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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企业和员工就经济补偿金达成协议后,员工还能反悔吗

火烧 2022-01-06 01:50:14 1057
企业和员工就经济补偿金达成协议后,员工还能反悔吗 企业和员工就经济补偿金达成协议后,员工还能反悔吗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欺骗、恐吓、逼迫 等手段的情况下,你签订的协议,那么可以起诉,让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主

企业和员工就经济补偿金达成协议后,员工还能反悔吗  

企业和员工就经济补偿金达成协议后,员工还能反悔吗

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欺骗、恐吓、逼迫 等手段的情况下,你签订的协议,那么可以起诉,让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主要是看协议是不是合法。但是用人单位没有错,是你本身自己不懂,那么就没希望了。

劳动者与单位未达成协议,员工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本人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有经济补偿的情形:1)劳动者与企业协商一致解除的。
2)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因病等情形不胜任岗位,被企业解除的。
无经济补偿的情形:1)员工本人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因严重违纪被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破产企业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有何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国有企业破产实施中有关职工安置问题的暂行意见》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的计发,由破产企业安置工作机构根据在册职工本企业工作年限、再就业难度等因素确定标准,一般人均不超过本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
具体安置费用的发放依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标准:
一:随企业资产安置:无论是通过整机制接收或者部分购置途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均可以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按规定抵冲购置费用;
二: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安置费经公证后,可在破产清偿办法结束前预先发给职工本人;
三:介绍就业:由用人单位通过对职工转业培训,并通过洽谈,积极推荐就业。重新就业后,吸纳单位与职工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安置费应划归接受单位。签订三至五年合同的,接收单位取得一次性安置费的50%,另外50%归职工个人。
四:提前退休:职工在破产审理终结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是五年,连续工龄(含养老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主管部门的稽核,报市社保局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破产企业原征地农民工符合退休年龄但连续工龄(含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从破产财产清偿中提取一定费用为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统筹满15年,解决提前退休的困难,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8%计算。
五:进“中心”的老职工在托管期间自谋职业,可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发放水平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发放办法由各行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制定。

企业更换新业主,需要给员工补经济补偿金么?

如果公司不变,员工工作不变,不需补偿的。

国企员工怎样辞职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被迫辞职的,只要被迫辞职的理由成立的,劳动者都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阿里 京东辞退员工发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辞退的性质不同,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主要看辞退的原因。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职工主动辞职并达成解职协议的能否要求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

我原在某企业工作,因工资不高,向负责人提出了书面辞职申请。单位同意辞职,经协商双方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但协议约定:"按《劳动法》规定,职工主动辞职,单位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金。"有人认为,这种约定与《劳动法》第24条的规定有冲突,我提出辞职申请后,双方已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给予经济补偿金。不知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特来信咨询一下。
读者:徐大群
徐大群同志:
来信咨询的是一个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普遍性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职工主动辞职的,不属于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而企业与职工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则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那么,职工主动辞职后又与企业达成解职协议的,应否给予经济补偿金呢?这种情况下两种情形实际上交织并存,法律规定并不明确,给司法实践带了很大困难。但结合有关行政解释,可以比较正确地理解立法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劳动法和通知的精神分析,解除劳动合同应分两种情形考虑经济补偿金问题。一种情形是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达成协议的,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另一种情形是职工提出辞职并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单位可以支付也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决定权在单位手中。从来信情况看,你主动提出辞职后,企业在与你达成的解职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故你不能再向单位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县法院 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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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企业和员工就经济补偿金达成协议后,员工还能反悔吗

经济补偿金应先发给一线员工还是二线员工?

同等顺序,员工权益都一视同仁,都得到法律保护。如果单位没破产,那么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的,都要支付;如果单位已破产,那么按照破产清算第一清偿顺序的是员工的工资与社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卹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物件,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

公司解雇员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因劳动者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还能反悔吗

如果是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只要劳动者不能证明当初签订书面承诺是受用人单位欺骗或者胁迫的,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份书面承诺就是劳动者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劳动者反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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