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权
什么是人权?
  
  我们百度一下: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这个定义是含糊不清的。什么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什么是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什么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这是就人权谈人权。这样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知道,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直接打交道的圈子有两个:一个是自然;另一个,就是人,是人与人组成的社会。我们分析、认识人权,就必须把人放进这两个圈子里。脱离这两个圈子抽象地空谈人权,就看不清楚。
  
  首先是人和自然打交道。人权的表现该是什么样的呢?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么?不是吧。自然有自然的规律。这个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只能去发现它。而不能去改变它。也改变不了它。人必须按自然规律办事。你不按规律办事,就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这说的就是规律的客观性。另一个是规律的能动性。就是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发现规律,自觉按照规律办事,改造自然,造福人类。大家想一想。难道不是这样的么?
  
  现在,我们就可以在人与自然这个关系上给人权下一个定义了。那就是人对于自然规律的准确认识和对于自然规律的自觉遵从。
  
  其次,我们再说人和人打交道,人和社会打交道。人权的表现又该是什么样的呢?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么?也不是吧。自然有自然的规律。人和人打交道,也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是什么样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请教我们的导师马克思。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决定社会意识形态,反过来,后者又对前者起反作用。这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得出了人类依次从原始社会进化到奴隶社会、封建地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结论。马克思的这个结论,一是向我们揭示了人类私有制社会发展演变的规律。二是告诉我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必然要从私有制社会进化到公有制社会。
  
  但是,马克思也有他认识上的局限性。那就是他的生产力决定论。他把他的生产力决定论放大到整个人类历史长河中来认识。这就是错误的了。下面,我就把这个问题来说一说。  
  
  回顾历史,人类从原始公社制转变到奴隶制,并非原始公社制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而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打猎有了剩余,首领受私欲所趋使,凭借手中的权力将其据为已有的结果。由于当时条件下人类的不觉悟,没有也不可能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内部制约机制,才使得首领的这种野心得逞,致使人类从此进入了私有制社会。至于使私有制从奴隶制变到封建制又变到资本主义制度,的确如马克思所讲,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私有制下的弱肉强食,是各阶级为争夺社会的主导地位以满足自私需要而进行残酷斗争的结果。
  
  不错,私有制也能发展生产力,使一少部分人富起来,实现一少部分人的人权。但是,因为他的一少部分人的发展是建立在对大多数人的剥削和掠夺基础之上。他的一少部分人的发展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不发展基础之上。他的一少部分人的人权是建立在绝大多数人丧失人权的基础上。所以,私有制不可能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不可能实现人类的永久和平,不可能实现全人类的人权。相反,私有制是战争、恐怖主义、暴力和罪恶的源泉,是影响人类实现和平、发展与人权的最大障碍。私有制是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关系得以成立的先提条件。离开了这一点,就不能认清私有制的发展及演变,倘若夸大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作用,把它看成是包括所有制在内的整个人类社会的决定性因素,便是犯了以偏盖全的错误。
  
  说完了私有制,那么公有制下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呢?
  
  回答依然是生产力。依然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却不包括所有制。公有制下的生产力决定的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应的管理体制。
  
  至此,这个问题回答完整了。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白,无论是奴隶制下的生产力条件、封建制下的生产力条件还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力条件,都可以搞公有制,都不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翻身作了主人的劳动人民一定会大力发展生产力,去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以满足自身的需要。那种认为我国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期,需要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他们之所以产生这个错误,就是受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影响。他们机械地看待了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不是透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看到他们背后的深层原因——是各阶级为争夺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而进行的殊死较量。谁看不到这一点,谁就是社会历史的近视眼。按照这样的近视眼提出的改革方案指导改革,臭水沟就在眼前了。
  
  难道不是么?那些主张在中国推行资本主义制度的精英们,无视近代世界资本主义酿下的罪恶,无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接二连三地爆发的经济危机给整个世界带来的灾难,更无视他们的资本主义改革给中国社会造成的极大混乱。他们不去认真反思这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反而一意孤行,孤注一掷地拼死推行他们的资本主义改革。我们决不答应!对于他们的绝大错误,我们必须予以彻底地批判和有力地反击!
  
  不错,在今日的以公有制为主的许多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都存在着制约人权发展的严重问题。但那不是公有制制度造成的。恰恰相反,是由于没能科学落实好公有制的民主管理体制,使私有制以另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出现了——那就是官僚主义体制。在这样的体制下,官权取代了民权,党权践踏了人权。所以,我们要着手改革。但我们改的是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管理体制,而绝对不是改掉公有制制度。那种企图把公有制下的管理体制的改革变成公有制制度的改革是绝对错误的、反动的。按着这种反动的改革方向进行下去,必然把国家引入灾难!所以,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依照马克思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得出人类依次从原始社会进化到奴隶社会、封建地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将来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人类必然进化到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的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的认识同样是错误的。
  
  我这里举一个例子:比如地球上的水系,有海洋,大江大河,有湖泊,有小溪,有冰川,有水蒸汽(云雾)等等,他们各自发挥着作用。一万年以后都还是这样。设想,如果海洋中的水全部注入大江大河、湖泊或者小溪,地球该发生怎样的灾难;而如果地球只有海洋,而失去了大江大河、湖泊、小溪、冰川、水蒸汽(云雾)等等,那将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
  
  虽然这里举例讲了两个极端,却在我们的社会中都发生过了。一个是毛泽东时代的割资本主义尾巴,搞一大二公;另一个就是三十年改革开放,放弃公有制制度,实行完全的自由化。在这两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我们经受了极为深刻的教训。现在,我们该醒悟了。
  
  通常,我们认为自然科学要讲究师法自然。其实社会科学何尝不是如此。正确的理念是:在人类社会里,是既有公有制的基础经济,又有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民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补充;政治上既要有共产党的主导地位,又要有其他党派的独立与并存;思想上既有以为人民服务为主的高尚社会道德作为社会的基础公德,又要有个人思想的独立与解放。这就是毛泽东倡导的新民主主义。它是最适合人类的、科学的社会形态。一万年以后都不会过时。从这个角度看,实行完全的自由化,就是极右;实行完全的共产主义,就是极左,就是乌托邦!
  
  综上所述,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发展与和平的需要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生产力和管理体制的矛盾是公有制社会的基本矛盾。私有制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私有制是产生战争、暴力和罪恶的根源,是阻挠发展与和平的最大障碍。但是,私有制也有其存在的价值。要想实现人类的大和平、大发展、大人权,必须实行毛泽东倡导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制度。
  
  这就是人类社会的规律。人类只有按照这个规律去实践,才能最大限度地充分地实现人权。
  
  由此,我们得出人权的确切定义:所谓人权,就是人对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准确把握和自觉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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