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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栽赃等无耻谎言不能以“言论自由”的名义

火烧 2015-02-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严厉谴责以言论自由为名进行抹黑栽赃的行为,强调此类无耻言论严重破坏法律和道德底线,要求依法追责,维护社会公正与国家统一。

  改开以来,以否定文革作诱饵掀起的反党反毛反社会主义思潮,往往被一些“反毛“精英冠以”言论自由”的名义,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严重玷污和歪曲!这种思潮使一些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反动宣传堂而皇之,甚至置宪法和法律于不顾,不仅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使宪法和法律形同虚设,更使人们对政府失去信任,出现政治族群对立,给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如果不从思想和行动上予以纠正,出现严重的政治后果绝不是危言耸听!

  抹黑和栽赃属于胡说八道的无耻行为,如果连这种无耻行为都被冠以“言论自由”,则言论自由便成了一些无耻之徒的破抹布!

  栽赃和抹黑等无耻谎言不应成为言论自由的组成部分,更不能和言论自由成为兄弟,成为夫妻!否则,社会的道德底线将被突破,思想混乱违法乱纪和社会动乱在所难免!

  纵观历史,横观世界,“言论自由”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局限性的,都不是无原则的,言论自由永远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言论自由,而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漫无边际,颠倒是非,歪曲历史,混淆黑白的胡说八道!因为一些事关政治和时局的言论几乎无一例外的都带有阶级性!不信,你试试,看你能在美国国会山发表攻击华盛顿推翻美国政府的言论吗?看你能在白金汉宫前说英女王是荡妇吗?绝对不能!可显然,这些攻击政府抹黑中国共和国领袖的行为却在中国,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大行其道而不受追究,显然有违法治精神!

  最近,香港部分激进学生发起“占中”,还在电视台公然叫嚣“香港独立”,“中国政府会在不久将来垮塌”,这种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的行为理应受到追究,但却被亲西方的主流媒体冠以“言论自由”,这显然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和亵渎!

  在一个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环境下替另一个反对阶级说话,抹黑统治阶级是一种违法行为!

  强烈要求国家强力机关追究反党反毛反社会主义,散步分裂国家言论的阶级异己分子的法律责任,还法律以公道!还人民以安宁!!还社会以公正!!!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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