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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与「立国之本」》

火烧 2007-02-18 00:00:00 读书交流 1025
本书围绕宪政与立国之本展开,回顾新民主主义与共同纲领,探讨宪法修改与市场经济立法的关键问题,结合法律体系与民法发展,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历史与理论参考。

购书联系电话:010-62760856

《宪政与「立国之本」》

—    关于「新民主主义」和《共同纲领》的回顾与反思


 

作者 : 纪坡民

出版社 : 大风出版社

ISBN : 978-988-98078-0-1

定价 : $78

 

 

作者简介

纪坡民

作者为原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政治局委员纪登奎长子。1964年经全国统一高考入伍,为解放军西安空军工程学院航空机械系学员。1969年,因在「文化革命」中稀里胡涂地卷入了一桩至今也没有完全搞明白的政治漩涡,被军队「复员处理」。此事后来曲曲折折,经过四次「平反」,终于昭雪;这场人生坎坷,伴随作者走过了全部青年时代,整整18个春秋。1987年进入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9年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从事经济研究。曾写过《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两本书及若干论文。

目录

总序:南怀瑾

作者的话:执行一桩尚未完成的遗愿

第一部分、宪政问题                                                第二部分、民法问题

「新中国」成立时的「立国之本」                                   市场经济的立法,关键要抓住民法

宪法修改应当以恢复「新民主主义」为纲                 关于我国民法立法的几条意见

关于「新民主主义」问题                                    就我国民法建设问题给总书记江泽民的信

关于宪法修改的一个建议                                    观点质疑:「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产权」问题

 

内容简介

「宪政」与「立国之本」,这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名词了,但人们心中于此却有不少带普遍性的疑惑。

中国的改革与现代化,在「宪政」方面的学术探讨当然应是自由的,但也需要有一个思想和理论的概括。这个概括,既应是现代的和世界普适的,也应是「有中国特色的」。也许,「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和建国时的《共同纲领》里,我们可以得到回答。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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