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公司工作15年以上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5年并签订了5个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现在公司让我上6个工作日12小时,却不给加班费。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5年并签订了5个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现在公司让我上6个工作日12小时,却不给加班费。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5年并签订了5个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现在公司让我上6个工作日12小时,却不给加班费。
说法不对。
《劳动法》规定了中国公民享有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权利。公休日加班的,享受2倍工资待遇;法定假日加班的享受3倍工资待遇。
你的公司让你上6个工作日,每天工作12小时,却不给加班费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收集证据,去当地劳动部门上诉。
但是中国有中国特色,如果你上诉了,不管结果如何,你都会被老板或者领导找个借口开除。
我建议你给你们领导送点礼,说点好话,别让你加班。
毕竟咱们不是陶渊明,为了生活,有时候没办法不为五斗米折腰。
公司由8小时工作制改为12小时,要是我继续在公司工作,有补偿金吗?要是我不在公司工作,有补偿金吗?
补偿金是按照合同内容确认的。工作条件改变自然应有相应的薪资变更。简单地说12小时如果3天1休,不违反劳动法。所以拿不到补偿金的,最多有些夜班费而已。您不适应只能离职。
在公司做七年了,12小时工作制,无星期天,辞职公司该付我多少补偿
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金额支付。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每月1500块工资8小时工作制 晚上再加班2.5小时 加班费是多少一小时?
这加班费是多少钱,只能问你们公司的,每个公司的工资制度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按劳动法规定的话,平时加班费是基本工资的1。5倍,那你平时加班是1500/22/8*1。5=12。78元/小时不过我想你们厂肯定不会给你那么高的加班费的,你可以去人事部问下
我在公司工作3年,没有买保险,工作时间12小时,过年过节没有加班费,现在公司辞退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找保护劳动者协会吧
不过公司不给买保险是很正常的事情 看你们是什么公司 没达到购买标准的公司是不准买保险的
工作12小时可以讲一下
没有加班费也可以
看看一下<劳动法>吧 看看有些什么违规的
我是一名保安,五年来,公司一直实行每日12小时工作制,却从未给加班费,合法吗?
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如果你要想要回劳动所得(加班钱)的话,储存好考勤记录和工资单以及能够证明每天工作12小时的相关证据,就到劳动部门申诉或到当地任命法院起诉维权。
你的月薪如果超过3800元,加班费已经包含在内了,如果没有,公司就是没有给你足额的加班费
合同签工作日8小时,实上12小时,能讨到加班费吗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可以提供相关加班的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超过8小时的属于加班,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只要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就可以依法维权。
我在公司上班,是记件,每天工作12小时,超除的4小时算加班吗?
算,但要看你们公司是如何操作的,一般会偷偷做掉部分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