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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刀毙淫官案正在考验现行法律

火烧 2009-05-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烈女刀毙淫官案引发对法律公正性和依法治国的深刻反思,探讨正当防卫与社会正义的关系,强调惩治贪官的重要性。

烈女刀毙淫官案正在考验现行法律

钟声

  连日来,关于湖北烈女刀毙淫官一案的报道和评论,可谓铺天盖地。许多正义之士都对烈女的自卫行动表示极大同情和赞赏,对死于非命的淫官表示强烈义愤和谴责。然细思起来,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其实并不简单,而是对现行法律的公正性、科学性和能否再“依法治N”的严峻考验。  

  凡有良知者都会认定,该女子不仅无罪,而且还应被视为勇于反抗淫官的英雄。早已被吹得无所不“治”的法律,也该对此奋起抗暴的烈女予以褒奖,即以正当防卫的理由而速判其无罪。因为这个烈女用自己的柔弱之躯,维护和伸张了号称“法制”的社会正义,也给现行法律挣足了面子——只要执法者能够抓住这个机会,从惩恶扬善的角度对烈女格外开恩的话。反之,既不对禽兽不如的淫官予以严厉谴责和批判,又死抠所谓的“法律条文”而使烈女获罪,则不仅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顿失,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导致整个社会人们再难相信现行法律,对所谓的“依法治国”论大为不屑,甚至嗤之以鼻。  

  按理,在一再侈谈“依法治国”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斐然”的国度,类似淫官们经常光顾的龌龊场所无处不有,而今又发生了淫官施暴不成且毙命于烈女刀下的丑闻,分明是现行法律的诸多弊端使然,甚至关系重大。因此,现行法律、法制论者尤其是立法者若想继续维持其制或“治”,必须面对社会现实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严重腐败的现实,在该死的淫官身上做文章,即以他们为靶子,不管是做鬼者还是侥幸存活者,除了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严加治罪,使世人真正体会到现行法律的威严和不可亵渎性。当然,要果能如此和早就如此,或许类似淫官就不会到处孳生为害了。  

  当然,湖北烈女刀毙淫官一案绝不仅仅是在考验现行法律,同时对一再侈谈“提高执政能力”者也是极其严峻的考验。这就是,面对类似死有余辜的淫官或贪官,必须严厉惩处和大力批判,使之在党纪国法面前永无翻身之日,甚至家族都随之蒙羞。同时,对勇于和淫官或贪官做殊死斗争的人民群众不仅要坚决支持,而且还要大力弘扬他们的果敢精神,使之逐渐成为社会主流。只有这样,淫官或贪官才能日趋减少,正义才能得到伸张,人民才能扬眉吐气,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声威才能大大提高,当政者才能赢得民心及至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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