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限制资产阶级法权
40年前,毛泽东提出了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今天中国的许多社会弊端都是来源于此。据说王震曾说:毛泽东比我们早看50年。资产阶级法权也许就包含在内。 何为资产阶级法权?其是相对封建法权而言的,封建法权的核心是: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即说每一个人、每一块地都是属于封建帝王的。每一个人都要向帝王效忠。
而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却是:每一个人的政治、经济利益都是神圣的。对此他们有很多神话般的语言:“我可以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生命诚可贵……”等等。显然,资产阶级法权要比封建法权进步多了。更为重要的是,近30年来,资产阶级法权日益深入人心,不知不觉之间,资产阶级法权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普世价值”。仔细观察,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在以资产阶级法权为行动准则、道德规范。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原本封建文化根深蒂固的社会而言,这应该说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
但是,我们又可悲的看到,资产阶级法权作为“普世价值”,也同样捆绑着我们的手脚,连向资产阶级黑恶势力进攻的重庆,也要拿着资产阶级法权去和律师们辩争。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无产阶级至今没有树立起自己的法权。人们在法院里争辩的都是资产阶级法权,而不是无产阶级法权。无产阶级法权就是雷锋,就是人民利益、公共利益。但仅仅靠雷锋是无法日常生活的。现今许多的人是不认同无产阶级法权的效力。
毛泽东是一个很强悍的无产阶级领袖,但他也只敢于对资产阶级法权说过一句不满的话。只敢于说要“限制”,而不是他习惯的反对、取消等等。回顾以往的历程,我们对于资产阶级法权一直是既利用又限制。
资产阶级法权是一面双刃剑,我们以往的土改、乃至包产到户都是资产阶级法权的胜利。近30年来,资产阶级法权为中国呼唤出了巨大的生产力。但是,今后的威胁也同样来自资产阶级法权。
现今,资产阶级法权有无限制扩大的倾向, 正在对社会造成威胁:
在资产阶级法权“普世价值”的保护下,他们向毛主席发动攻击而可以不受制裁,因为他们的政治权力受到资产阶级法权保护;
在资产阶级法权“普世价值”的保护下,供人们居住的住房,成了资本的投资工具,房价飞涨。因为房地产资本家们的经济权力受到资产阶级法权保护;
在资产阶级法权“普世价值”的保护下,供人们食用的大蒜、绿豆也成了资本的投资工具,价格飞涨。因为食品资本家们的经济权力受到资产阶级法权保护;
在资产阶级法权“普世价值”的保护下,医院可以对没有钱的病人置若罔闻、见死不救。因为医院的经济权力受到资产阶级法权保护……
如此等等。
笔者预见在资产阶级法权“普世价值”的保护下,什么“人权高于主权”、什么“国际法庭”。都幻想着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请人们注意“普世价值”的说法,世界上有“普世价值”吗?那么几个西方国家就能代表全世界?那么,八国联军是否也是“普世价值”?
综上认为,我们的态度应当利用并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这把双刃剑。为了避免未来的发展阻碍,为了抑制不良社会现象的蔓延,一定要在一些关键节点,旗帜鲜明地对资产阶级法权说“NO”。同时,要发挥上层建筑的作用力,不断加大“无产阶级法权”的效力。
譬如:对于公共交通,北京市的公交低票价制度,就是“无产阶级法权”的范畴,若非如此可能就要给人们带来不便。事实证明王岐山的正确,我认为不单如此,还要加大公交专用道的设置。
再譬如:有人预言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中国社会将在未来几年间出现养老金危机。当然,如果纯粹按资产阶级法权办事,养老金无疑将出现很大的缺口。
但如果我们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思维,建立起一整套国家财政补贴方式的养老金制度,这个问题完全是可以很好解决的。当然,这与资产阶级法权平等交换的经济原则是背道而驰的了。
再譬如:我们应当立法,对于那种明显危害国家的言论、汉奸言论,要给与坚决的制裁取缔。无产阶级法权讲求公共利益,资产阶级法权讲求私人利益。在言论自由方面,我们不同意私人利益损害公共利益。
京沪高铁通车了,但是有谁知道,将那每根250吨重量的横梁架设上去的工人吗?实际上在机械上操作的工人只有那么5、6个人,整个京沪高铁实行架设工作的机械工人最多不超过100人。这种生产力水平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我有全套的照片为证,大家可以到相册看。
再看看我们的麦田,亩产1500斤,全部机械化作业。壮劳力外出打工,农业劳动变得很轻松,老人们玩着牌九就可以完成。这种生产力水平在以前也是不可想象的。
现在的生产力水平,不是成立人民公社的1958年、不是毛泽东提出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1973年、也不是改革之初的1978年。在这样的生产力水平之下,我们应当在上层建筑作些什么呢?还是无所作为吗?有人说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可以实行共产主义,这当然是言过其实了。
有一个人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为什么卡扎非的社会主义对人民很好,但人们还是起来反对他,我认为除了西方大佬下死心置卡扎非死地外,就是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因此,在我们现在这样的生产力水平下,我们的上层建筑应当适当地推出“无产阶级法权”的建设。要使“无产阶级法权”具有实际的效力。
社会的现实已经告诉我们,对于中国的许多事情,靠“资产阶级法权”办事,证明是碰壁的死路一条。那么,多少用“无产阶级法权”办些大事,是否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其实,中国的事情很简单,中国的问题在于哲学、在于物极必反。前30年间,“无产阶级法权”讲多了,后30年就要讲一讲“资产阶级法权”。同样,现今社会“资产阶级法权”也讲多了,就要再讲一讲“无产阶级法权”。如此而已。经过如此几个螺旋式上涨,中国就超过美国了。君如不信,可以舒心一试,用不着骂别人不是人。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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