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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宣言——之我见

火烧 2009-12-1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从个人视角出发,批判《世界人权宣言》的局限性,指出其西方中心主义倾向及历史实践中的问题,强调自然资源平等、团结组织、思想信仰自由及生态平衡对人权的重要性。

       人权宣言 —— 之我见
  
  又过了纪念《世界人权宣言》第61个年头了,倾情于“人权理想国”的人们总依依不舍……
  
  “人权宣言”从美国和法国开始,应该是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权文书,按老马说法“是真正的、发现这些权利的北美人和法国人所享有的人权”。但也只能是一种理想。所谓理想,因为这是西方的理想,多数国家没有享有这样的人权,恰恰被列强们剥夺了。
  
  至于历史上的错误或者失误,这是任何国家的历史上都少不了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前后,法国不知杀了多少人?雅各宾党杀了多少人?拿破仑杀了多少人?有多少无辜者?美国的《独立宣言》又给了多少人的“人权”?美国南北战争,内战时期,杀了多少人?黑奴死多少人?就是到了61年前,《世界人权宣言》发布,黑人还是不被当人看。
  
  从世界范围看,《世界人权宣言》发布后,依然进行着“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现在的“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算完了吗?从这个角度看,《世界人权宣言》也是个假、大、空的东西。这种假大空宣言只能做为特权阶级和所谓文化人的政治工具而言。老马说它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这个“市民社会的成员”要比两千年前希腊所说的“平民”扩大一些而已。当然不是什么草民之流,更不是奴隶阶级。
  
  美国佬在伊拉克的表现也是很清楚的。法国、美国在我国西藏问题表现也很能说明问题,他们不会说“百万农奴的解放”是最大的人权这样的话。但是基辛格倒是说过,在那个时期“在人权问题上,中国处于攻势,而美国处于守势,而现在美国是攻势”。
  
  人权问题不是一成不变的,进步是个大趋势。我理解人权主要有这么些构成:
  一是自然资源(生存资源)的平等享有权,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不可能平等的,资本本身意味着对外的掠夺和对内的剥削,自然资源公有制才是最平等的;
  二是人权必须有团结的组织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自然资源公有制必须用人民民主组织才能保护,国有并不是全民所有;
  三是公正的思想信仰自由,宣扬不公平弱肉强食的思想本质上就是压迫别人的人权和妨碍他人的自由;
  四是保护生态平衡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资源,极度开发和挖掘就是向后代的掠夺;
  五是市民社会的个人主义原则绝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权,权利的前提是“不损他”的。
  
  《世界人权宣言》发表六十余年,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又有多少“损他”的行为?也许这才是世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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