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而非的《买官算不算行贿?》
似是而非的《买官算不算行贿?》
钟 声
本来,写完《所谓〈人民时评〉有人民味吗?》一稿后,就有些后悔,觉得不该对作为主流媒体的《人民网》说三道四,毕竟人家还打着“人民”的旗号。然今天又看到发在该网 6月11日 《人民时评:买官算不算行贿?》的评论,很有骨鲠在喉之感,所以只好再来点“说三道四”。
有说过“买官不算行贿”的吗?显然没有。因为买官者为了当官而贿赂上司,特别是掌握属下官位取舍权的上司,不仅是行贿,而且一种违反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和铁的纪律的最卑鄙的权钱交易。这是稍有良知者都可明白的道理,所以买官类“行贿”根本是算不得问题的问题。
既然如此,何以“人民时评”还要特设如此命题?细读原文,说穿了,无非是经过《春天的故事》发生地的市长买官问题暴露后,为了转移举国上下因此而追讨“卖官”者的视线,混淆买官与卖官的必然联系和本质问题,最大的卖官者们不得不采取的下下之策罢了。否则,矛头直指卖官鬻爵问题,深入剖析“没有卖的哪来买的”这个常识和罪恶根源,不比舍本求末、藏头盖脚和有气无力地在“买官算不算行贿”问题上做文章要好得多?而流传久远的“卖官鬻爵”的成语所以将“卖”做首,不尤其说明问题!
毋庸讳言,不管是买官类行贿还是卖官类受贿,都是极其严重的官场腐败并且均应抨击和彻底铲除。但必须看到,此之中最最关键的问题和决定的因素,在于“卖”者而非“买”者。仅以“人民时评”文所述之“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为例,其一人就可卖出20多顶官帽,那么足以有权卖官帽于他这样级别的官帽者,所卖出的官帽相加起来又会有多少?而如此卖官者得不到彻底铲除,仅仅惩处其属下的业已暴露的买官或卖官者,那么日后呢?谁敢保证其再不卖官,及其所卖的尚未东窗事发之官不再向其下属出卖官帽?就像深圳那个买官的市长一样,人家为此官位投入上千万资金,能不让人收回成本!
所以,与其追问买官算不算行贿,不如直奔卖官者这个主题,即在严查买官者的同时,顺藤摸瓜,牢牢抓住“从谁那买的”问题不放,直至最终挖出其根,铲除其本,使卖官鬻爵的严重的官场腐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