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权高于主权的一些疑问
此文发在天涯,想引来一些人做点理性思考,到底效果如何还不知道。也请同志们一起质疑。
“人权高于主权”引发的争论很多,也的确欺骗了很多善良的群众,
大家应该增强这方面的思辨能力,一起来启发大家,逃离西方的圈套。
当我们确认在一国内部,的确会出现以国家名义来对平民施暴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的确会导致平民死亡(最极端的侵犯人权标准吧),那么请问:
1、判断一国人权是否遭到该国统治者侵害的程序是否合理?只由一些大国和强国来判断,其中一些国家还拥有否决权是否说明该判断程序的独裁属性?既然是独裁和专制的程序,是否应该被人民唾弃?那么,你作为一个屁民,拥护这个专制的判断程序是否应该觉得惭愧?
2、是否人权高于主权的标准只针对弱国?如果不是,为什么有史以来所有针对该行为的制裁都发生在弱国?如果欧美国家发生该类行为,是否又被国际制裁或军事打击的先例?如果该标准只针对弱国,那么是否应该被认为是双重标准?
3、既然“人权高于主权”是双重标准之一(只针对弱国),那么是否所有的侵犯了本国人民人权的统治者都受到了强国一致的制裁或者军事打击?如果不是,那么哪些国家受到了打击,哪些又没有?是否没有受到打击的国家都是强国的盟友?
4、国际公认的人权中有关安全的权利包括免于被强奸,2008年美国强奸发生率是世界上最高的,比英国高13倍,比日本高20倍,请问,美国是否属于严重侵犯人权的主权国家,这样的国家是否应该被国际制裁,并设置禁飞区,或者采取军事打击,迫使其统治者下台?
5、国际人权有关诉讼的权利规定防止滥用法律制度。2005年英国议会外交委员会的人权报告指出:“我们断定,美国人严重地侵犯了被关押在伊拉克、关塔那摩和阿富汗监狱的人的人权……我们劝告政府通过公开和私下两种途径,向美国政府表明,这种对待囚犯的行径是不可接受的。”请问美国是否受到了相关国际制裁或者被外界调查,或者被采取措施制止该类行为?
6、国际人权有关民族的权利认为有关群体有免受种族屠杀和建立民族国家的权利。如果您认为独裁国家元首因为侵犯人权行为应该被惩罚,乃至“斩首”,那么请问美国在任总统是否因为造成大量平民被美军屠杀或残害而被国际判处“斩首”?如果您说美军的行为在国外,那么请问,你们鼓吹美国史上的华盛顿杰斐逊作为屠杀印第安人的刽子手是否应该遭到后人的谴责,而不是成为民主之父?
7、由于强国对弱国进行经过非常程序决定的制裁所导致的侵犯人权行为由谁裁决?是否应该受到惩罚?有无先例指出某强国曾经接受过惩罚?
8、非洲众多国家尚且不能解决饥饿问题,很多国家还存在原始的部族,统治者无力进行实质的统一和民主改造,很多国家由于各势力对利益的争夺动辄发生战乱,请问,在这样的国家和地区,是发展经济更重要,还是由于发生部族冲突侵犯人权,就进行军事打击,撤换统治者更重要?
9、由于强国在弱国的发展,结盟,多数与资源有关,请问,如何防止强国以人权为借口,侵略弱国夺取统治权,并控制和奴役该国。
10、一般性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的确应该得到国际谴责并尽力制止,那么请问,什么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是否一旦发生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就必须以军事打击的形式来制造更大的人道主义危机?目前世界上发生的所有干预,是否都是国际制裁造成的危机更大?
综上所述:
当前国际间判断“主权国家侵犯人权”的行为的程序是专制性质非法程序(存在独裁性质的否决票,并且只代表极少数国家)
当前国际间几乎所有的干预行为几乎都造成了更大的灾难,没有成功的先例。
当前国际间所有打着“人权高于主权”旗号进行的干预行为全部属于强国对弱国的军事打击、掠夺和控制。
当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强国的人权保护并没有比受打击的国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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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对一国内极端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
比如因为内战、饥饿、灾荒等引发的人权危机和战乱,本人也支持适当的国际干预:
本人主张,以经济制裁、援助和国际声援的方式进行初期干预,
如果非要进行军事干预不可,必须以联合国军的名义进入。
联合国军必须包括具有绝对公允的资格,并由国际分摊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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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实现我上面提的这些建议,
则一切“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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