系,所以这个不属于违法范畴
2,你告不了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基数购买社保,因为劳动仲裁不受理。
3,社保按照实际基数,你个人也需要增加缴费。
4,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范畴。
5,你缴那么多社保,都是给了GCD,你信得过他们吗?别傻了!有个保障就行了。
6,如果你真的很计较这个,可以去社保局或者劳监投诉公司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他们是必须要受理的。公司会受到稽查,所以企业会帮你补缴差额。你当然也要掏差额的钱。
公司违法。你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诉,要求企业补缴。
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并不大。
企业不需要支付个人补偿,只能补缴到社会保险。
公司没有给买社保,工资6000元,能要求赔偿多少钱
以单位没买社会保险为由辞职的,可以获得3000元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请问,由于公司没有帮我交保险,我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你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不满半年工龄,应当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老板未按工资全额购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关糸.并要求赔偿吗
老板未按工资全额购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与公司鉴的劳动合同公章是影印的也没有法人代表签字也没有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吗
可以。只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说明您的劳动合同没有在社保局备案,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单位五年没卖过社保,我能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吗
单位5年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费,不能要求2倍工资,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是,你应该尽快提出,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因为,社保费缴纳记录是你的工龄记录。你因此可能要延长退休时间,或减少养老金待遇。

公司没有交社保,只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被开除,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考勤表和社保,还有工资单,能不能要求赔偿?
被开除是可以按工作年限有赔偿金的,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但是你没有合同,有考勤表这些也可以证明你的实际工作经历,建议你去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具体咨询下。另外,工作没签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