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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资委:混合制改革需双向进行 不能以数量论英雄

火烧 2014-08-11 00:00:00 时代观察 1029
广东国资委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需双向进行,不能仅以数量衡量改革效果。改革应因企制宜,推动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相互融合,带动非公经济发展,同时确保国有经济控制力。

  在完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相关研究后,广东省国资委提出,不能简单以是否混合与混合多少,来衡量国企改革的力度和效果,改革必须因企制宜。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应是国有资本单方面开放,而是必须双向进行。

  财新记者获得的前述相关研究文件资料,成文于今年6月。外界原本预期广东省国企改革方案可在上半年面世,但至今未见出台。

  目前,若以数量计,广东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中央及部分沿海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广东省(不含深圳)国家出资企业接近1.2万户,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约31%。这一比率低于上海60%和山东79%的水平,也低于深圳的逾75%。广东省属国企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45%。而中央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为52%。

  广东省国资委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但不是惟一形式,不能简单以是否混合与混合多少,来衡量国企改革的力度和效果,而须实事求是、因企制宜;混合所有制经济表现为各种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因此,不应是国有资本单方面开放,而是需要双向进行,既要欢迎社会资本投资参股国企,国有资本也要积极主动投资发展前景好、风险可控的非公有制企业。

  进而,广东省国资委提出,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应选择志同道合、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并商定合适的股权结构和合作路径,真正让各方在资本、技术、管理、市场、创新、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得到发挥。

  当下,社会各界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不无疑虑。例如,改革中会否出现盲目赶超进度,乃至一哄而上、一卖了之的情况?国有资本会否侵吞民营资本或反之?

  广东省国资委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带动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有经济在总量和结构上不能完全没有底线,甚至动摇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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