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开过怎么唱上去 我06年入职企业,没离开过本单位,现知企业到09年才帮我缴纳社保,我应该怎么办
我06年入职企业,没离开过本单位,现知企业到09年才帮我缴纳社保,我应该怎么办
我06年入职企业,没离开过本单位,现知企业到09年才帮我缴纳社保,我应该怎么办
要求单位补交,寻求劳动仲裁机构或法律援助。
企业2013年破产,40,50,人员社保问题单位应该怎么办
4050人员,已经属于失业下岗人员,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
企业未给我足额缴纳社保怎么办
没有办法,只要单位给你缴纳的社保,缴费比例不少于当地当年缴费基数的60%(少于社保也不接受),你就很难解决,除非你有充分证据,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按你的实际收入进行社保缴费的个人主张。
我于09年入职国企,11年5月因原因没去上班,6月单位下达红标头档案,现回来去办离职手续,我应该怎么办理?
进来瞻仰下LZ的300分,离职属人员调动,当然找人事部,提前写好辞职报告,找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办好离职手续后找后勤清点交与在职时物品,最好留个好印象,你的下一份的工作档案这个公司也有编写的…
私人企业不让辞职的话我应该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非本地户口,已经企业缴纳社保,如辞职该怎样缴纳社保?
外地户口的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费,只能在工作单位参保缴费。
外地户口参保人离职后可以暂停缴纳社保费,等有新的就业单位可续缴,续缴时只需向用人单位提供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就可以办理社保续缴。
我在私营企业做了九年,老板没给我缴纳过社保。现在想离职,给怎么办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部分为劳动者支付,具体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个人月收入来确定,有明确的分档,楼主可以去查,各种保险不一样,如果楼主在企业工作9年而没有社保的话,就意味着你的公司违反了劳动法,那么,你可以有2种较为可行的选择,第一,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因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第二,如果申请补偿不成,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到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保护自身权益,但这样就相当于和你的企业撕破脸了,那么如果档案在公司手里的话,就会对你很不利。具体怎么选择,你自己决定,最好的方式就是好聚好散,相信你的老板应该不会愚蠢到像法盲一样等着你去告他,9年的时间,你在他的公司也应该积累了不少的经验,相信在同行业或者同岗位能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平台,到时候记得要求新企业为你办理好社保关系,这样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也是公司规范化的体现。
我是90年入伍02年转业到粮局企业改制没上一天班我该怎么办
你这种惰况主要看企业怎么给你算了/有的是停薪留职\而有的是解除合同\有有的是买断公龄\还得看你属于其中的那一项了\的打问请楚\是否单位给你交五险一金。一

我是04年参工四川某企业养老金由企业缴纳,现辞职后参工于福建某企业;请问社会各项保险我该怎么办理?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法,可以依照此办法进行跨省转移,将四川缴纳的保险转移到福建,在福建续缴.由于各省执行政策有差别,详细转移办法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目前除养老保险外,其他险种暂不能跨省转移.
自己缴纳社保停交半年了昨天存钱竟然扣了 我应该怎么办
你交纳社保是银行代扣的话,只要你卡里有钱,银行就会自动扣除的,除非你要到社保中心申请停保以后,才会停止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