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遵守 法律方面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法律方面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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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可以先追究丙,因为其为狗主,在宠物伤人问题上承担过错责任,即除非他能够举证自己的狗伤人不是自己的错,受害者所导致的,他才能够免责(全部或部分)。
此处丙对于丁的追究请求是不能推卸的,所以他首先要承担责任。
然后丁可以追究甲的责任,因为乙是受其教唆才产生的行为,甲应当对这件事负有相应责任

公安局当然有保管责任。在公安局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进一步联系。
急!关于房屋法律方面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是这样的:你说的这间房是使用权房,按我国现行的政策,只要有户口就有居住权,也就是你说的“份”,其余人就没有"份"了.
那么,目前有“份”的应该有三个人:你、你妈、你弟,我不知道你的爱人和孩子的户口是否也在里面,如果在,也有“份”。
因此,如果你想把这间房买下来,只要上面这些有“份”的人同意就可以了,与其他人无关的。
你老姐没有权利买这间房,除非她把户口迁进来。这样,如果各出一半钱把房子买了,将来卖掉房子可以两人均分。
哦,不用全部去的,按你所说“现在这套房子,户口本上是:我妈、我、我老婆和女儿。”的情况,所有人都是直系亲属,到时只要在办理时签一下字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你小弟户口在里面,那情况就复杂一些了。
有没有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请司法方面的专业人士解答下!
根据担保法土地禁止抵押 也就是说抵押无效 但是债权债务方面如果你有证据是可以成立的 也就是说还钱可以 要地不行
法律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对于这样的人,警方最后可以强制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处罚;
把人打伤,就不去派出所处理问题,还辱骂警察,他还想干什么?
关于手机方面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可能是你的手机摔过后部分零件脱焊〈虚焊〉手机CPU得到错误指令所以手机自动死机,锁屏,至于通话效果差对方说话你能听到你说话人家听不到应该跟信号没关系若有关系的话 你应该也听不到对方说话或听的到的话也应该是断断续续!象你说的你听的到对方说话对方听不到你说话可能是送话器坏啦你可以捏捏送话器的部位看看说不定就好啦 不行的话你就到维修店让人家换个送话器就应该OK啦
法律问题,恳请专业人士解答
1有资格分配.
2扣除你们的资金分额,其余进行分割.
关于债务方面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性的把钱要回来,这中事情到后面会很难办的,只要对方把遗产一分,你找谁都没用了,这个时候千万别在顾及什么情谊问题了,对方想拖时间给你上套子了,如果你还顾及情谊的话,不出我所料,等遗产一分,对方就会和你打太极。有收条有银行的汇聚没?如果有就更好,这样的事越快越好。
搞不好又是件麻烦的事。
法律问题 望专业人士解答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问题!需专业人士解答
你说的不是户籍,户籍是你的出生地,你的问题应该是户口问题,对吧?
结婚去台湾的话不会直接由上海户籍转成台湾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