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与奴主
房奴与奴主
曾飞
国际在线消息:《厦门街头现疑似“房奴”雕塑》。9月28日,厦门一座7年前创作的街头雕塑日前引起网友热议。这个位于厦门思北路口的雕塑是一个人倒立着、身体部分是层层相叠的砖块,该雕塑有两三米高,体现的是一个人倒立着,除了头部、手部和脚部是金属,中间的身体部分则是由建房用的砖块垒砌而成。这一雕塑位于城市闹区,四周高楼林立,交通繁忙,加上砖块、负重等感官因素,确实容易令一部分人将其与房奴二字联系起来,因此,被网友形象地称为“房奴雕塑”。
请看照片:名为《传承·状态》的雕塑近日被热议为“房奴”雕塑。(郑帅 摄)
2010年09月09日,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探访“中产”群体:都是些房奴车奴卡奴孩奴》:“保民生、促和谐,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作为中间阶层,中等收入群体本应是社会的稳定器。然而,畸高的房价透支了很多人半生财富,再加上‘短腿’的社保、高强度的工作、子女教育、户籍门槛……国内的所谓‘中产’背负着种种生活压力。‘房奴’、‘车奴’、‘卡奴’、‘孩奴’……浸透着‘中产’的苦恼与无奈,也使建立‘橄榄型’社会显得长路漫漫。”
在这样的“体制”下,“中产”群体还能继续存在吗?请看看杭州楼市的调控试验就知道,一些达官贵人们正在策划如何向中产群体进一步“抽血”。“XXX说,在地方财政基本属于‘吃饭财政’的情况下,政府要加大保障房及相关配套建设,需要从商品房市场‘抽血’,通过房价实现财富再分配。在稳定房价、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和发展完善保障房体系之间,如何把握、权衡、协调好财务平衡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值得各级政府深入研究。” (瞭望新闻周刊,《保障房“杭州模式”调查》)
一九三五年,鲁迅为编印几个青年作者的作品而拟定的一个社团名称,即“奴隶社”,并以“奴隶社”的名义出版的《奴隶丛书》。鲁迅阐释说:“这奴隶,是受压迫者,用来做丛书名,是表示了奴隶的反抗。所以,统治者和‘正人君子’们,一看到这类字样就深恶痛绝,非禁止不可的。”鲁迅确实正在被某些人所禁止。不过在中国,还有更可怕的事,以前的奴隶,自己当了主子之后,有时比奴隶主还可怕。鲁迅说:“奴隶变成奴隶主以后,会比以前的奴隶主更残忍,因为他们受过摧残,所以当自己变成奴隶主以后就会变本加厉的摧残别人。”摧残别人只不过是手段,目的还在于疯狂敛财。因为以前穷困潦倒,所以敛起财来,比原先的奴隶主更加残忍无度。
有人说,由于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但这一观点一直存在着争议。笔者一向也倾向于中国没有奴隶制社会的看法。但今天看来,冷酷的事实表明,中国的“奴隶社会”正在补课。争议也就正在消除,人们正在形成共识:中国正在形成新的“奴隶社会”:房奴、洋奴……迅猛发展!如此以往,中国还能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宿命吗?呜呼!
然而,很少人注意到,既然有“奴”,其背后就一定有“奴主”。房奴主、洋奴主等各式各样的奴主不灭亡,能产生奴主的体制不消除,奴隶能得解放吗?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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