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后会怎样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正在进行宅基地确权,想问一下除房屋规定面积外,其他附属建筑能不能算在确权范围内?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正在进行宅基地确权,想问一下除房屋规定面积外,其他附属建筑能不能算在确权范围内?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正在进行宅基地确权,想问一下除房屋规定面积外,其他附属建筑能不能算在确权范围内?
根据当事人房屋的建筑时间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具有咨询镇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以下为江苏省的规定,供参考: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农村没有宅基地证房屋能不能确权
有的地方根本没有办理过证件,肯定可以确权,即各地确权政策不一样
因上学户口农转非了,现在农村建了房能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
现在原则不能确权了。你户口应该迁出了,不能享受集体的福利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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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房主死了,子女能不能继承确权
宅基地是全体村民的集体土地,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涉及继承,而对宅基地上房屋有继承权,子女可以作为直接使用权人。
农村宅基地现在可以确权吗?如何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土地确权。
是政府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稽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宅基地可以适用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释出《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释出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登出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农村有房屋,同宅基地,农村房屋可否确权
目前的政策,只有农村土地才能进行确权,农村房屋不涉及确权,但是可以去办理房产证,建议向发包方或者当地房产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我想问一下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户口本和身份证能确权吗,这个确权通过村委会吗?
户籍政策明文规定要求群众办理户口本以及身份证,不办理怎么行呢。确权离不开村委会,他们需要提供事实
新都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上房屋所有权(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有哪些规定?) 确权, 有啥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稽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哪些农村宅基地不能确权
以下12种情况宅基地不能确权:
(1)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的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2)农村二轮承包时,没能力种田没承包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3)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户口外迁不在册或按当时政策不符合分田条件的人员,目前户口仍在外地或已回迁,要求分田的,暂不处理。
(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
(5)在承包土地上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6)承包农户代种他人承包地的,现代种户要求确权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7)承包地已被依法征占,并已得到相应补偿,确权登记时要从承包地块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说被依法征占且得到补偿的这部分地块不予登记)
(8)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不再确权发证。
(9)机动地、经济地、荒地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10)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
(11)退耕还林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领取林权证,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应尊重农户自己的选择。
(12)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土地权利的,不予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补充:
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将被回收,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确权被强占可以确吗? 我的房屋被邻居扒毁,又在我的宅基地上建房。我可以确权吗?
本案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