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在同一公司干了十二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没买个人社保怎么办
在同一公司干了十二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没买个人社保怎么办
在同一公司干了十二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没买个人社保怎么办
1.可以到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给你补交,不能补交的部份应赔偿给员工个人。
2.如果还想继续工作,可以要求公司签合同,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如果你不想干下去,可以以单位不签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向公司索取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该怎么样赔偿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欠的保险补上呗。拿在公司工作的证据,抓紧去劳动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干了10天,不发工资怎么办
找老板好好沟通一下,或者找老板的媳妇说说应该就可以了。如果不行的话想办法去劳动局投诉他、曝光他。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供考勤、工资表等证明材料去反映情况,可以要回工资。
在公司干个2个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还被开除,社保也未交?怎么办?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与公司发生雇佣关系,只要可以证明相关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要求进行仲裁的。公司应当要给你缴纳社保,未签订合同的工资应当是照发的,如果工作时间长于三个月,工资应当是支付双倍的。因此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进行相关的人个权益的维护。
公司没买社保,没签订劳动合同应参照什么发维权?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工作5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受了工伤十级伤残
您好 根据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和5个月的经济补偿 并按照工伤等级要求工伤赔偿。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社保了,违法吗,可以主张
入职一个月不签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可以要求补签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二年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我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公司没买保险,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合同已经履行,就受《劳动法》保护。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上述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并不影响合同合法有效。
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否则,可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