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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雪飄和项观奇对谈半社会主义论

火烧 2011-03-1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萬里雪飄與項觀奇就半社會主義論進行對談,討論社會主義的定性與歷史進步,涉及封建性與資產階級法權的批判,並探討半社會主義國家的現實問題。

 萬里雪飄和项观奇对谈半社会主义论

  在我的帖子『从音乐家殷承宗到反修防修』,我和项观奇教授以跟帖方式,作了三个回合的对话。跟帖本来就是公开给网友们看的,考虑到『从音乐家殷承宗到反修防修』这篇帖子已经很少有人点击,今天就把跟帖中对话贴到这里,请诸位网友批评指正。文字没有做任何改动。

34 楼【天齊】 于 2011-3-8 2:56:26 评论说
  看了萬里雪飄先生的大作,感到很好。但是,在批評本人的文章時,編造了這樣一段,很不應該。這不是我的觀點,也不是我寫的。你要有根據,請出示,若沒有,這不好。我引在下面。『半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定性为封建性的专制的非人权的小农社会主义。』我的半社會主義論就是批小農社會主義論的。這在文章裡是寫明的。項觀奇3。7
 
 35 楼【萬里雪飄】 于 2011-3-8 23:38:38 评论说
  根据项观奇教授的要求,在半社会主义论中,摘出几段文字来说明『半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定性为封建性的专制的非人权的小农社会主义。』

  在『半社会主义论』中的第一题第二点,项观奇教授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分子在经历了自身的灾难之后,对此十分敏感和反感,也是他们对毛主席意见很 大的一个原因。尽管他们的思想更倾向资産阶级民主,但就其反对封建专制而言不仅不应该责备,而且要加以肯定。但是,思想僵化的人们,往往就是看不到这一 点,他们是用封建化反对资産阶级自由化。越反越落后。只有当用无产阶级民主反对资産阶级民主时,才能体现一种历史的进步。拿封建专制反对资産阶级民主,是 一种历史倒退。提出这一点,不无现实意义。」
 
  在『半社会主义论』中的第一题第二点, 项观奇教授说,「就我们在毛主席领导下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状况来看:我们事实上是建立了一个无论从哪方面说都带有浓厚封建性和资産阶级法权的社会主义社会。尽管『所有制变更了』, 尽管『总而言之属于社会主义国家』, 但隻能算是半社会主义国家。最突出的问题是, 政治框架带上了严重的脱离了人民群衆监督和管理的专制的、等级的、特权的弊端, 说封建性, 主要指此而言。 尤其在所有制变更了的情况下, 在政经合一的情况下, 这就不单是一个政治问题, 同时也是一个经济问题;不单是一个背离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原则的问题, 同时也是一个背离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形态的问题。这不仅是资产阶级法权, 这是粘连了比资産阶级法权还要落后一个历史阶段的中古形态(即约定俗成意义上的封建形态)的问题。」
 
  「半社会主义论」第一题第二点,

  「这种政治、经济制度的不断改善只能是一个缓慢的长期的过程,它是随着社会整个文明的进步,逐步推进的。急不得。但是又必须不断地、耐心地、一步一步地去做。这个做的过程,就是政体改革的过程,既要大动作,也要小动作,逐步完成历史提出的任务。为什么这样设想呢?就我国而言,所谓生产力落后,国情落后,带来两条巨大的困难。一条是封建主义影响太大,其文化充斥于一切空间。再一条是小农汪洋大海。列宁和毛主席说的小生产者主要就是指的小农。这两条,拖住了我们的历史脚步。正是在这两个历史特点的基础上,一个带有封建性的社会主义,尤其是带有封建性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所有发生的所谓『阶级斗争扩大化』,所谓『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所谓『抓辫子、打棍子、带帽子』等等各种无视法治、错误整人的作法,都是由此而来。 在很多情况下,号称无产阶级专政,实际是压服,是剥夺言论自由的方式,是封建专制。」

  「中国就是中国。小农是解释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小农家长式统治和封建专制之间没有一条鸿沟。相反,倒是通向封建专制的桥梁。封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粘连, 是一个纲,也是现在中国社会的要害。正是在这个基础上, 产生了特权阶层, 产生了由这个阶层带来的问题, 例如, 贪污腐败、 权钱交易等等。」

  以上虽然没有提到人权的概念,其实已经包括了人权的内容。下面举直接提到人权概念的内容。

  第二题 第一点 第一小点
 
  「社会主义的人权,首先是公民的人身不可侵犯。 这是从我们建国以来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的。 直至文革结束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  在我们这里, 简直不知人身是不可侵犯的, 甚至直到今天, 在有些人的眼里, 人权也是一钱不值的, 或者说是资产阶级的东西, 因而我们可以不去尊重。 在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号下面, 什么侵犯人权的事都变得可以去做。 尤其文革期间, 这方面的教训最大。 上至国家主席, 下至平民百姓, 公民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从最简单的办学习班、隔离审查, 到抓进监狱, 判刑、枪毙, 公民人身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 真正的是无法无天。 人治代替了法治, 专制代替了民主, 领导人的一句话, 一个批示,就是最大的法, 就可以草菅人命。 这种落后性、反动性, 有时甚至超过了封建社会。 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蒙垢的最主要的原因, 也是人民群众抛弃这种假社会主义、真封建专制的主要原因。 教训是非常沈痛的」

  「错误不是出在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上, 恰恰相反, 错误正是出在歪曲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上。 毛主席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 对于民主和专政的关系的论述是很正确的, 但后来, 在实践过程中, 封建的习惯代替了马列毛主义的理论, 文革中, 正是主席自己随意定人罪名, 把人打倒, 把人抓起来, 都不办手续, 这就背离了他自己写过的正确的道理。 他批评打倒一切, 这是包括他自己在内的。 所以会打倒一切, 就是因为没有法治, 没有法律保护人权。 他对斯诺说, 他是老和尚打伞, 无法无天。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 这样想, 这样做, 是完全错误的。 」

  「我们没有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文化洗礼, 但是, 我们可以继承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等级特权的思想遗产, 并提升到社会主义人权的高度, 把我们的人民真正保护起来, 而不受封建主义的蹂躏, 我们已经付出了代价, 不能再付出更多的代价。 这是一个我们并没有深刻认识的大课题, 我们先要学习、继承, 再做发展。」 

  欢迎网友自己去查看更多的内容,第二题 第一点第 一 小点 『政治领域里的反封建任务』 

  我批评半社会主义论,批评的是思想,而不是针对项观奇教授个人,思想之争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如果我批评错了,欢迎项教授和诸位网友们提出批评指正,如果诸位把我的思想批倒了,那么我就进步了,我应该感谢诸位给了我新生的机会,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们的争论不是为了我们个人的私利,而是为了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利益,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这其中当然包括了自己的个人利益,如果自认为自己是无产阶级的一份子的话。我反对物质的私有制,也反对思想的私有制,一个人的思想应该和个人的名誉私利分开来,这样我们就会能够喜欢争论,而不伤和气。

36 楼【萬里雪飄】 于 2011-3-8 23:42:40 评论说
  通过阅读半社会主义论,其实我学到了不少知识,这里向项观奇教授表示感谢。
 
37 楼【天齊】 于 2011-3-9 17:01:17 评论说
  引我文章的原文我一點意見都沒有。這些話都是指弊端而言的。不是說的總體。我沒有感到有錯誤。萬里雪飄同志的概括,不合適。這樣引我的原話,我沒有意見。同志們如果認為錯了,批就是。我歡迎。萬里雪飄最後表達的態度,也是我態度。我很同意。其實,主席說的大官等等那一套,還不是封建性的?主席從59年讀教科書就批這些東西。他把它也算在資產階級法權內。不管怎樣,都是可討論的。
再說一遍,寫殷承宗的文章好。那幾位都是好同志,我指浩亮、于會詠、劉長慶等同志。我比較熟悉莊則棟,數年前還在京指導我女兒打球,她一直打到歐洲青年冠軍,這有則棟兄的功勞。當然,女兒現在不代表德國打球了。現在在劍橋霍金那裡做天體物理研究,博士後,很努力。項觀奇3。9。2011
 
 38 楼【萬里雪飄】 于 2011-3-9 19:29:16 评论说
  项教授在半社会主义论中所提到的一些负面现象,说它封建性也好,非人权性也好,在前三十年或多或少存在,如果这些负面现象不存在,还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干什么呢?这些负面现象是旧思想旧文化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遗毒,是继续革命的对象,而不应该把遗毒上升到为社会主义定性的高度。
  上层建筑领域的遗毒,在新旧制度新旧思想交替的任何社会形态里都存在,社会主义社会有,资本主义社会有,封建社会有,奴隶社会恐怕也有。对于一个社会的定性只能从生产关系去判断。
  主席说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我想这是针对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说的,而不是针对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讲的。对于资产阶级及其反动学术权威还有什么可以讲法制的呢?对资产阶级讲法制,无产阶级还怎么能造反?革命不是温良恭俭让,不是请客吃饭,革命不能那么雅致。如果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讲法制,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讲法制吗?他们不讲,过去不会讲,今天不会讲,将来也不会讲。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只能讲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给资产阶级和反动学术权威们吃饭的权利,工作的权利,在生活上给他们出路,无产阶级专政比起资产阶级的民主人权要高尚的多,无产阶级专政只是让资产阶级及其反动学术权威们过和劳动人民一样的生活,丝毫没有虐待他们。
  对于刘少奇的处理问题,是党中央集体表决通过的,不是主席一个人定的罪,主席本来想保刘,只是出了刘的历史问题,只能交给组织处理了。尽管如此,刘还是受到了精心的人道的生活医疗待遇。
  项教授经历过文革,这是项教授宝贵的遗产。但是项教授的文革经历,只是文革的一个小小的局部现象,不能以自己的文革经历就给文革定性。比如,六六年文革头几个月,清华发生了武斗死人现象,但是不能因此就说全国城市乡村,都发生了武斗死人的现象。既然造反,就会发生代价,就像战争总是死人一样。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死了无数先烈,不能因此就否认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正义性。
  对于法制,我的理解很简单,劳动人民的造反就是最大的法制。「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就是最大的法制。
  世界上有谁能像主席那样,为了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抛弃自己及家族的私利,宁可得罪权贵,也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领导劳动人民造反,将革命进行到底?
 
 39 楼【天齊】 于 2011-3-9 21:20:01 评论说
  這些都可以討論。少奇同志的定罪是不合組織紀律的。專案組的工作方式是不合黨的紀律的。孟用潛幾次申辯,沒有尊重事實。這類事情,不是小事,要吸取歷史教訓。不在這裡討論了。項觀奇3。9
 
40 楼【萬里雪飄】 于 2011-3-10 10:39:04 评论说
  这个问题,历史真相没完全公布之前不便于进一步讨论。有人说,法大于天,这是非常荒谬的观点,我曾经写了一篇帖子『谈一点群众运动和法制建设的关系』进行了批判。
  如果有人说,由有资格能带上假发拍惊堂木,并被资本收买架空了的所谓的法官下达的判决书才是合法的,是合乎法律程序的,这也是非常荒谬的观点。前几天有人说了,在文革时期,毛主席语录就是法,毛主席语录是最大的法,我想这个观点完全正确。因为毛主席语录代表了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毛主席语录是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法。毛主席语录是不是法,有资格能带上假发拍惊堂木的人是没有资格裁决的,毛主席语录是不是法,只能由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来裁决。
  因此,对于一件事的判决正确与否,不在于有没有惊堂木的响声,而在于民意。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说对的就是法,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说不对的就是违法。经过改开三十多年的社会实践,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更有资格说对与不对了。

萬里雪飄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wanlixuepiao123

跟帖对话来源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2/201103/218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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