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欠帐”曝光,谁的形象尴尬?
据扬子晚报11月13日:河南日报“来函照登”栏目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反映河南濮阳市委办公室欠桃园酒店13万元饭钱没有支付,看完当期报纸后濮阳市委办公室便致函河南日报报进行谴责,并表示濮阳市委办从“2006年以来……未产生任何欠账”,于是濮阳市委办强烈要求河南日报从当期报纸的电子版中删去该文章。而河南日报的记者经采访调查后发现,读者来信反映濮阳市委办“欠饭钱”的情况属实,为此11月12日河南日报又再次对濮阳市委办“欠饭钱”之事进行了“完整”曝光。
河南日报敢于对濮阳市委办“欠饭钱”之事曝光,笔者看完报道很激动,作为党报能够通过新闻报道捍卫媒体的尊严、回击“媒体究竟为谁服务”之类的措辞,确实值得公众欣慰。相信类似的公款吃喝欠费现象在全国各地绝非少见,这绝对不是个类,公款吃喝腐败现象已极为严重地损害着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
掏钱吃饭或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但孺妇皆知,而且平民百姓无一无事不遵从。但作为地方党政机关 不仅当时吃饭没掏钱给人家“打白条”,而且过后多次催要不还钱。更令人不可思议和难以容忍的是,时间一久,居然对舆论监督“倒打一耙”,说媒体“损害单位形象”,要求报纸“删文章”云云。之后,又让人家“打折”想少还钱。
这年头,公款吃喝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连某些乡政府一年都可以吃垮几家饭庄,或欠下数十万元酒菜钱,对市委办这区区十几万元欠款曝光,实在有点小题大做。全国每年公款吃喝两三千个亿,谁见过哪个为官之人被“吃”掉了乌纱? 但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那就不是公款吃喝的问题,那是民生问题,欠款13万元那可能是他多年的劳动汗水的积累,不找媒体曝光肯定是要不到钱的。公款虽然姓公,但毕竟也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能从牙缝中省一点是一点。在这方面,河南濮阳市委办堪称节约公款的表率,13万元的吃喝账,愣是让他们打折到八九万。若是债主要收利息怎么办?合同要约应该是平等的,否则市委办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了,这又如何执行?
老百姓不找媒体帮忙能行吗?能要到钱吗?濮阳市委办在短短的几年里,欠下酒店13万元,不觉得有损单位形象;酒店方面频频催债赖着不还,也不觉得有损单位形象;而媒体将该事件曝光了,就觉得有损单位形象了,非但如此,还要对媒体提出批评——“不利于党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毫无疑问,损害濮阳市委办形象的,只能是濮阳市委办自己。市委办是市委的办事机构,必将损害了濮阳市委的形象,那里可是有濮阳市委书记呀!笔者有预感,这位在媒体上要钱的债主影响了濮阳市的良好形象,以后他想在濮阳市做生意估计不会太好混了!
如何控制公款吃喝?笔者认为,纪检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不能再“制度墙上挂,宣传会上讲,实际中自行掌握”,睁一只眼闭一眼,只会影响党委和政府形象,失去了公信力,抑制“公款吃喝”不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